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夜半槍聲(4)

“昨晚回來我想叫醒你來着,結果你連着打呼,都停不下來。不是豬,是什麽?”林濤嬉笑着說。

“昨晚有什麽發現沒有?”

“沒有什麽。”林濤說,“就是普通的自制霰彈槍。”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頓了頓,說:“不過他的技術不過關,槍沒有做好。”

“什麽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這支槍的扳機盒和槍膛之間有縫隙。”林濤說,“擊發後,有很多火藥從扳機這裏出來。我打完以後,看看槍托,都是火藥殘渣。”

“太好了!”我從床上跳了起來,“這還叫沒發現?這是大發現!重大發現!”

林濤一臉茫然。

“我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仔細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膚,沒有任何火藥顆粒附着。”我說。

“唉,”林濤一陣失望,“咱們不早就判斷出死者并非死于自己扣動扳機嗎?”

“是啊。”我說,“但是兇手手上肯定會遺留火藥顆粒啊!這是線索,也是證據啊!”

“這個問題我也想到了。”林濤說,“可是,畢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兇手手上粘有火藥顆粒,現在也被洗掉了吧?”

“這就不是你的專業了。哈哈。”我喜笑顔開,說,“槍支射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火藥冒出,黏附在射擊者的手上。但是這在短槍案件中比較多見。在這麽長的槍導緻的傷亡案件中,火藥很難黏附到射擊者的手上,所以我讓你進行槍彈實驗。沒想到槍支制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藥。”

“你沒說到重點。”林濤關心的是火藥顆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說:“火藥之所以可以從槍口冒出,是因爲擊發後的爆炸所緻,這時候的火藥是灼熱的。一旦黏附到手上,雖然這麽點兒熱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覺,但是會在皮膚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質層留下一個很小的小坑。這個小坑就足以把火藥給‘藏’起來。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藥殘渣,但是不可能把這些被藏起來的火藥全部洗掉。我們隻需要用放大鏡觀察,然後用黏附儀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線索,又是證據!”

“不重要吧,”林濤說,“說不定胡黎苗他們幾個已經招了呢。”

“不,不會是他們幹的。”我斬釘截鐵地說。

來到專案組,看到偵查員們垂頭喪氣、一臉疲憊,我就知道我的猜測沒錯。

“雖然問出了點兒情況,但是沒有多大的價值。”偵查員見我和大寶走進門,說。

“哦?說說看。”

“胡黎苗幾個人的口供開始都很一緻,和報案的時候說的一樣。”偵查員說,“但我們經過摸排,當天晚上全村打麻将的就他們家,胡奇回家拿錢又出門,肯定就是去他們家賭博。用這個撒手锏,我們進行了進一步審訊。審訊的結果是,幾個人的供詞一緻:胡奇晚上九點多經過他們家門口,進門看到他們在打麻将,就離開了。過了二十多分鍾,胡奇又回到他們家,要求胡黎苗把位置讓給他打。幾個人都知道胡奇是屬于赢了就跑、輸了賴賬的人,所以都不願意和他打。他拿出身上的幾百塊錢,說這次不賴賬。他們還是不同意,胡奇就氣鼓鼓地跑了。他們害怕胡奇的死和他們幾個扯上關系,所以才約定了攻守同盟。”

“然後呢?”我問。

“然後他們過了一會兒就聽見槍響。”偵查員說,“出門後看見遠處胡奇搖搖晃晃的,也沒在意。幾個人都是這樣說的。”

“看來他們沒說謊。”林濤從門外走了進來。之前我讓他去審訊室看看幾個人的手,有沒有遺留火藥痕迹。

“既然這樣,我覺得我有一點兒思路了。”我揉了揉太陽穴,像一休一樣,想讓智慧賜予我力量。

“說說看吧。”一夜沒睡的主辦偵查員疲憊地說。

我說:“首先,我認爲兇手是女人。”

“女人?”主辦偵查員的嘴角露出一絲不信任的笑容,“這怎麽能看得出來?”

