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麽不能?你們說的血迹形态已經很能說明問題了。”師父說,“而且男主人的身上有威逼傷,你沒有看到嗎?”
所謂的威逼傷就是指兇手威逼死者的時候在死者的身上留下的損傷。被師父一說,我突然想起張一年的身上有八處平行細小的表皮剝脫,我說:“對啊!那八處表皮剝脫應該是刀尖形成的!所以說,兇手有用刀尖抵、頂住張一年胸部的過程,這個過程就是在威逼!就是在索要錢财所在位置或者索要保險櫃密碼的過程!”
挂斷了電話,有了師父的支持,我膽大了很多:“汪法醫,請專案組把專案會的時間提前。”
午飯時間,大家都還沒有吃飯。專案組提前召開專案會,就是爲了聽取刑事技術部門的勘查意見。
“經過這麽久的現場勘查和屍體檢驗,我們已經确定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我鬥膽說了開場白。
“什麽?”專案組組長、雷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強峰很驚訝,說道,“有依據嗎?”
“有,我們發現死者在死之前有被控制的過程,控制過程長達半個小時之久,且男主人身上發現多處威逼傷。所以我們認爲兇手的目的是找錢。”
我說。
專案組立即議論紛紛,大家交頭接耳,有同意我們意見的,有反對我們意見的。
“而且,”我補充道,“兇手殺完老人以後有鎖門的動作,說明他不确定老人是否真的死亡了,他的目的不是殺人。”
“如果是搶劫,現場一樓的保險櫃爲什麽不去撬?”有偵查員問道。
“因爲這個人根本就不掌握開鎖、撬櫃的技術,小偷也是技術活兒。所以兇手去殺人、控制人,去威逼、拷問,要的可能就是保險櫃的密碼。”我答道。
“現場有數萬元現金,兇手并沒有拿走,爲什麽呢?”又有偵查員問。
“因爲促使兇手殺害張一年夫婦的,是兇手聽見了張朋在隔壁打報警電話,這一點,我們大家可以從錄音中聽出來。”我說,“既然他知道張朋報了警,他還有時間翻找錢财嗎?他肯定是立即殺完人就落荒而逃了,沒有時間翻找錢财。不然,我們的民警到得那麽快,肯定把他現場抓了。”
“我同意這種說法。”有一名偵查員站出來支持我們的看法,“經過調查,我們發現張一年爲人吝啬,是要錢不要命的主兒。”
“是的。”汪法醫插話道,“兇手殺完老人和小女孩,鎖了門才去主卧室,這時候主卧室的人可能并沒有發覺東側卧室的人已經被殺,所以張一年存了僥幸的心理,雖然他已經被兇手刺傷,但傷情不重,他想拖延時間。”
“我同意他們的看法。”省廳刑事技術處的梁處長說,“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報警錄音的一個細節。小孩稱:來他家的是一個蒙面歹徒。小孩一定是從房間出來,偷偷看見了主卧室裏歹徒在控制他的父母,于是報警的。關鍵是,既然是蒙面歹徒,多半就是爲了侵财了。”
“是啊!”又有偵查員站出來支持我們的看法,“如果尋仇,鐵了心要滅門滅口,那麽就沒有必要蒙面吧。”
幾個依據闡述完畢,專案組出現了意見一邊倒,大家開始紛紛支持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件。
“那就立即調整偵查部署。”強書記說,“一二三四偵查組立即轉向侵财殺人調查,第五組繼續死者家因果關系調查,要完全排除因仇殺人的可能,不能麻痹大意。”
“侵财案件,難度就大了。”雷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長說。
“難度不大。”我說,“雖然是侵财,但肯定是熟人作案。”
大家紛紛安靜下來,聽我闡述是熟人作案的依據。
“第一,如果不是熟人,他不需要蒙面。”我說,“第二,兇手并沒有在财務室内翻找,說明他知道錢不會放在外面,隻會放在那個他打不開的保險櫃裏。第三,他知道走廊東頭還住着成年人,會對他造成威脅,所以他先去東頭房間讓可能是後患的兩名老年人喪失支援張一年的能力,爲了出其不意,他殺了小女孩,防止小女孩哭喊。第四,他知道小男孩報警後,殺完大人又去滅小男孩的口,而不是殺完大人就逃跑,是因爲他怕小男孩認出他的身形。第五,案發後,很快咱們就組織了大規模排查路人和設置關卡的行動,但是沒有發現身上有血的人,兇手身上肯定有大量的血迹,他之所以沒有被發現,是因爲他在附近應該有藏身之處。”
五點依據一說,大家都紛紛點頭,表示認可。
“不僅如此。”汪法醫接着說,“我覺得兇手很有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張家打過工的人,才這麽了解張家的内部構造。”
