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這很有可能是一起謀殺案件。”我對坐在解剖室門外地上的劉偉說道,“我們現在要對屍體進行解剖檢驗。”
“不行!不行!”劉偉突然從地上彈射了起來,大聲喊道,“婉婷生前最愛漂亮,我不允許你們在她身上動刀!誰也不準動她!”
劉偉的過度反應吓了我一跳,我壓着怒火說:“我們懷疑這是一起謀殺案件,爲了她沉冤得雪,我們必須進行解剖。我給你承諾,解剖完我們會縫合得很整齊。”
“你們這是要搶屍體嗎?”劉偉說,“網上說你們警察經常搶屍體,原來是真的,她是我的,我不許你們對她動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我們懷疑這是一起刑事案件,且死者死因不明,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黃支隊說,“希望你配合。”
劉偉一直在哭喊,黃支隊示意身邊的警察把他拉到了門外,劉偉還在喊着:“不準動她!你們都是土匪,警察都是土匪!”
我和黃支隊對視了一眼,都覺得這個劉偉十分可疑。黃支隊示意手下的高法醫穿上解剖服和我一起開始解剖工作,同時囑咐身邊的刑警看好劉偉。
死者的皮膚及皮下組織都已經炭化,解剖刀切上去的時候發出清脆的咯咯聲。逐層分離完屍體的頸部皮膚和肌肉,真相基本就露出了水面。死者頸部兩側肌肉都有明顯的出血痕迹,舌骨、甲狀軟骨都有嚴重的骨折、出血迹象。
“窒息征象非常明顯,頸部損傷也很嚴重,雖然看不到頸部皮膚損傷情況,”我說,“但是同樣可以斷定,死者是被一個力氣很大的人用雙手掐住脖子,導緻窒息死亡。”
“雙手掐住了脖子,沒有辦法約束死者雙手,那麽兇手很有可能會被抓傷。”黃支隊在一旁補充道。
“就是頭部的損傷非常奇怪。”我切開死者的頭皮,前後翻開。頭皮已經被燒焦,用力稍大都會破損。頭皮的額部有七八處弧形的小創口,對應的皮下有連接成大片狀的皮下出血。顱骨的骨膜沒有傷及,更沒有顱骨骨折或者顱内損傷。
“這些小傷口都非常輕微,不是緻死的原因。”我說,“但是生活反應非常明顯,說明是在掐死之前形成的。”
“弧是朝上的,圓弧在下,兩角朝上彎,弧度還不小,如果是圓形的一部分,那麽這個工具就應該是直徑五厘米左右的圓形。這會是什麽工具呢?”黃支隊說,“頭皮下出血這麽多,創口裏有組織間橋,肯定是鈍器形成的。”
“我擔心的不是工具。”我說,“創口這麽密集,應該是死者處于一個固定位置形成的。那麽就有兩個問題出現了,第一,兇手既然要殺死她,爲什麽還要在她頭上砸出這麽多小傷;第二,死者爲什麽會在沒有死的時候不動彈,保持固定位置讓兇手砸。”
“兇手可能是心理有問題。”黃支隊說,“死者也有可能是在中毒、昏迷的情況下被打擊頭部的。”
“顱腦沒有損傷,如果是昏迷,隻有可能是用藥物了。”我說,“取心血做毒物化驗吧。”
“調查清楚死者是什麽時候吃的晚飯了嗎?”我一邊用手術刀切開屍體的胃、十二指腸和小腸,一邊說,“燒死的屍體沒法用溫度來判斷死亡時間,想準确判斷,隻有看胃腸内容物的消化、遷移情況了。”
“這個沒問題,”黃支隊說,“經調查,死者下午六點去巷子口的小吃店吃了晚飯。”
“根據消化情況,”我用手術刀撥弄着那些黃油油的胃内容,擡肘蹭了蹭鼻子說,“胃内還有不少食糜狀物質,我判斷死者是末次進餐後五小時内死亡的。”
“消防隊說十一點半起火的。”黃支隊說,“你判斷十一點之前死亡,這就有至少半個小時的時間差。那麽,兇手殺害了死者後,半小時才點火,他在做些什麽呢?”
