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法醫的眼睛裏閃爍着激動的光芒:“沙發西側的大片血迹,就是位于沙發和牆壁的夾角,如果楊風是在這個位置被刺,就沒有空間躲避了!”
“如果楊風是在客廳裏側的沙發旁邊被人刺傷,而客廳的地面又沒有打鬥的痕迹,那麽說明這個兇手是可以和平地進入楊風家裏的人,換句話說,是楊風把兇手引入了客廳。”我繼續說道,“這樣,我們就不得不把這起案件和沙發上放着的兩瓶五糧液聯想到一起了。”
“你是說,兇手是來送禮的?”
“是的,”我斬釘截鐵地說道,“一般人不會把這些高檔的禮品放在客廳顯眼的位置,楊風是個老師,更不會破壞他自己爲人師表的形象。如果他收了家長的禮品,不會放在大庭廣衆之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剛收到禮品,還來不及收起來。這樣,結合前面的分析,我現在非常懷疑兇手就是來楊風家送禮的學生家長。”
“我還有個問題。”趙法醫看來已經基本同意了我的觀點,“如果是家長,那麽楊風應該認識啊,那民警詢問的時候,他爲什麽說兇手是個自己不認識的痞子?”
我沉思了一下,說:“這個确實不太好解釋,有可能出于兩個原因:第一,老師未必能認全學生的家長,所以兇手可能隻是自報家門,說自己是某某的家長,就進入了現場,而楊風确實不認識他;第二,楊風在接受詢問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死了,也沒想到自己會死,所以他爲了保護自己的聲譽,可能會對這個情節進行隐瞞。”
“唉,他這樣隐瞞,可就苦了我們公安。”趙法醫說,“你說的這些我都同意,那你的第四個推斷呢?”
“我覺得兇手可能不止一個人。”我說。
“不止一個人?”趙法醫說,“怎麽可能!死者說了,是個不認識的痞子,說明就隻有一個人啊。而且兩名死者身上的刀傷都是一種工具形成的,怎麽可能會有兩個人?”
“死者說一個不認識的痞子,指的隻是捅他的人,第二個人未必動了手。”我說,“後來死者還說了‘黑衣服、白衣服’,是什麽意思?我覺得是在描述一個人穿着黑衣服,一個人穿着白衣服。”
趙法醫皺起了眉頭,這個推斷很難讓人信服。
我接着說:“我的主要依據是曹金玉身上的損傷。除了右側腹部的一刀以外,她的頸部和口腔黏膜都有損傷,尤其是頸部,兩側的肌肉都有出血。”
“嗯,那說明什麽呢?”
“兩側頸部肌肉都出血,口腔黏膜還有出血,我覺得一隻手是完成不了的,必須要有兩隻手才能完成上述的損傷。”
“哦,”趙法醫這才點了點頭,“你是說,兇手如果用手同時掐住曹金玉的頸部、按住她的嘴,那麽他就沒有第三隻手拿刀捅人了。”
我笑着點了點頭,不得不承認趙法醫真是一點就通。“我懷疑是在兇手刺傷楊風的時候,曹金玉從床上驚醒,跑了下來,這個也有依據,曹金玉穿着睡衣,卻沒有穿鞋,這符合緊急情況下床的表現。曹金玉慌慌忙忙地光着腳下床,跑到卧室門口,看見楊風受傷,就會忍不住叫喊,這個時候另一名兇手就上前捂壓她的嘴巴,掐扼她的脖子。一般捂壓口部的目的都是防止喊叫嘛。控制住她以後,拿刀的兇手已經刺了楊風六刀,于是過來刺了曹金玉一刀,刺完,兩個人迅速離開了現場。”
“你的現場重建,聽起來還真像那麽回事。”趙法醫說。
“當然,這隻是猜測。”我說,“要确定有兩個兇手,還需要更确切的依據。”
車子裏又陷入了沉寂。司機緩緩地開着車,我和趙法醫咀嚼着剛剛讨論的幾點分析,努力想要從中找出新的線索。
趙法醫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說:“可是現場勘查提取了幾十處血迹,全是楊風和曹金玉的血,包括樓道裏的滴落血迹都提取了好幾處,也沒有發現第三人的血迹啊。”
“我倒是有新的想法。”我沒直接回答他的問題,“我覺得兇手用的,可能是彈簧刀!”
