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經過了大雨的澆淋,”我說,“但是這些指縫和指甲裏的污物有些令人費解,和這個穿着講究的女人的生活習慣不太相符。”
大寶推了推眼鏡,湊近了看。
我拿起寬膠帶,黏附了一些指縫和指甲裏的污物,又從身邊的物證箱裏拿出在現場提取的寬膠帶,遞給王法醫,說:“你先把這個送去微量物證實驗室吧,用電子顯微鏡看一下,和現場發現嬰兒屍體的沙堆的沙礫是不是一種成分。”
“明白了。”大寶說,“你看得還真仔細啊,這個确實是驗證她就是殺孩子的兇手的最好證據。如果确證死者周圍的環境沒有這種成分的沙礫,那麽她就不可能是在死亡現場附近接觸到沙礫的。”
我歎了口氣,說:“即便是比對一緻,也隻能說她在嬰兒屍體現場附近抓過沙子,不能直接确定她就是殺人兇手啊。自産自銷的案件就是這點麻煩,沒有口供作爲驗證。”
重新回到屍體旁,我們開始對屍體前側的一些小損傷進行了檢驗。姜芳芳的胸口兩乳之間有一處拳頭大小的皮下出血,其餘體表沒有再發現損傷。
“這個申俊還是比較心疼老婆的,”大寶說,“丢了孩子吵架,也沒動手。”
“這不是損傷嗎?”我指着姜芳芳胸口的損傷說,“這一處損傷,總感覺有些問題。”
“什麽問題?”大寶說,“普通的皮下出血啊。”
我揮手制止大寶繼續說話,低頭想了想,走到解剖室的一角,把解剖開始時脫下的姜芳芳的衣服一件件攤在地上。
突然,一名偵查員走進了解剖室:“秦法醫,我們前期調查基本結束,姜芳芳有個外遇對象,我們已經把他控制起來了。支隊長讓我來向你通報一下。”
我的目光沒有離開死者的褲子,說:“你說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殺死的?”
偵查員一愣,說:“不不不,那不可能,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殺的嗎?經過我們的調查,二十九日晚間,他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淩晨,他沒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我們懷疑孩子是被他殺的。”
我擡頭看了看偵查員說:“可是我覺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殺害的。”
“殺自己的孩子?還用那麽殘忍的手段?”偵查員一臉驚愕。
“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一個精神病患者的想法,”我說,“這樣對待一個小孩子,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通常是精神有問題的人才能做出來。除了手上的沙礫,我們還發現死者的鞋子上沾滿了黃泥,她死亡的地方是沒有黃泥的,這個黃泥應該是在埋嬰兒的現場黏附的。”
正說着,解剖室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王法醫打來的。經過電子顯微鏡的識别,姜芳芳指甲裏的沙礫和嬰兒屍體現場的沙堆沙礫成分同一。
“現在我們有個間接證據能證實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我說。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别人在埋孩子,姜芳芳在那裏掙紮、抵抗、挖孩子啊?”大寶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身上沒有威逼、抵抗損傷,”我說,“所以她在生前沒有遭到控制、威逼。”
“那就好,”偵查員說,“案件自産自銷了,雖然證據還有些問題,但是我們還有别的路可以走。我們得趕緊找到小女孩,她當天晚上和母親、弟弟一起出門的,所以她應該知道自己的母親埋弟弟的事情。你們說姜芳芳自殺前,會把小女孩送到什麽地方去呢?不會也埋了吧?五歲的小孩沒那麽容易被埋吧?”
“她是間歇性精神病,還有躁狂症。”我說,“她二十九号白天和申俊吵了架,沒動手,說明她那時候應該趨于正常了,應該不會再去殺害自己的女兒。”
“那她自殺的行爲,是愧疚的行爲嗎?”大寶問。
我搖了搖頭,說:“到現在爲止,我也沒有下結論說姜芳芳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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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大寶說,“你不會認爲是他殺吧?用這種手段殺人很罕見啊。”
“罕見不代表沒有。”我說,“罕見是因爲殺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麽時候會到高處,不知道怎麽才能找到最好的時機下手。但如果是很熟悉的人,有很好的借口把被害人騙到高處,又有很多機會推她高墜,那麽就可以完成這個隐蔽性很高的殺人行爲。”
“可是,”大寶說,“我們沒有依據啊。”
“有!”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我開始就對現場有一些疑惑,所以才要自己下去感受一下。”我說,“首先我要問一下,你們知道姜芳芳是處于什麽體位從橋上墜落的嗎?”
