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頓了頓,接着說:“陳蛟頸部的創口也是這樣。一處創口不能說明什麽,但是五處創口不可能都那麽巧。這隻能說明一點。”
“說明這就是兇手用刀的習慣,”大寶插話道,“兇手習慣性地拔刀上挑。”
我點了點頭,說:“這個,可以作爲兩起案件并案的依據。”
在我彙報完串案依據後,專案組的會議室裏一片沉寂。
“以用刀習慣來串并案件,這個很牽強。”丁支隊打破了沉寂。
“通常出現刺切創有兩種情況。”我說,“一是受害人體位變動,導緻兇手拔刀的時候和入刀的時候角度不一緻,形成刺切創。二是刀口的位置處于受害人不同體位,那麽有些創口出現刺切,有些創口沒有刺切。但是這兩起案件中,死者都是在按摩椅上被刺,且事發突然,都沒有反抗,所以受害人體位變動之說不能解釋。兩個被害人身上,尤其是兩個月前鄭巧慧被害案中,鄭巧慧身上有四處創口,位于不同位置,但是都出現了刺切,這個不能用不同角度來解釋。唯一能解釋的,就是習慣。”
“嗯,大家想一想,”大寶說,“拔刀時刀尖上挑,這個動作并不常見,完全可以作爲一個特異性指征。”
專案組還在沉寂,顯然對我的這個依據并不十分認可。
“我支持秦法醫的意見。”剛剛接完一通電話的英城市公安局DNA室主任周彪放下手中的手機,說,“剛得到消息,我們對陳蛟被害現場提取的三十二個避孕套、十七張衛生紙進行了DNA檢驗,均檢出男性DNA基因型。其中陳蛟被害現場中的一張衛生紙中檢出和鄭巧慧被害現場中提取的一枚避孕套中一緻的DNA基因型。”
周主任說得有些繞,我反應了一下,說:“也就是說,這個男人既去過陳蛟店裏,也到過鄭巧慧店裏?”
周主任點了點頭。
“如果是這樣,我敢大膽地斷定,這個DNA就是兇手的DNA。”我有些激動,說,“之前大寶說過,這種低檔美容院的顧客群都是有區域性的,如果兩個相隔十二公裏的美容院的顧客有交叉,且都發生了命案,那麽這個顧客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大寶點頭認同。
“可是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兇手和死者之間發生了性行爲的基礎上。”
丁支隊說,“死者體内并沒有發現精液,而這個嫌疑DNA的主人顯然沒有戴套,而是用的衛生紙。那麽他是如何做到不在死者體内留下DNA的呢?”
“體外排精,或者用手啊。”又是之前那個帥帥的偵查員。
大家又一齊看向他。
他又紅着臉說:“不不不,别誤會,辦案的時候得知的。”
我說:“我支持這個觀點。陳蛟應該是用手的,依據是這張圖片。”
我用幻燈片播放了陳蛟右手虎口部位的紙屑,說:“人體精液是有一定黏合力的,如果死者手部沾有精液,再用易破的衛生紙擦拭,很有可能會将紙屑粘在手上。”
兩個現場有交叉DNA,陳蛟手上有衛生紙紙屑,兩名死者的損傷有共同特點,這麽多依據,共同支撐了我主張的串并案件意見。
丁支隊點點頭,說:“既然這樣說,我現在也同意将兩起案件并案偵查。那麽,就先從這個DNA查起。你們有可疑的嫌疑人嗎?如果有,馬上提取他們的DNA樣本。”
偵查員們紛紛搖頭,顯然,通過前期偵查,派出去的六組偵查員都沒有摸排出可疑的嫌疑人。
丁支隊低頭歎了口氣,說:“那就趕緊去查!”
“不如,”我說,“讓我們先去看看鄭巧慧被害案的現場?”
