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沒有,和這個的原理是一樣的。”軍官說,“氣體充滿了一個封閉的空間,一經點燃,就會爆炸,但沒有爆炸投射物,充滿的程度也有限,所以沖擊波并不是很厲害。”
“也就是說,這樣的沖擊波不會把人震暈,或者震死,對嗎?”我說。
軍官點了點頭。
“那燃燒會厲害嗎?”我說,“我的意思是說,爆炸的那一瞬間,會不會整個屋内都有很高的溫度?”
“溫度也不會高。”軍官說,“我都敢在自己的手上實驗。這個爆炸也就是一瞬間地過了下火而已。但是,那些易燃物,比如床墊啊、窗簾啊,過了這一下火,就有可能燒起來。”
我點了點頭,說:“我心裏有數了,謝謝!”
3
殡儀館解剖室的解剖台上,擺着一具燒焦後七零八落的屍體。
說是“七零八落”一點兒也不誇張:屍體的頭部和軀幹部因爲頸部的缺失而大部分分離,隻剩下兩側頸部和項部被烤熟的肌肉連接,還不至于身首異處。屍體的四肢已經被燃燒殆盡,從現場找到的一些較爲堅硬的骨骼碎片,被散放在屍體軀幹部的周圍。整個屍體都是高度碳化的狀态,連顱骨都已經爆裂,露出被烤熟的蠟黃色腦組織。
屍體前側的胸腹壁組織都已經缺失了,肺髒、心髒等實質性髒器,雖然都暴露于體外,雖然都受熱攣縮,但還沒有被完全焚毀。
“之前,需要進行的重點工作,我都已經說過了。”我說,“分頭幹活吧。”
我負責對屍體最重點部位,也就是呼吸道和肺髒進行檢查。因爲屍體的胸廓已經完全被燒開了,所以肺髒暴露在外。好在肺髒并沒有直接過火而被燒毀,隻是水分過度缺失而攣縮成兩個拳頭大小。與肺髒相連的食道、氣管僅在平胸骨上端的位置就截止了,以上部位完全缺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剩餘的氣管、食道連同肺髒一起取下,然後觀察了屍體僅存的頸部兩側肌肉和項部肌肉,發現并沒有出血損傷的迹象。
穩妥起見,我準備掰開死者的下颌骨,觀察其口腔内的情況。死者的顱骨都被燒得嚴重發白,下颌骨也不例外,陰森森地挂在顱骨的下方。我用力掰了一下,發現下颌骨早已被燒得很脆,沒有辦法,隻能破壞了下颌骨,露出已經被燒白的舌頭。我扯出死者的舌頭,從舌根處切斷,發現舌根部位沒有一點兒被煙熏過的痕迹。
殘餘的食道根部黏附了一片西紅柿皮,還有一點兒碎雞蛋末,可以看出這是一道西紅柿炒雞蛋,和現場勘查中發現的剩菜相符。食道和氣管的殘餘部分都沒有發現煙灰和炭末,切開位于肺内的細支氣管,也未見到炭末,隻有一些粉紅色的泡沫在不斷從斷端湧出。
大寶負責對屍體的内髒進行逐一清理。死者的内髒幾乎都因爲水分的缺失而攣縮,心髒隻有兒童的一個拳頭那麽大,脾髒縮成了包子大小,肝髒也因爲受熱變得幹燥而脆,隻有腎髒的位置較深,才基本保持了原狀。内髒切開,都可以看到大量缺失水分後形成的顆粒狀血,那是血液失水、紅細胞堆積而成的物質。
因爲顱骨的崩裂,解剖頭部的工作,連開顱鋸都省下了。大寶費勁地把腦組織從崩裂的顱骨大洞中慢慢掏了出來。因爲水分缺失,腦組織都成了黏糊糊的面團狀,掏出死者的大腦後,大寶的手套上也都粘滿了腦組織。
“我去換個手套。”大寶說。看起來,他非常讨厭這種黏糊糊的東西。
死者的腸道都已經被焚毀了,好在我們在屍體的一肚子灰燼中,找到了她的胃。此時的胃已經受熱變成了一個蘋果大小,胃壁增厚不少。我們費勁地把燒熟了的胃剖開,發現胃内還有十幾克殘餘的食糜。我把食糜舀了出來,在水裏漂洗。很快,我們就看到了成形的西紅柿片、雞蛋末、米飯和青菜。
和廚房的剩菜完全吻合。
屍體的前側燒毀嚴重,後側卻保存完好,甚至枕部的殘餘頭皮上還黏附了幾撮毛發(毛發是最容易受熱燒毀的)。
“這幾根毛發也能說明問題啊。”我對大寶說。
大寶意識到了我的想法,說:“明白,死者在遇火的時候,絲毫沒有動彈過。所以這幾撮壓在枕下的毛發得以保存。”
屍體檢驗結束,我已經對案件胸有成竹。這些檢驗所見,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如果現場勘查部門能夠支持我們的論斷,則本案鐵闆釘釘,劉晨彬想抵賴也沒有用了。
顧不上吃午飯,我和大寶趕去現場支援林濤他們。
我們屍檢這麽久的時間内,林濤他們隻把現場的灰燼全部分區域鏟進蛇皮袋裝了出來。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做了這麽久,此時的林濤和陳詩羽已經成了“黑人”,臉上沾滿了煙灰炭末,像是剛從礦洞裏出來的一樣。
“你們都結束了?”林濤用他的休閑裝袖口擦了額頭上的汗,立即在額頭上形成了一條黑黑的印記。
“你這是……”我指着他的袖口說。
林濤擺擺手,說:“反正也廢了!無所謂了!對了,總隊什麽時候能給我們配個工作服?”