“第一,從這塊磚頭看,”我一邊打開幻燈機,一邊說,“磚頭的兩側都隻有指尖的痕迹,沒有指腹的痕迹。用指尖拿磚頭太累人了,除非這個人手小,不得已而爲之。”

我頓了頓,說:“标準尺寸的磚頭,寬度是十二厘米。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來的,用指腹捏住磚頭兩側。但是女人的手小,隻能用指尖捏住。”

有人點頭,有人存疑。

我接着說:“第二,用磚頭打擊頭部,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但是死者隻有頭皮和頭皮下有個血腫,顱骨沒有骨折,硬膜下沒有出血,腦組織的挫傷也很輕微,這說明行兇者的力氣很小。綜合這兩點,我認爲兇手應該是個女人。”

“那什麽女人會殺他?”主辦偵查員接着問,“調查中沒有發現他有什麽不正當男女關系啊?”

我說:“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兇手應該和死者熟識,關系非常親近。我們可以把現場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磚頭打中枕部,然後倒地,他拿着的槍也就掉落在一旁。兇手撿起槍,對着他的腿部打了一槍。”

“死者是處于躺着的體位被打的?”大寶插話道。

“當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我說,“彈道和腿骨幾乎是平行的,方向從下往上。槍有那麽長,除非死者的雙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這樣的創道。”

“有道理。”大寶像是在和我說相聲,“沒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關系親近?”

我接着說:“既然在這個過程中,那幾個已經被排除嫌疑的人說了沒聽見動靜,說明死者并不懼怕兇手,他認爲她不敢開槍,他不需要對她進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槍後,因爲高度驚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沒能發出叫喊聲。”

我見大家都在奮筆疾書,記錄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頓了頓,留出他們寫字的時間,然後說:“第三個問題,我認爲兇手的住址,應該是在現場往西一百米左拐彎的那個巷道。結合現場環境,如果兇手往東走,必然要經過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走到離現場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多鍾。那麽聽見槍聲後二十秒就出門的幾個人,肯定可以看見。如果兇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時間,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經過那個巷口繼續往西,她同樣會被東邊數百米的幾個人看到身影。所以,兇手應該在這二十秒的時間内,恰巧拐到巷道裏。我看了現場,因爲公共廁所的阻隔,幾個打麻将的人看不見那裏。”

“那個巷道裏住了七八戶人家呢。”偵查員說,“包括死者自己家。”

我笑了笑,說:“第四個問題,你們有沒有想過,兇手爲什麽要打死者呢?我說的是打,不是殺。當時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酒精作用,并沒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兇手想殺人,随便打哪裏都可以殺人。爲什麽她要選擇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當然,打斷股動脈這個結果,是出乎兇手意料的。結合你們的調查,死者喝多酒之後,就會用腳踹他的老婆,還會滿村到處跑,惹是生非。那麽最恨他這條腿、最讨厭他滿村跑的人,因爲這事兒最沒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他遇害前,還踹了他老婆。”大寶繼續補充。

“所以,這應該是一起激情傷害引發的死亡案件。”我說。

“有一定的道理。”主辦偵查員說,“不過,我們沒有證據,沒法甄别他老婆張越是不是兇手,沒法定案啊。”

“有辦法。”我笑眯眯地從包裏摸出一個放大鏡。

這是個金屬邊、紅色木柄、造工精細的放大鏡,是我的一個叫作包包的好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看來這個時候它要派上用場了。

我說:“死者制作的這支槍有一個缺陷,就是扳機盒沒密封,會有火藥從扳機附近漏出來,黏附在扣動扳機的人的手上。這種黏附因爲有燒灼作用參與,所以不易被洗掉。你們隻需要用這個放大鏡看看張越的手上有沒有火藥殘渣,就可以了。”

