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下水打撈吧。”朱大隊說,“我現在就去。”
朱大隊是個冬泳愛好者,這種天氣,下這種水塘不在話下。說話間,他已經脫去了外衣外褲,搓了搓身體,走進了水塘裏。
打撈工作大概進行了半個小時,朱大隊就從水塘的中心,找到了女孩子的一雙球鞋。
“男孩子的鞋子呢?”我問。
朱大隊上岸後,用毛巾擦身,說:“沒有,肯定沒有。塘底淤泥不深,水也還算清澈,再說了,這麽小的水面,這麽淺的水,要是有的話,肯定能看得見。”
“這孩子的鞋子是泡沫的。”林濤拿起3歲男孩的另一隻鞋子,說,“而且不吸水,如果落入水中,必然會浮在水面。”
“那麽,鞋子去哪兒了?”我一臉凝重地問道。
3
“我現在就安排人四處尋找。”朱大隊說。
我點了點頭。既然池塘裏肯定沒有鞋子,而孩子的鞋子又不可能自己跑掉,說明這個案子還是有一些疑問的。
現場太廣闊,又不能簡單地判斷案件性質,所以現場勘查工作也就到此爲止了。應我的要求,朱大隊陪着我們一起朝村裏走去,邊走邊聊着案情。
村子裏的青壯年男性大多外出打工,留下不少婦女和孩子。死亡的這四個孩子分别來自四戶人家。雖然沒有三代以内的血緣關系,但是因爲住在一排,互爲左右鄰居,所以四個孩子經常相伴玩耍。女孩子懂事早,成了四個孩子中的老大;女孩子同時又很謹慎,所以一般不會帶孩子出村。
事發當日下午4點,還有人看見四個孩子在村口的籃球場玩耍,女孩子手上還拿着一袋方便面在幹啃。最早發現孩子失蹤的是3歲男孩的母親。她不像其他孩子的家長,并不擔心孩子出去玩耍,3歲的孩子畢竟太小,她總會時不時地看一下。
4點半的時候,3歲男孩的母親發現孩子不見了。
整個村子也就幾十戶人家,這麽一喊,過半的村民都出來幫助尋找。找到6點,也一直未見孩子的蹤影,于是村民報了警。
“我總覺得這應該不是案件。”朱大隊說,“從經驗來看,一個死亡多個孩子的事件,通常都是意外事件。人心都是肉長的,再畜生,也不至于一次殺死這麽多孩子。”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是畢竟還有合理懷疑沒有排除。”我說。
“你說的懷疑,就是鞋子嗎?丢失的那隻鞋子?”朱大隊說。
我皺着眉頭說:“不僅僅如此。”
“那還能有什麽?”朱大隊問。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村子已經到了。我從口袋裏掏出手機,看了看之前設置的測試距離的軟件。
“四公裏!”我說,“我說怎麽走都走不到呢,原來這麽遠。”
“是挺遠的。”林濤說。
我說:“這又是一個合理懷疑。幾個大一點兒的孩子就不說了,3歲的孩子,走四公裏?那是什麽概念?能走得下來嗎?走那麽遠需要多少時間?”
“這有意義嗎?”朱大隊說,“事實上,孩子确實在四公裏以外溺死了,又不是死後抛屍。”
“我覺得有意義。”我說,“不過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推測,具體的,還是需要屍體檢驗來确定。”
“屍檢工作現在開始嗎?”林濤有些迫不及待。
我點點頭,說:“出發去殡儀館。”
解剖孩子的屍體,對法醫來說就是一種折磨。朱大隊調來了全縣的法醫,分兩組開始屍體檢驗工作。雖然小小的解剖室裏擠了七八個人,但是除了器械碰撞的聲音,幾乎聽不見其他的聲音。大家夥兒都在悶不作聲地工作着。
我們依次把孩子們的衣服脫下來,按次序擺放好,一面進行拍照固定,一面用電吹風吹幹。對于水中屍體的衣物,都是需要先弄幹再檢驗的,以期發現一些不容易發現的線索。衣服吹幹後,并沒有發現什麽明顯的異常。但是女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吹幹前,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黃色外套,但是吹幹以後,外套的背部出現了隐約的綠色。
我蹲在地上盯着衣服看了良久,仿佛更加胸有成竹了。
屍體解剖依次進行,兩組解剖分别先從女孩和7歲男孩開始。
“常規解剖,女孩并沒有明顯的附加損傷。”陳法醫打開了死者的四肢後,在檢驗胸腹腔的時候說,“沒有抵抗傷,是不是就可以判斷死者是自主入水的?”
我搖搖頭,說:“正常成人死者可以這樣判斷,但是如果兇手和死者之間力量懸殊的話,可以不造成任何抵抗傷。”
說完,我用手術刀打開了女孩的胃。胃裏有少量黏液和不少方便面。方便面卷曲的形狀都還沒有消失,也沒有進入十二指腸。
“我記得你和我說過,女孩子幾點鍾的時候在吃方便面來着?”我轉頭問朱大隊。
朱大隊說:“4點整,目擊的村民可以确定時間。”
我點點頭,說:“胃内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階段,食物還沒有變成食糜,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依照我的經驗,死亡時間也就是末次進餐後一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說,女孩子的死亡時間,是在下午5點鍾左右。”
“嗯,然後呢?”朱大隊還沒有反應過來。
“之前我說過,現場離村口很遠啊。”我說,“四公裏的距離,成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鍾左右吧!何況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說,4點鍾還在村口,5點鍾到死亡現場,來不及?”朱大隊問。
“肯定來不及。”我說,“還有個3歲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麽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隊問。
我沉吟了一會兒,說:“走路不行,乘車呢?”