我笑了笑,說:“有什麽發現嗎?”
“能有什麽發現?”林濤說,“就是鏟灰啊。不過這個小羽毛還真是厲害,我鏟了七袋,她居然鏟了九袋。”
“這有啥,你去我們公安大學試試。”陳詩羽說。
林濤反駁道:“我們刑警學院不比你們差好嗎。”
“起火點找到了嗎?”我打斷了他倆的“打情罵俏”。
“地闆掃出來了,可以明顯看到起火點在席夢思床墊和窗戶之間。”林濤指着地面上一塊被燒毀缺損的木地闆說,“這個位置,經我們核實,極有可能是液化氣罐所在的位置。”
“液化氣罐,”我摸着下巴說,“也就是說,起火的時候液化氣罐仍在往外噴氣。”
“一點兒不錯。”林濤說,“我們分析的過程應該是這樣的:先是把液化氣罐從廚房搬到了卧室,放在席夢思床的旁邊,把出氣口對準了席夢思床,然後放氣。放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房間裏有了一定含量的液化氣,此時點燃,會造成爆炸、沖擊波。火焰瞬間點燃了仍在往外噴氣的液化氣罐,所以席夢思床和床上的屍體燒毀得最嚴重。”
“也就是說,雖然起火點在床邊,但點火的位置不一定在床邊。”我說,“在房間裏充斥了液化氣的情況下,在任何位置點火,都會導緻一樣的結果。”
林濤點了點頭,說:“是這樣的,點火點,恐怕不好确定了。”
“未必。”我神秘一笑,說,“去吃碗面條,然後繼續。”
“篩灰?”林濤問。
我點了點頭。
整整一下午的時間,我們勘查組都在對蛇皮袋裏的灰燼逐一進行篩取,篩去一些小顆粒的灰燼,留下一些較大的物體,然後觀察這些物體來自哪裏。這是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勘查的一種手段。燒毀到這種程度的現場,隻要能點燃的,幾乎都已經化作小顆粒的灰燼了,留下的,都是一些不易燒毀的金屬物件,這些物件中,就可能找到一些關鍵的線索。
在篩了近三個小時後,篩灰工作在林濤的一聲歡呼中結束了。
林濤在一個标注爲“H”的蛇皮袋的灰燼裏,找到了一個打火機的防風帽。
“打火機的位置,很有可能就是點火的位置。”林濤說,“這個H号蛇皮袋對應的房間位置,是房間的窗戶邊,也就是傷者被發現時所蹲着的位置。”
我重新走到現場,模拟了當時劉晨彬蹲着的位置,說:“如果是處于這種狀态點火,起火後,因爲起火點是床邊,所以劉晨彬是背部稍左側對着火源。這和他身上的燒傷形态及位置,完全吻合。”
“而打火機的防風帽也是在這裏發現的。”大寶嘿嘿一笑,說,“很能說明問題啊。”
第二天一到專案組,我們就迫不及待地詢問劉晨彬的情況。
按理說,經過一天的恢複,加之并沒有實質性的體内損傷,劉晨彬應該恢複神志了。可是,偵查員的介紹卻和此推斷大相徑庭。
“劉晨彬仍然處于昏迷狀态。”偵查員說。
“什麽也不能做?”我問。
“能吃點兒稀飯。”偵查員說,“我的勺子遞到嘴邊,他就張嘴了。”
“那還叫昏迷狀态?”
“誰說不是呢?我覺得他就是在回避問題。”偵查員說,“真郁悶,我都沒喂過我兒子吃飯,倒是天天喂他吃飯。”
“醫生有論斷嗎?”