“那個……你這人真奇怪,”大寶說,“我剛才還問了,你說空中可能有翻滾,所以不能通過體位判斷的。”
“我是說不能通過她死亡的體位來判斷她墜落起點的體位,”我說,“但是我們有其他的辦法。”
說完,我用手指了指死者的褲子。
死者的褲子是墨藍色的棉布料子。褲子臀部至腰部的位置,可以看到一條隐約的白色痕迹。
“正是因爲死者處于仰卧位的體位,後背淋不到雨,”我說,“她所在的石頭又沒有被浸泡入水裏,所以這條痕迹完整地保存下來了。”
“明白了,”大寶說,“這是她靠在石橋欄杆上時褲子上黏附的欄杆的白灰。”
我笑着點了點頭。
“别扯遠了啊,我們在讨論姜芳芳是自殺還是他殺呢。”大寶說。
“體位很重要。”我說,“你還記得不記得死者所處的位置和橋梁正下方的距離。”
“記得,有好幾米呢。”大寶說。
我用手指蘸了水在解剖室地面上畫着抛物線,說:“如果是自由落體,物體墜落的地點應該是墜落起始點的正下方。如果物體有個初速度,那麽它的墜落路線應該是個抛物線,初始速度越快,落地點的位置離起落點的正下方越遠。”
“初中物理,”大寶不耐煩地說,“我還能不懂嗎?”
“那麽,我們就把初中物理知識結合到這個案子裏看,”我說,“既然死者是仰面墜落的,那麽她在墜落的起始,是不可能有多快的初速度的。”
大寶恍然大悟:“對啊,我們看的自殺高墜現場,有很多都是落地點位置遠離起落點正下方,那是因爲死者是正面有個助跑後起跳的,初始速度快。如果是仰面起跳,那麽确實沒法助跑,不會有初速度,更何況有個欄杆作爲阻擋物,更不會有多快的初速度了。”
“那麽,爲什麽這個案子裏的落地點距起落點正下方這麽遠呢?”我問。
“别人推的!”
我點點頭,說:“那麽,屍體上有沒有表現呢?”
大寶拿起止血鉗,指着死者胸口的皮下出血,說:“有!”
“你們,”偵查員又露出一臉驚愕的表情,“你們說她不是自殺的?”
我和大寶異口同聲:“他殺。”
“那……那會是誰幹的呢?”偵查員問。
“你說呢?”我笑着說,“還能有誰呢?我最先見到申俊的時候,就覺得他的表現很奇怪,他對自己兒子的死亡不吃驚,對妻女的失蹤不着急,這實在不符合常理。”
“如果是他殺了人,那麽他的女兒藏哪兒去了?爲什麽要藏?”