4
沒有偵破的案件現場,辦案單位會去反複勘查,希望能發現更多的線索,或者印證更多的證據。鄭巧慧被害案的現場也是這樣,依舊被封存着。
這也是一間獨立小門面房,門口的卷閘門下緣已經生鏽,卷閘門外拉着一條藍白相間的警戒帶。
派出所民警接到通知,已經早早等在那裏,見我們趕到,趕緊用鑰匙打開了挂在已經被撬壞的卷閘門鎖外的挂鎖。
我看了看卷閘門的鎖,對林濤說:“你看,這起案件中,兇手也鎖閉了卷閘門,這作案手段如出一轍啊。”
“現在就寄希望于能在這個現場發現一些之前他們沒有發現的線索了。”
林濤說。
基本上這種低檔美容院的房屋結構都很相似,大廳後面有一個隔間。從物品的擺放看,雖然鄭巧慧不像陳蛟那樣注意身材保養,但屋内收拾得幹淨整潔得多。
盡管如此,屋裏的氣味依然讓人不想久留。密閉的空間裏完好地儲存着屍體被發現時的高度腐敗的氣息,混合着黴變的味道,讓人仿佛瞬間回到了兩個月前的慘案現場。
現場的地面鋪着白色地闆磚,有幾塊地闆磚上貼着黑色比例尺,比例尺旁邊無一例外是沾染了泥巴的鞋印。
“這個現場發現的鞋印比較一緻。”民警見我和林濤蹲在地上看鞋印,介紹道,“不過經過鑒定,這些鞋印沒有比對價值。”
“當天下雨嗎?”我對痕迹檢驗領域不太精通,轉而問道。
“是的,下的雨還不小呢。”民警說。
“如果下雨就價值不大了。”林濤用鑷子夾起一塊泥土,左看右看,說,“要是沒有下雨,這些鞋子上沾着的泥巴倒是能說明一些問題。如果下雨,任何人鞋子上都有可能沾有泥巴,而且這泥巴看起來也沒有什麽特殊之處。”
“時間不早了,我們要趕在晚飯前完成對這起案件現場的複勘工作。”
我說,“這樣,我們分工,我和大寶看中心現場隔間,林濤你和你的助手看外間。”
專案組兩個月前對中心現場的勘查非常細緻,每一處物證都有标記和記錄,所以我和大寶找來找去都沒有發現能夠有突破的線索。直到林濤的一聲“來看看這是什麽!”才讓我們重新燃起了希望。
林濤的掌心放着一片黃豆大的紅色物體,是一個布片。
“從哪裏找到的?”我說。
林濤指了指牆上的一枚水泥釘,說:“挂在水泥釘上,看起來還是比較新鮮的,說不定和案件有一定的關系。”
“不是說不定,而是一定!”我激動地說,“因爲釘子下方的牆上有一處擦蹭狀血迹。”
我拿出随身攜帶的照相機,拍下這一處孤立的、卻沒有被原勘查人員重視的血迹。
“現場有翻動的痕迹,兇手在離開之前翻動了現場,所以這一處擦蹭狀血迹并沒有引起勘查人員的注意。”林濤說,“雖然現場很多翻動部位有擦蹭血迹,但是沒有一處有指紋紋線,都沒有比對價值。”
“但是可以證明兇手殺人是爲了錢,”我說,“而且這一處擦蹭血更有價值。首先,這個地方不可能藏錢;第二,這裏離大門還比較遠。兇手爲什麽要在這裏擦一下?”
“爲了拿挂在釘子上的衣服。”林濤說。
我笑着點點頭:“所以,你發現的這塊撕裂的小布片,非常有價值。”
我接過布片,用手摩擦着。因爲我戴的是橡膠手套,觸感比紗布手套更敏銳,很快,我就得出了結論:“這是雨衣。”
“對,當天下雨,”大寶說,“兇手來的時候穿了件紅色的雨衣!”
在我們的要求下,專案組提前召開專案會議。這種不按規定召開的專案會議,通常隻有一種情況,那就是調整偵查部署。
當我宣布完我們的發現,确定兇手在殺鄭巧慧的那天夜晚穿的是紅色雨衣時,會議室裏發出了一陣噓聲。
“我們都正在努力做調查,”一個偵查員說,“把我們叫回來說的就是這個?有用嗎?下雨天,有多少人穿紅色雨衣知道嗎?我們英城城區就有将近兩百萬人口,難道要一件一件地找紅雨衣?這不是拿我們偵查部門開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