法庭之上,竹澤展示着美希子曾向大學提交的《檢讨書》。這份材料的展示,不由得引起旁聽席後面幾排人士的議論紛紛。驟然之間,案件的風向再度進行了轉變。如果說此前,北原提出美希子的兩篇論文并不屬于其在校期間的發表成果這一點,還對局勢産生過影響。那麽,現在竹澤所展示的這份《檢讨書》則幾乎将問題蓋棺定論,一錘定音。
還有什麽證據,要比當事人的自白,要來得更加有力?
在衆人的面前,代表京都大學一方的律師,幾乎是将通往天塹的唯一索道,直接斬斷。不可能赢了,原告方的律師絕對不可能赢了。連自己的當事人都這樣明明白白地承認抄襲,哪裏還會有回旋的餘地。
這已經不僅僅是巧婦無米了。
這是連做飯的鍋具,都被砸得幹幹淨淨。
這還要如何翻盤?
展示在法庭之中的,是那份檢讨書的原件。上面是明白無誤地使用黑色水筆寫成的字迹。一個個平假名彙合起來,最終組合成了美希子對于這起抄襲事件的忏悔。最後落款的簽字和簽章,則明白無誤地表明《檢讨書》的作者正是本案的原告美希子。
北原微微皺起眉頭來,迅速掃動着法官助理剛剛遞過來的檢讨書的複印件,立刻閱讀着上面的文字。情況基本和竹澤在舉證意見中說的一緻,沒有添油加醋的地方。美希子的确在這份《檢讨書》中承認自己抄襲了。
難怪——北原内心盤算道:朝倉彥、竹澤他們想通過這種方式來繞過對于專家組内部讨論意見的舉證。專家組對美希子是否構成抄襲确實具有較大的分歧。于是朝倉彥他們就直接以這份美希子的《檢讨書》來作爲替代舉證。如果當事人自己承認抄襲了,那麽專家組的意見自然就不需要再特别出示了。
這幅算盤打得是真響。
北原看着面前的文件,心中飛速開始運轉,思考解決面前的難題。
宮川再三翻看着面前的文件,這張薄薄的A4紙顯然成了一個驚天地雷,在這一刻轟然炸響。不能認輸,絕對不能認輸。宮川咬了咬,望了望身旁的北原,在經過眼神交換後,随即她站起來道:
“裁判長。被告所出示的這份檢讨書,真實性存疑。其是否由我當事人進行書寫、簽名,存有疑問。且《檢讨書》中存在部分塗改液塗抹迹象,不能夠排除該份文件在事後遭到修改的可能性。”
竹澤聽到這番話語,露出蔑笑,“既然原告對這份《檢讨書》的真實性存疑,那麽完全可以向法庭申請司法鑒定。究竟檢讨書原文是否有遭到塗改,相關塗改筆迹的形成時間、簽名字迹的真僞性、印章的真實性,完全都可以由司法鑒定進行驗明。到時,這份《檢讨書》的真實性問題,将大白于天下!究竟這份《檢讨書》是不是僞造,将一目了然!”
竹澤強硬反駁所散發出來的聲勢,如同滔天巨浪一般,讓人喘不過氣來。
刹那之間,宮川頓時啞了啞,不知該作何回應。
是的,這起官司本來就近乎于一場無望之戰。
而現在,這份檢讨書已經讓無望變成了絕望。
旁聽席靠後排的一些聽者已經發出了頗有些不屑的聲音,像是在表達着對美希子的鄙夷。盡管法庭禁止進行記錄,但後排的記者們還是悄悄拿着筆記本進行飛速寫寫畫畫,将被告出示的這一份最新的證據記錄下來。
庭審的氛圍,由于這份檢讨書的出示,展現了微妙的變化。
就連裁判席上左右兩側的裁判官也隐隐間皺了皺眉。
一起這樣的官司,無論是誰,恐怕都會想當場駁回。
竹澤察覺到在場衆人的情緒變化,微微一笑,決定火上澆油,于是踏前一步,“裁判長。原告美希子違反學術倫理,抄襲他人論文,本已就展現出了其不誠實、不可信之一面。眼下又想反悔否認其已經寫成的檢讨書,無異于又是出爾反爾,再度體現了原告實則對于其抄襲之所作所爲毫無悔改之心。這場原告所提起的訴訟,從根本上講,就是一場無理之訴!一場蠻纏之訴!一場嘩衆取寵的荒唐鬧劇!”
這位行政資深女律師的話音回蕩在法庭之内。
句句猶如驚雷般,怒斥着美希子的品行。
無可辯駁的書證,再加上這淩厲的攻勢。
看來,這場官司将到此爲止。
這是在場人士的印象。
這起有關京都大學的訴訟風波,将在今天結束了。
等庭審結束後,一切都将恢複原樣。
然而,狂風将起之際,總是一片甯靜。
大異常發生之前,總是一切與往常無恙。
就在這時,法庭之上,原告席那位男律師站了起來。他身體頗有些搖搖晃晃,像是喝得有些醉熏了一般。領帶還是依然松松垮垮的模樣,顯得有些吊兒郎當。一眼看過去,這樣一副不正經的律師模樣,倒也與那無理取鬧的原告美希子有些相襯。
他……他還要說些什麽?!竹澤注意到這一幕,正要坐下的身子,控制不住地僵了僵。死人不能複生,白骨不能生肉。這是最爲基本的道理,面對無比确鑿的證據,這位叫北原的律師,還要怎麽說!?莫非他真能把死人說生?!
下一秒,北原的聲音響起道,“裁判長。本份檢讨書的真實性尚需與原告美希子核實。但是,原告代理人想提請注意本份《檢讨書》的時間。”
這位男律師又手指了指文件中的日期,随後繼續道:“本份檢讨書的日期要早于專家組作出結論認定我當事人存在抄襲的日期。也就說,在我當事人承認所謂抄襲的時候,專家組尚未就涉案兩篇論文是否構成抄襲的技術性細節展開研究和讨論。因此,該篇檢讨書無法用作證明美希子已認可專家組對其論文所作評議的結論。”
同時,北原聲音亦提高道,“請合議庭注意大學專家組與美希子往來的郵件,以及工作日志對談話内容的記載。這些往來郵件和談話中我們可以看到,專家組自始自終未披露其是代表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前來調查涉案論文,也沒有告訴我當事人其承認抄襲的後果将會導緻學位被撤銷。在此情況下,我當事人所做的承認,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美希子在不清楚其承認的後果,會導緻學位被撤銷的情況下,其被專家組調查教授誘導所作出的檢讨書,無法成爲證明其存在抄襲的主要依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