“這個有點兒玄乎吧?”趙法醫說,“作爲法醫,我們隻能說是刃寬三厘米左右,長十厘米以上的單刃刀具,不能肯定地說是哪一種刀具啊。”
“我有依據啊。”我說,“首先,兇手攜帶的刀具應該是易于隐藏的,對吧?不然楊風就不可能讓他進入客廳了。所以兇手敲門的時候,刀應該是藏着的。大夏天的,衣服上的口袋也不多,既然能把那麽長的刀藏住,說明刀必須是可以折疊的。不能折疊的刀,放到口袋裏,豈不是會傷到自己?”
趙法醫點點頭。
我接着說:“第二,這把刀從折疊狀态變成伸直狀态必須要快。楊風的手臂上沒有抵抗傷,說明被攻擊的時候是出其不意的,兇手掏刀、把刀刃伸直必須要在楊風來不及反應的情況下完成,一般的折疊水果刀是很難完成的。”
我喝了口水,接着說:“第三,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楊風身上的六處創口,方向都是上銳下鈍。也就是說兇手拿刀的時候,刀刃是朝上的,即刀刃是朝虎口部位的,這不符合一般人的拿刀習慣。一般人拿刀,刀刃是朝下的,即刀刃朝四指。如果是彈簧刀,按了按鈕,刀刃從刀柄裏彈出來,必須是從拇指和四指之間彈出,這樣握刀,刀刃就是朝上的。”
“有道理!”趙法醫說,“被你這麽一說,我也認爲是彈簧刀的可能性比較大。剛才我問的那個問題,你怎麽看?”
“别急,我接下來就說這個。”我說,“既然是刀刃朝虎口部位,兇手又有可能受傷,那麽他受傷的部位應該就是虎口。虎口位置血管豐富,一旦受傷,必定有較多的出血量,所以兇手的血肯定會遺留在現場。”
“可是,現場确實沒有找到兇手的血啊。”趙法醫說。
“我早就說過,前期提取的血遠遠不夠,因爲在現場那麽多血迹裏發現相對少得多的兇手的血,無異于大海撈針,很難。”我說,“我有個辦法。兇手殺完人肯定要逃離現場,現場外,應該會有他的血迹吧。”
“是啊。”趙法醫說,“外圍搜索以搜索物品爲主,還真沒下大功夫找細小的血迹。”
“今天天黑了,條件不好。”我說,“明天一早,我倆就去現場外找血迹。”
吃完飯就沒有什麽别的事了,我和趙法醫信步溜達到公安局,找了台公安内網的電腦打開,想看看協查的情況。如果明天能在現場外找到兇手的血迹,下一步就是将血迹的分析結果錄入系統,看看能不能串并上其他的案件,如果能順藤摸瓜發現兇手的身份,那麽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想到這裏,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林笑笑。她的死會不會也和别的案件有關聯?
我進入了串并案件系統,在受害者姓名欄裏填上了“林笑笑”三個字,剛剛點下“确定”按鈕,意外的事情發生了,屏幕上竟然出來了三起其他案件。
“串并了這麽多?”我忍不住自言自語道,心中充滿疑惑。
算上林笑笑被殺案,這四起案件在系統裏已經被命名爲“雲泰案”。直接用地名來命名,可見當初這案子的确不小。案件的串并,一般都有确定性的證據,但“雲泰案”的證據并不完整,依據的是作案的手段和侵害對象的共同點。四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正在上中學或大學的女生,施暴的地點也都在公共廁所附近。所有受害者都是俯卧着,雙手被捆綁在背後,死于機械性窒息,都有被奸屍的迹象,卻找不到精斑。
四起案件中,兩起發生在雲泰市,一起發生在雲泰市所轄的雲縣,另一起發生在雲泰市的鄰縣龍都縣。這個“雲泰案”看起來确實不那麽簡單,發了四起都沒有偵破,在命案必破的年代,确實是很少見的。這系列案件究竟是因爲什麽才陷入了困境?
正在胡思亂想,趙法醫走了過來,問我:“今晚的專案會,咱們參加不參加?”