“我覺得吧,五歲的孩子什麽都不懂,很可能她目睹了全部案件過程,所以申俊怕她說出來。”我說,“可以去申俊的一些親戚朋友家裏找找。”
偵查員點頭應允,轉身離去。
孩子是在申俊公司的一個财會人員家裏找到的,當偵查員找到她的時候,她着實被吓着了,蜷縮在床頭瑟瑟發抖。爲了穩定她的情緒,刑警支隊找了一名便裝女民警,和孩子的幼兒園老師一起,對小女孩進行了詢問。
如果早一些找到小女孩,案件可能沒有這麽麻煩,和我推斷的一樣,小女孩目睹了整個案件的過程。在幼兒園老師的引導下,小女孩說出了全部的真相。
到案後的申俊并沒有做出太多的抵抗,直接交代了全部案情事實。故事終于拼湊完整了。
申俊三十五歲那年認識了姜芳芳,兩人一見鍾情結了婚,婚後一直美滿幸福,還産下一女。申俊出身農村,重男輕女,還想再要個兒子,終于在四十多歲時如願以償。
兒子出生後,申俊把他當成自己的心頭肉一樣去呵護,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裏怕化了。可是在兒子出生後不久,申俊發現姜芳芳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她總是在半夜起床,走到門口的大樹旁用拳頭捶樹,有的時候甚至能捶破自己的雙手。另外,姜芳芳還總是莫名地發火,發火以後卻不承認自己的無理行爲。
好端端的怎麽突然就變了一個人?申俊被姜芳芳莫名的發脾氣和令人發毛的夢遊逼到了精神瀕臨崩潰的程度,忍無可忍的他下決心把姜芳芳綁去了市精神病醫院。
結果和他預料的一樣,姜芳芳真的患上了間歇性精神分裂症。
打擊接踵而至,在姜芳芳住院期間,申俊居然發現自己的妻子竟然有段婚外情。
昔日恩愛的夫婦日益疏離,姜芳芳就像是一個越來越沉的包袱,壓得申俊喘不過氣來。
這一天,申俊去公司辦事,回來以後發現姜芳芳居然帶着兒子、女兒離家了。在暴雨中找了半天,申俊沒有找到娘兒仨的蹤迹,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在家門口轉悠。直到二十九日上午,才看見姜芳芳帶着女兒濕漉漉地回來了。
“兒子呢?”申俊沒有看見兒子的身影,心裏就像是一團火焰在燃燒。
可姜芳芳也是一臉着急,怎麽也說不清楚是怎樣把兒子弄丢的。申俊見女兒一臉惶恐,找了個機會私下盤問,才發現那噩夢般的夜裏究竟發生了什麽。
原來那天下午姜芳芳在家待得無聊,看雨停了,便帶着兩個孩子出門散步。可是走着走着她們就迷了路。這個時候天空開始落起了雨點,找不到路的娘兒仨開始焦躁起來,可是天色漸暗,她們越着急反而越找不到回家的路。
郊區大雨的夜晚,娘兒仨走到盛世花園工地一側的垃圾場附近,依舊找不到人問路,工地的工人此時都已在位于工地最内側的工棚裏睡着了。
找了個躲雨的地方,姜芳芳給兒子喂了奶,可是兒子依舊大哭大鬧。可能是累積的焦慮誘發了躁狂症,姜芳芳二話沒說,抱着兒子走進雨裏,把他塞到了坍塌了一側的沙堆中,用手扒拉着沙子把孩子埋了起來。
在幾十米外目睹了全過程的女兒被媽媽的行爲徹底吓蒙了,再也不敢哭喊一聲。犯了病的姜芳芳牽着女兒又走了很遠,直到天色發白,才清醒過來,發現孩子丢了。
五歲的女兒又驚又怕,更記不住那個活埋了自己弟弟的地點,隻好跟着媽媽回了家。
申俊知道了真相之後又氣又痛,幾乎背過氣去,在心裏藏了很久的想法再次湧上心頭。
那天天色漸晚的時候,申俊提出要和姜芳芳一起去找兒子的屍體,快要被愧疚淹沒了的姜芳芳沒有理由拒絕,但提出要把女兒帶着,因爲女兒有可能會記得去的路。以此爲由,申俊帶着姜芳芳和女兒走到了那座石橋上,趁姜芳芳不注意,把她推下了石橋。
在得知公安機關發現了一個嬰兒的屍體的時候,申俊知道早晚會查到他的頭上,爲了不讓女兒暴露他的行爲,他做通了公司一個和他有暧昧關系的會計的工作,把女兒藏在了她家裏。
“最無辜的就是這個小女孩了,看着媽媽殺了弟弟,又看着爸爸殺了媽媽,”我歎了口氣,“她以後該怎麽辦呢?”
“發生了這種事,”大寶很迷茫,“該去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