“你們看,這是什麽?”在一旁觀察死者頭面部的高法醫突然一句話把我和黃支隊從思考中拽了回來。
3
我和黃支隊湊過頭去看,原來高法醫在死者的鼻孔裏夾出了一根藍色的纖維。
黃支隊接過纖維,放在解剖室的顯微鏡下觀察:“這是防水布的纖維,很多衣服都是用這樣的材料制成的。”
“看來,這樣的纖維還不少啊。”我仔細用刀片刮着死者臉上的煙灰炭末,果真在刮下來的漆黑的物質中,發現了一些藍色的防水布片,最大的一塊兒約有幾個平方毫米。
高法醫還在死者耳部附近用止血鉗鉗下來一塊和皮膚粘連在一起的白色布片,布片的邊緣也可以看到藍色的纖維,布片上面印着M開頭的一排英文,字迹無法辨認。
我接着說:“可以斷定,現場燃燒的時候,有一件藍色的衣服覆蓋在死者的面部。這個白色的布片是衣服的商标。”
“這能說明什麽呢?”高法醫問道。
“心理學家有過一項研究,”我說,“如果一個人殺死了自己比較尊重、敬畏的人,會害怕看見死者的臉。有些人會用一些物體遮蓋住死者的臉,減輕自己的心理壓力。”
“你是說,熟人作案?”黃支隊說完,轉頭看向窗外蹲在地上的劉偉。
“調查情況顯示,俞婉婷爲人吝啬,沒有什麽非常要好的朋友,沒有什麽明顯的矛盾關系,沒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偵查員在一旁說,“如果判斷是熟人作案,那麽她丈夫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可是劉偉說他昨天上午就出差去了上海。”高法醫說。
“他可以故意這樣說,僞造不在場證據。”黃支隊說,“我還看見了他手臂上有抓傷。”
我點了點頭,低聲說:“我也看見了,剛才我們分析死者可能抓傷了兇手,隻是因爲死者的指甲被燒毀,所以不能确證。我想,世界上沒有這麽巧的事情吧?”
“是啊,”黃支隊說,“剛才他還那麽激烈地阻礙屍體解剖。”
我脫下解剖服,走到劉偉旁邊,說:“你下了火車就直接趕到這裏來了對吧?麻煩你把返程火車票給我看看。”
劉偉一臉驚恐:“啊?什麽?哦,火車票,火車票我……我,火車票出站的時候被工作人員收了。”
“那去上海的火車票呢?”我問。
“也……也被收了。”
“原來你們出公差,差旅費報銷是不需要票據的?”我盯着劉偉,看着他閃爍的眼神,逼問道,“還是出公差要私人出費用?”
劉偉的臉頓時紅一陣白一陣。
黃支隊說:“如果這樣,那就對不起了,麻煩你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吧。”
兩名偵查員架着垂頭喪氣的劉偉乘車離開了。
“這起案件,不會就因爲死者臉上的那個布片破獲了吧?”我說,“我總感覺沒那麽簡單。”
“哎喲,祖宗,”黃支隊說,“簡單點兒不好嗎?你可别烏鴉嘴了。”
我低頭笑了笑,說:“還有好多檢驗沒有出結果,用這個時間,我們去現場看看吧。這麽久了,現場險情也應該都排除了,可以進去看了。”
現場依然一片狼藉。除了沒法燃燒的物品以外,其他的家具、貨物基本都已燃燒殆盡。超市東面隔開的臨時居住區域裏也是如此,一個大衣櫃被高壓水槍沖倒在地上,一個光秃秃的床闆橫在那裏,都被熏得漆黑。
我和黃支隊簡單巡視了超市,超市地面盡是積水,我們穿着膠鞋從東倒西歪的貨架上跨來跨去,沒有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估計有用的線索沒被一把大火燒得幹幹淨淨,也被高壓水槍沖得幹幹淨淨了。
我走到床旁,戴上手套掀起了床闆。突然,我看見床闆的側面和下面有一些點狀的顔色加深區,和附着的煙灰炭末顔色并不一樣。我打開勘查箱,取出聯苯胺試劑,對這些區域進行血液預實驗,得出的結果是陽性。
“師兄你看,”我說,“床闆側面和床闆底側都有血,這樣看,應該是噴濺狀血迹。”
黃支隊走過來拿出放大鏡看了看床闆的血迹,說:“嗯,從形态上看,可以确定是噴濺狀血迹,方向是從外側向内側。”
我說:“屍體是頭朝床躺在地上的,頭部又有創口,那麽形成創口的時候,血迹确實是沿這個方向噴濺的。”
黃支隊說:“知道你的意思,屍體躺的位置就是殺人的原始現場。”
我點了點頭。
黃支隊補充道:“既然這裏是殺人的現場,死者又沒有約束傷,說明兇手是可以和平地從最西側的入口進超市,再走到最東頭的床邊。”
“大半夜的,”我說,“一個單身美少婦會讓什麽人進到自己的超市裏呢?她一點兒警惕性都沒有嗎?”