“他的主治醫生找來個精神科的醫生,那個精神科醫生說,劉晨彬現在是什麽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偵查員說。
會場沉默了。
“沒關系。”我笑了笑,說,“即便是零口供,也一樣可以确定劉晨彬殺人的犯罪事實。”
“哦?有證據嗎?”偵查員問。
我搖搖頭,說:“因爲是被水沖刷過的火場,直接的物證怕是沒法找到,但是現在我們掌握的一切情況,足以構建起整個證據鏈。”
“願聞其詳。”分管局長插話道。
我清了清嗓子,說:“我覺得,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死者占士梅的死因是什麽。要說到這個問題,首先得搞清楚占士梅是生前燒死,還是死後被焚屍。”
“這個很簡單吧。”偵查員說,“我聽過那個什麽張舉燒豬[1]的故事,古時候就能解決這問題了。”
“雖然這個屍體的焚毀程度嚴重,但是我覺得還是可以明确死者占士梅是死後焚屍的。”我說,“主要有這幾個依據:第一,殘留的食管和氣管、支氣管、細支氣管内,甚至口腔内,都沒有發現煙灰和炭末。這個就和剛才那位同志說的一樣,張舉燒豬的例子就是如此。”
“可是,不能僅僅依據此現象來下結論。”大寶說。
我點點頭,說:“對。有些火災中,尤其是有爆炸、爆燃的案件中,可能死者的呼吸道突然受熱,喉頭立即水腫,堵塞了呼吸道,也不會吸入煙灰炭末。這就會造成死後焚屍的假象。此案中,因爲死者的喉頭部位已經全部燒毀,無從查證是否存在喉頭水腫,所以僅僅靠這一條,還不能定死結論。”
“那還有别的依據嗎?”偵查員問。
我肯定地說:“第二,從屍體的焚毀情況看,尤其是死者枕部還有毛發的情況看,死者從起火到最後,都沒有發生過任何體位變化。這也證實,起火的時候,她已經死亡了。”
“那如果是昏迷了呢?”
“這也确實不能排除。”我說,“所以,最關鍵的一點,是最後一點,就是死者的死亡時間。”
“燒成這樣了,還能推斷死亡時間?”
“能的。”我昂起頭說,“很幸運,死者的胃居然還在,而且還很完整,從胃内容物看,即便有受熱的情況,但還有十幾克被烤幹的食糜,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受熱,她的胃裏至少應該還有幾十毫升的食糜。根據常規理論,胃六小時排空,我們可以判斷死者的死亡,距離她的末次進餐時間爲五小時之内。”
“可是,沒人知道她什麽時候末次進餐啊。”偵查員說。
我指了指投影幕布上的現場照片,說:“不需要知道她末餐的具體時間。我們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碗櫥裏有剩菜,顯然不是夜宵,而是正餐。假如這是晚餐,正常晚餐是晚上6點鍾左右用,那麽死者的死亡時間就是晚上11點之前。如果那是中午飯,那死亡時間就更早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爆炸以後才起火,而爆炸發生在深夜1點42分。”林濤說,“所以至少在爆炸的兩個半小時前,死者就已經死亡了。”
“可是如果晚餐是9點鍾呢,那怎麽辦?”偵查員問。
“誰家晚餐9點鍾開始?”我說,“小概率事件,咱不考慮,更何況,還要結合之前的兩點論述。”
“從調查情況看,他們家吃飯也都是在正常時間。”一名偵查員支持我的論斷。
“死後焚屍,那麽死者的死因是什麽呢?”偵查員問。
“這個就是關鍵問題了。”我說,“按理說,屍體焚毀嚴重,死因不太好下結論,但這具屍體還是有條件明确死因的。我們知道,人體的非正常死亡,常見的隻有六大類,外傷、窒息、中毒、疾病、電擊和高低溫。經過昨晚的毒物檢驗和組織病理學檢驗,占士梅的死因可以框定在外傷和窒息兩大類裏面。經過屍體檢驗,死者的内髒内都有淤血的迹象,而不是缺血的迹象,各個大的髒器都是完好無損的,腦組織雖然外溢,但是顔色均勻,沒有出血的痕迹。所以,我認爲死者不存在機械性損傷導緻死亡的征象。那麽,就隻剩下窒息了。而且,我們是有屍體征象來支持死者是機械性窒息死亡的。”
“心血不凝和内髒淤血嗎?”大寶說。
“不僅如此。”我說,“死者的食道内有食物的反流,這有可能是窒息所緻。再者,就是氣管裏充斥了大量的泡沫,這種現象多見于溺死、窒息、中毒和電擊。結合案情,更支持死者就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機械性窒息也有好多種吧?”林濤問。
我點頭,說:“機械性窒息主要有幾種方式:勒死、缢死、溺死、悶死、哽死、捂死、扼死,以及胸腹腔受壓和體位性窒息。根據現場情況和調查情況,溺死、悶死、哽死、胸腹腔受壓和體位性窒息都不符合,那麽就隻剩下勒死、缢死、捂死和扼死這四種可能。”
“我明白了。”大寶茅塞頓開,“我們檢查頸部兩側肌肉和項部肌肉沒有出血!那麽就說明,不存在勒死和缢死的可能。”
“對。”我說,“勒死和缢死是用繩索,頸部一圈或大半圈都會有損傷,而扼死和捂死隻會在頸部前側、口鼻附近留下損傷。”
“好吧,我知道你們明确了死因。但問題來了,爲什麽就一定是劉晨彬幹的呢?”偵查員說,“我們現在需要确定劉晨彬的犯罪事實。因爲他即便日後開口,也肯定會說是相約自殺,說占士梅是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