我說:“不參加了,困了,回去睡覺吧,明天有了發現,再和他們一起說。”
一夜無眠。
第二天一早,我就和趙法醫來到了現場外的小院裏。
“這個小院子的東西兩邊都有門,西門門口有個小超市,當時也是超市的老闆發現楊風沖出樓道倒在地上的,說明兇手應該不是朝西走的。”這個問題我昨晚已經想得很成熟了,“那麽兇手肯定是從院子的東門離開的,我們就沿着他逃離的路線找吧。”
有了方向,事情就好辦多了。我們動用了先進的尋找血迹的儀器,不出半個小時,就聽見趙法醫大喊:“看,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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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兇手離開的路線上,我們找到了七八滴連續的滴落狀血迹,非常新鮮,但是離樓房很遠。
“爲什麽血迹這麽孤立?”趙法醫問。
“我覺得吧,”我說,“可能是兇手離開樓道的時候,捂住了自己的傷口,走到這裏的時候,捂住傷口的手松開了,所以傷口會繼續往下滴血。不要滿足,要繼續找。”
果然,用同樣的辦法,我們在楊風家的樓道裏發現了幾小滴血迹,這幾滴血迹在楊風留下的大滴大滴的血迹旁,雖然不起眼,但還是被我們發現了。
“這個也很可疑。”我說,“提取,趕緊做DNA。”
DNA檢驗很快開始進行,與此同時,我和趙法醫仍在堅持不懈地尋找可疑的血迹。夏季的烈日很快烤得我們汗如雨下,但我們一刻也沒停,一直找到下午時分,才惋惜地發現,的确再沒有其他可疑的血迹了。
但是之前找到的這幾滴血的DNA檢驗結果一出來,還是讓我們徹底興奮了。
這幾滴血不屬于任何一位死者,而是屬于一個陌生的男性。
“永哥,走!”我眉飛色舞地喊道,“我們馬上去專案組!”
在專案會上,我把之前通過現場勘查、屍體檢驗得出的幾點推斷逐一闡述,并且說明了理由。我信心滿滿地說完了全部的依據,并沒有迎來想象中雷動的掌聲,反而是一片冷場。
專案組成員一個個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徹底被我的推理給繞暈了,似乎有些異議,卻又不知道該如何反駁。這詭異的氣氛直到DNA室的阮主任沖進了會議室才被打破。
阮主任眉飛色舞地說:“并上了!”
專案組成員的注意力全部被阮主任吸引了過去。許支隊急忙問道:“身份清楚嗎?”
這就是法醫的悲劇。法醫累死累活地幹一整天,絞盡腦汁地推斷,還不如DNA實驗室的一次串并。我經常說法醫是“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其他的刑事技術都是看到儀器出什麽結果,就下什麽鑒定結論。隻有法醫和痕檢兩個專業是要憑着經驗和主觀認識拼了命地推斷、推理、猜測。猜對了還好,一旦猜錯了,名聲可能就此臭了。很多領導在意的是DNA結果有沒有做出來,而對法醫辛辛苦苦在現場和屍體上提取DNA檢材的過程并不感興趣。
阮主任很自豪地說:“身份清楚,血是一個叫洪正正的二十二歲男子的。該男子是本地人,長期在外打工,去年因爲打架鬥毆被處理過,恰巧也取過他的血液樣本。”
許支隊轉頭對我說:“秦科長,貌似你的推斷錯了。”
“嗯?”我仍沉浸在那種不公平的情緒當中,被許支隊這樣一說,更是憤然,“我哪條推斷錯了?”
“你剛才說兇手可能是家長。”許支隊眯着眼睛說,“現在看來,兇手才二十二歲,孩子不可能都上六年級了吧?”
偵查員中傳來一陣嬉笑。
我臉一陣紅一陣白,但是依舊穩住情緒,堅持道:“我說過,我認爲本案作案人數應該是兩人,這個洪正正隻是其中一人,另一人不能排除是學生家長。”
許支隊呵呵一笑,并沒有接我的話,隻是輕聲地對偵查員們說:“先去把洪正正抓回來,就什麽都搞清楚了。”
我打斷了許支隊的話:“那,家長不查了?”
許支隊說:“查家長的那組人現在終止任務,去抓洪正正。把他抓回來,剩下的事都好辦。”
我沒有再辯駁,郁悶地和散會的偵查員們一起走出了專案組會議室。
一下午的時間,我都坐在市局法醫室裏,反複看着電腦上“雲泰案”的照片,照片亂糟糟地塞在腦子裏,理不出任何頭緒。僅憑這幾組照片實在沒有什麽好的辦法去破案,更沒法去甄别犯罪嫌疑人,可能這也是該系列案件至今沒有破獲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