“除非是熟人,”黃支隊說,“開始通過死者面部的布片推斷熟人作案我還有些忐忑,現在通過現場情況,基本可以肯定就是熟人作案了。看來抓她老公沒抓錯。”
我站在現場閉着眼,試圖把現場的情況再還原一遍,可是總覺得損傷問題有些不能解釋。于是我搖了搖頭,說:“先回去吧,一邊等檢驗結果,一邊去看看對劉偉的審訊。”
我們在視頻觀察室看着審訊室内的劉偉耷拉着腦袋,一副無精打采、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
“招了沒?”黃支隊問。
偵查員搖了搖頭:“反複強調他沒有殺人,但是對于昨晚的行蹤,他隻字不提。”
“去火車站調一下監控,看他到底有沒有去上海。”黃支隊說。
偵查員面露難色:“這,火車站那麽多人,有些難度啊。”
“不用,”我說,“去查一下賓館開房登記,我突然覺得他不像是兇手,他之所以不提昨晚的行蹤,可能有其他原因。”
黃支隊驚愕地看着我,愣了一會兒,轉頭對偵查員說:“去辦吧。”
黃支隊看着偵查員離開觀察室,對我說:“你這樣說是不是武斷了些?如果因爲你的直覺改變了偵查思路,可不是小事。”
我搖了搖頭,說:“不僅是直覺,我覺得死者的損傷有些奇怪。”
“你是說她額頭上那些密集的小創口?”
“是的,”我說,“如果不是用藥緻暈死者,在死者清醒狀态下同時形成額部創口和頸部損傷,除非這件事不是一個人做的。如果是劉偉想殺她,不需要找個幫手那麽麻煩。”
“時間不早了,”黃支隊說,“各項檢驗和調查的結果夜裏才能出來,你先休息吧。”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的情景在腦海中一幕幕呈現。突然,被水槍沖倒的大衣櫃的樣子閃入我的腦海裏。
“不對啊,衣服、被褥怎麽會在大衣櫃下?”我自言自語道。我仿佛想起白天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大衣櫃的下方好像壓着衣服和被褥。總覺得好像有些不對頭的地方,可是不對頭的地方在哪兒呢?
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
因爲有心事,所以我起了個大早。專案組會議室正在彙報昨天一天的工作情況。
“經比對俞婉婷平時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确證死者系俞婉婷。經過對俞婉婷的心血進行毒物化驗,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緻死或緻暈的可能。通過對現場多處多點位提取的灰燼進行理化檢驗,可以判斷現場有多處起火點,但是沒有助燃溶劑。也就是說,兇手殺人後,在超市裏多處可以燃燒的貨物上點火,導緻大火。”雲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所長彙報道。
“可是再多處點火,也不需要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啊。”我說,“我們法醫判斷,死者死後至少半小時以上,現場才點火。”
“兇手在做什麽呢?”黃支隊說。
“另外,”我說,“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緻暈的可能,通過法醫檢驗死者頭部損傷也不至于緻暈。那麽,死者爲什麽會在清醒狀态下,保持一個固定不動的姿勢,讓兇手來敲擊她的頭部?還有,兇手是如何一邊掐壓死者的脖子,一邊用鈍器打擊死者的頭部?”
“騎在她身上,一邊掐脖子,一邊打。”有偵查員說。
“不可能。”我說,“我們知道,手指接觸頸部,隻會留下小片狀出血,手掌接觸,才會留下大片狀出血。經法醫檢驗,死者頸部兩側的肌肉都可見大片狀出血,說明是有兩個手掌同時掐住死者的頸部兩側,壓閉氣管和頸動靜脈,導緻窒息死亡。這個時候,兇手沒有其他多餘的手去打擊死者頭部。”
“爲什麽可以肯定是同時形成兩種損傷呢?”
“因爲兩種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額頭部的損傷也隻有死者頸部被壓住,頭部位置相對固定的時候,才能形成。”我說。
這時候,負責對劉偉進行外圍調查的民警推門進來,說:“劉偉的嫌疑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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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什麽了?”黃支隊早有心理準備。
“劉偉案發當天确實沒有離開雲泰。”偵查員說,“經過對入住登記的查詢,我們發現劉偉當天上午在一家賓館裏開了一間房。我們調取了該賓館的視頻監控,劉偉是上午十點開房入住,第二天早上七點離開的。”
“也就是說案發時候他并沒有離開房間,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離開直接去殡儀館的,是嗎?”我問。
“是的,”偵查員說,“确定他沒有作案時間。”
“看來我們抓錯人了。”黃支隊說。
“沒有抓錯人。”偵查員喜上眉梢地說,“和劉偉一同入住的還有一名女子,通過面部比對,确定是一名外号是瑩姐的女子,這個瑩姐涉嫌一起團夥販毒案。目前可以肯定劉偉和這樁販毒案有關系,我們已經通過劉偉獲取了瑩姐的線索,現在派人去抓了。”
“可是劉偉手臂有抓傷啊。”我說。
“這個我們也問了。”偵查員說,“劉偉和這個瑩姐有一腿,抓傷是在親熱的時候被瑩姐抓的。”
“看來這個劉偉是真的不想我們對他老婆動刀,他還是真的愛他老婆的。也怪不得他對那天晚上的事情隻字不提,一是犯法,二是對不起他老婆。”黃支隊說,“也好,順帶破了一起販毒案件。不過,這樁命案,我們應該從何處下手呢?”
我喝了口水,說:“再去現場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