“那就抓緊時間開展排查吧!”梁處長說,“以現場爲中心,周邊10公裏,挨家挨戶的人口都必須排查。”
偵查員們紛紛工作去了,我心裏也踏實了許多。短暫的午休後,我又有了新的想法,我叫來了汪法醫和大寶,把屍體的創口照片一張一張地翻動。
“你們看,”我翻到張解放後背創口的照片,說,“屍體身上的創口創道都是狹長的。這樣的刀子不是制式匕首,通常是沒有護手的。”
“護手?”大寶問道。
“是的,制式的匕首都有護手。所謂的護手,就是隔離刀柄和刀刃之間的金屬片。但是這種狹長的刀子通常都是有特别的用處,通常沒有護手。”其實我自己是個刀具迷,大學的時候還私藏過管制刀具,後來被父親發現怒斥了以後,才主動繳了公。
“沒有護手能說明什麽呢?”大寶問道。
我翻到幾張照片,說:“戴林的胸骨被刺到幾刀,張解放的脊柱被刺到幾刀。這幾刀,尤其是張解放後背的刀傷,方向都是垂直的,而且結合痕迹發現的腳印,兇手應該是踩住張解放的後背,從上往下捅的刀子。”我一邊說,一邊做着示範。
“既然是狹長的、沒有護手、鋒利的刀具,又從上往下直捅,且捅在了骨質上,那麽,因爲刀尖受阻,拿着刀的手會沿着刀的長軸方向往下滑,最終……”
大寶跳了起來,插話道:“明白了!你是說兇手握刀的手很有可能滑到刀刃上。那麽這麽鋒利的刀刃碰到握緊刀的手,兇手的手可能會受傷!”
我點了點頭。
“可是,這又能說明什麽問題呢?”大寶接着問道。
我拎起勘查箱,說:“叫上林濤,去現場看看就知道了。”
其實我是在找兇手有可能接觸到的地方,如果兇手的手真的受了傷,那麽他的手接觸的地方就有可能留下他的血迹。雖然現場已經提取了200多份血迹點,但是對于滿是血迹的現場,隻是冰山一角,而且事實證明,這200多份血迹中,并沒有發現兇手的DNA。
我們在現場仔細搜索了3個多小時,突然,主卧室牆壁上的一處血迹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個類似五指印的血迹。
“林濤快來看看。”我說,“這是什麽痕迹?”
林濤走了過來,用放大鏡仔細觀察了5分鍾,得出結論:“這确實是一個五指印,是戴着手套的五指印。”
“你看。”我指着五指印中食指的末端位置說,“這有往外噴濺的血迹。如果是黏附在手套上的血迹,因爲迅速流動均勻,不可能因爲擠壓而形成噴濺血迹。”
“你是說,有可能這噴濺狀血迹是從手套裏面被擠壓出來而形成的對嗎?”林濤說。
“是的。”我贊賞林濤的聰明,“這種血迹形态一看就是血液在手套内受擠壓,才從手套破口處擠噴出來的。”
“手套内的血,肯定是犯罪分子的血!”林濤高興得跳了起來。
“我馬上把這塊血迹送去D N A 檢驗,是不是,要讓檢驗結果來說話。”我說。
送完DNA樣本,我重新回到賓館,此時林濤已經回來了,說:“又仔細看了很多處血迹,沒有再發現類似的了。”
我點了點頭,說:“等結果吧,别小看這一處血迹,說不準案子可能就會有重大突破了。”
懷揣着希望,我睡了一個無比踏實的好覺。第二天一早,果然夢想成真了。
汪法醫敲開我的房門,擺了個很酷很幽默的姿勢站在門口,說:“恭喜你,兇手的DNA真的給你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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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法醫敲門的時候,我還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地聽到汪法醫這麽一說,我立即清醒了。
“真的?”我高興地大聲喊道。
“新鮮出爐的消息,比專案組組長還快一步。”汪法醫笑道。
“有了這樣的證據,就可以認定兇手,爲訴訟服務,最關鍵的是,我們有了物證,比較容易甄别犯罪嫌疑人了。”大寶從汪法醫的背後冒了出來,看來他也得知了這振奮人心的好消息。
我們紛紛洗漱完畢,乘車趕往專案組,期望能聽到更好的消息。
專案組坐滿了人,偵查員們已經兩天三夜沒有睡過像樣的覺了,一個個眼圈發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拼命地吸煙。有的偵查員則趴在桌子上打盹兒。
“很好,”梁處長說,“我們刑事技術部門發現了兇手的DNA,這是給專案組的強心劑,這個案子不怕破不了了。”
“下一步是請各組偵查員彙報這幾天的摸排情況,有無可疑的人員。”支隊長在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