“好。”這個意外的驚喜,讓偵查員們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鏡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由于巨大的恐懼和内疚吧,當偵查人員再次走進張越家的時候,張越乖乖地伸出雙手,戴上了手铐。甚至連我的放大鏡都沒有發揮作用,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張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術人員用黏附儀,獲取了她手上殘留的火藥作爲呈堂證供。這個風韻猶存的女人,走進審訊室後就哭着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張越十八歲的時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爲胡奇的妻子。因爲外表出衆,胡奇曾經非常非常愛她。但結婚時間長了,胡奇的本質也就漸漸暴露出來了。

吃、喝、嫖、賭、偷,無惡不作,還經常惹是生非。她連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都能感覺到鄉親四鄰的指指點點。

最讓她受不了的,是胡奇的酒瘋,她挨胡奇暴打是常事。她想到過離婚,可胡奇一哭二鬧三上吊,屢次讓她心軟。絕望時,她想到過自殺,可是又舍不得還在上小學的兒子。兒子很乖巧,即使自己和媽媽一起被爸爸打,也都會忍住傷痛安慰媽媽。

好在婆婆不錯,總是站在張越這邊。可是,兩個弱女人和一個小孩子,怎麽也鬥不過一個身強體壯的大男人。

前天晚上,胡奇酗酒後再次打了她,然後拎着槍走出了家門。這次和以往不同,他拿着的是槍!以前他每次都隻是逞逞英雄,過過嘴瘾,從來不敢和别人打架。但是這次,他有槍,而且喝了這麽多,誰知道會發生什麽事情?

張越越想越怕,就追了出去,她想喊住胡奇,可是此時的胡奇根本不願意下這個台階,反而把子彈裝進槍膛繼續前行。張越從路邊操起一塊磚頭,想打暈胡奇。可惜,她的力道不足。胡奇雖然倒地,但是他吹胡子瞪眼的,又要爬起來打她。她趕緊撿起槍,對準了胡奇。

胡奇微微笑道:“來啊,你敢謀殺親夫嗎?開槍啊。”

張越百感交集,她一時沖動,扣動了扳機。即便是一時沖動,女人的懦弱,還是讓她把槍口下移到了他的腿上。她想,打傷他一次,讓他接受接受教訓,短時間内不會出去禍害人,也算是積德了。槍的殺傷力不大,馬上背他回去救治,應該沒事。

可是随着槍聲響起,血液噴湧而出,是那種劇烈的噴濺,根本就沒有止住的可能。這一幕把張越吓壞了,她轉身就跑,跑回了家裏。婆婆趙秀蓮知道此事後,和張越一起回到現場。而此時,胡奇早已氣絕身亡。

雖然是自己的兒子,這種喪子之痛無以言表。但是趙秀蓮很清楚地意識到,留着這個孽子,恐怕會有更不可預料的結局。

“我們就說他是槍支走火,自己打死了自己吧。以後你不是我的兒媳婦,你是我的女兒。”趙秀蓮歎道。

張越哭跪在地:“媽……”

“你說咱們是不是不該查清事實,應該按走火意外事件了事?”陳詩羽的眼圈有些紅。

我知道這是所有刑警必須經曆的心理曆程。我搖搖頭,用安慰的語氣說:

“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法不容情,真相也不容情。”

“你真的那麽心狠啊?”大寶說,“這女人多可憐,還有他們的兒子怎麽辦?”

我知道自己不是心狠,因爲此時我的心也在隐隐作痛,因爲恻隐之心而産生的陣痛,讓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工作的意義。

我說:“我們分析這是一起傷害緻死案件,而不是故意殺人案件。這一條,要寫進現場分析報告裏。我們能幫她的,也就這麽多了。”

注釋

[1]半蹶子,方言,指十六歲至二十五歲之間的未婚男孩。有時是同輩老者之間作爲調侃的戲稱。

[2]對沖傷,指的是頭顱在高速運動過程中突然發生減速,導緻着地點的頭皮、顱骨、腦組織損傷出血,同時着地點對側位置的腦組織也因慣性作用和顱骨内壁發生撞擊,形成了損傷出血,但是相應位置的頭皮不會有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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