“現場那裏,汽車是過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隊說,“摩托車、自行車也不可能同時帶上四個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着,盯着朱大隊。
朱大隊一拍腦袋,說:“啊!電動三輪車!”
“對。我進村以後,看到很多家都有電動三輪車。”我說,“這樣的交通工具在農村是非常實用的!”
“如果是電動三輪車的話,估計四公裏的路,十分鍾時間就能到現場。”朱大隊說,“而小孩子們不可能駕駛電動三輪車,現場也沒有電動三輪車,也就是說,這說不定真的就是一起案件!因爲有電動三輪車的進入!”
我點了點頭,說:“是不是案件,還不好說,但是首先要找到這輛涉案電動三輪車才是。”
“這不太好找吧?”朱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挨家挨戶找電動車,看能否發現電動車有什麽異常。另外,還可以動用警犬嘛。”
朱大隊點了點頭,說:“好的,我馬上安排。”
屍體解剖工作繼續進行。
雖然大家都希望可以盡快結束對孩子的解剖工作,但我還是要求大家對孩子的後背部也進行解剖。
在對女孩背部進行屍表檢驗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她的肩背部貌似有一些平行排列的點狀痕迹。我立即拿來酒精,對局部進行了擦拭,點狀痕迹逐漸明顯。
這些痕迹是一個個孤立的、直徑大約在兩毫米的圓形皮下出血,約有二三十個。可以看出這些皮下出血的排列是有規則的,有些仿佛可以排列成行。最關鍵的是,每個皮下出血之間的間距是大體相等的。
“這應該是簡單的壓迹吧。”陳法醫說。
我搖搖頭,說:“如果和地面等物體壓迫,不該形成這麽規則的壓迹。既然是規則排列,說明死者生前在具有相同形态的凸起物上被壓迫了。”
“現場是池塘,周圍也就是玉米地,怎麽會有這麽規則的形态呢?”陳法醫問。
我皺皺眉頭,說:“我猜,會不會和電動三輪車有關?”
話音還未落,另一張解剖台邊的林濤叫道:“快看!這具屍體上也有!”
原來林濤看見我們發現了這一特征性的痕迹後,立即聯想到其他的屍體,于是走到另一張解剖台邊觀察。果不其然,在7歲男孩的背部,也發現了類似的痕迹。不過男孩身上的痕迹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時想不出原因,我們隻有繼續解剖。
7歲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發現了塊狀的出血痕迹,但都不是非常明顯。
“有這樣的損傷,能不能斷定死者生前遭受過侵害?”陳法醫問。
我說:“還是剛才說的那樣,如果兇手和孩子體力對比懸殊,有可能這種約束、壓迫性損傷不重。但是,畢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鬧形成,或者在入水的時候掙紮形成。很多溺水的屍體,肩胛附近都會有肌肉出血,是掙紮所緻。”
“也就是說,現在還是什麽都不能确定?”林濤問。
我點點頭,說:“我覺得還是不好說。如果背部的壓迹和肌肉内的出血有關系,則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現在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巧合。畢竟,兇手侵害孩子無須用溺死這種不保險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輕易地殺死他們。”
又發現了疑點,我實在放心不下,繼續對孩子的四肢進行了解剖觀察,可是并沒有發現明确的損傷。我又對女孩的會陰部進行了檢查,因爲入水的緣故,會陰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讓林濤拍照後,對會陰部進行了檢查。會陰部沒有發現明确的損傷,處女膜也是完整的。看來,女孩也沒有遭受過性侵害。
兩具屍體解剖完了,心裏還是沒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們繼續默默地解剖完3歲和5歲男孩的屍體,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點兒可疑的損傷。
“若不是你提出這麽多疑點,通過屍體解剖,我們絕對可以确定這是一起意外案件。”陳法醫說,“四具屍體的口鼻腔都有蕈狀泡沫,手指間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内大量液體,水性肺氣腫,胃内也有水草和溺液。這是标準的溺死屍體啊。”
我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我也認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時間和現場距離之間的矛盾、孩子背後的損傷,都是疑點,不解釋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們刑事技術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林濤安慰我道,“小羽毛還在和朱大隊他們進行調查,偵查部門說不準能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呢。”
四具屍體的解剖,進行了将近六個小時。縫合工作全部完成後,已經夜幕降臨。秋冬交替的季節,位于山裏的殡儀館,異常陰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車裏,發現放在車裏的手機有十幾個未接來電。
最害怕多個未接來電,我連忙解鎖手機,發現電話都是陳詩羽打來的。不知道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趕緊回撥過去。
“我的手機調靜音了,放在車上沒帶。”我說。
我的話還沒有落音,陳詩羽就打斷了我,說:“快來現場吧,我們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來的好消息讓我有些措手不及,連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濤和韓亮,頂着夜色,一路呼嘯着重新回到現場。
因爲還沒有确定案件性質,所以刑警大隊并沒有成立專案組。負責本案的偵查人員,都聚集在轄區派出所内,還有一些技術人員正在圍着一輛電動三輪車進行勘查。
“什麽情況?”我一進門就問朱大隊。
朱大隊斜靠在派出所所長辦公室的椅子上,叼着一支煙,一副悠閑的模樣,說:“案子破了。”
“什麽?真的是殺人案件嗎?”我問。
“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叫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爲人也很老實,因爲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受村裏孩子們的歡迎。”
“怎麽确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動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爲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動三輪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輪車後廂欄杆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信息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爲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爲什麽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麽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麽回事。”
“怎麽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裏整理玉米稈。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着鬧着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裏。因爲他不會遊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爲什麽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呗,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麽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恤吧。”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裏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麽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麽問題。”朱大隊說,“浸濕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着電腦裏三輪車的照片。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并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迹的東西。
“那倒沒有。”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迹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