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種無可辯駁的依據和語氣,讓現場所有的人都沉默了。幾分鍾後,永哥率先打破沉默:“我們想錯了。其實小孩的死,不影響案件的定性。大家想一想,如果金萍帶着小孩來到河邊,她可以選擇把小孩扔進水裏,但同樣也可以選擇捂死小孩後再扔進水裏。”
我低頭想了想,說:“對,永哥說得對,關鍵還是要看金萍的死因。”
被我這麽一說,我們一起轉頭看着放在一旁、上面落滿蒼蠅的金萍的屍體。鑒定死因是法醫最基本的工作,但通常都是基礎工作,像這個案子,一個人的死因能牽扯到整個案件性質和偵破方向的,十分少見。我們頓時對這具外形可怖的屍體的死因充滿了興趣,懷着無比的神聖感,開始了對金萍屍體的檢驗。
金萍的腐敗程度更加嚴重。口唇更是被小河内的生物啃去了部分軟組織,上下兩排牙列部分暴露在外面,白森森的,就像是金萍正瞪着眼、龇着牙看着我們,兇神惡煞一般。我們用同樣的辦法檢驗了屍表,基本确定死者全身沒有明顯的外界暴力作用痕迹,排除了機械性損傷死亡。因爲金萍的窒息征象非常明顯,頸部又沒有暴力痕迹,我們之前的推斷一步一步地被驗證,難道她真的是投河自盡的?
金萍的内髒腐敗程度更爲嚴重,難以通過内髒的形态學改變判斷她是否系溺死。但是當我們切開她的胃壁時,大家都驚呆了。
金萍的胃裏和小孩的胃一樣,非常幹燥。
“胃内居然沒有溺液!”我說,“金萍也是被人死後抛屍的!”
“你之所以說小孩不是幹性溺死,是從統計學意義上說,很少見。”永哥說,“但是金萍的死因可不能說可能性大什麽的,必須有個肯定性的結論,能不能完全排除,她肯定不是幹性溺死?她肯定是别人殺的?”
我有一些底氣不足,說:“如果兩個人同時出現幹性溺死,這也太巧合了吧?”
我默默地用剪刀沿着死者胃幽門剪開十二指腸,又重新仔細檢查了小孩的十二指腸,信心滿滿地說:“雖然沒有直接依據,但是我有間接依據證明這娘倆死于他人之手。”
大家一起疑惑地看着我。
我接着說:“大家看,這兩名死者胃内容物也是玉米和鹹菜,和孫老太的一樣。消化程度也是剛剛進十二指腸。那麽,我想問,一個人殺了人,然後找三輪車,再騎車騎出3公裏,然後再殺害小孩,再自己投河,最少需要多長時間?”
身邊的偵查員說:“這種農村的土路,光騎車也要40多分鍾。如果再加上偷車、殺小孩、投河,怎麽說也要1個小時吧。”
永哥已經明白了我的意思,他的眼睛一亮,說:“我知道了,我現在支持你的觀點。”
偵查員說:“支持?支持什麽?他們是被别人殺害的?爲什麽?”
我說:“從胃内容物消化程度來看,金萍和小孩的消化程度和孫老太的一緻。也就是說,他們3人的死亡時間一緻。既然死亡時間一緻,那麽就不可能是金萍殺了孫老太以後又跑這麽遠來自殺,她又沒長飛毛腿!”
偵查員哦了一聲,說:“那會不會是個體差異影響消化程度呢?”
我說:“即便是個體差異,也應該是年輕人消化得快,如果年輕人和老人消化程度一緻,那麽應該是年輕人先死的。而且,這麽短的時間,個體差異不會影響多少,更不可能會有1個多小時的誤差。”
說完,我仿佛突然想到了點兒什麽,拿了止血鉗輕輕地夾住金萍的每一顆牙齒,輕輕地晃動。别的牙齒沒有反應,唯獨夾到右側下側切牙和尖牙的時候,牙齒很容易就被拔了下來。我說:“你看!死者的這兩顆牙齒嚴重松動!這是口鼻腔被侵犯的迹象。現在證明金萍死于他人之手的直接依據也有了!”
永哥哈哈一笑,說:“厲害啊!這都能想到!”
我說:“其實很簡單。現場的手套肯定與他們3人的死有關,手套上沾了不少血迹,但3人的屍體上沒有開放性損傷,隻有孫老太的脖子上有擦傷,這樣的擦傷不會在手套上留下任何可見的血迹,所以手套上的血,要麽是鼻血,要麽是牙齒受傷後的牙龈出血!”
“好了,既然金萍母子被确定爲被捂壓口鼻緻死,那麽我們就要宣布這不是一起自産自銷的案件了,兇手另有其人!”永哥做了總結性發言。
偵查員流露出無奈的表情,因爲我們這樣的結論導緻他們需要繼續沒日沒夜地工作了。
“可會是什麽人作案呢?”偵查員說,“我們調查了,他們沒有什麽恩怨情仇,更沒有什麽債務糾紛,殺了3個人,是爲了什麽呢?”
“殺人動機有疑點。”痕檢員說,“我們也有疑點。之前我們判斷得很清楚,兇手應該就在現場室内或者能夠和平進入現場室内,那麽什麽人能敲開他們家的門,然後逐個兒殺死呢?關鍵還是用捂壓口鼻的方式,一個人隻有一雙手啊!”
“是的。”我對痕檢員的看法很感興趣,“兇手應該是在3個人都在睡覺的時候,逐個兒捂死的。”
“對啊,那兇手是怎麽進入現場的?從調查情況看,她們睡覺的時候很謹慎,門都是從裏面用插銷鎖住的。”偵查員說。
解剖已經完事了,我一邊脫下解剖服,一邊苦思冥想,确實有一些事情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現場的情形在我的腦子裏不斷地翻滾,突然,我靈光一閃,跳了起來:
“我知道了!”
我的突然發話,把大家吓了一跳,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看着我。
我說:“這隻手套,是因爲孫老太丢了另一隻,所以扔在家裏的某個地方了。那請問,最有可能的,是扔在什麽地方?”
大家都覺得我有些思維跳躍,這正說着兇手的動機和進入現場的方法呢,我卻想到了兇手作案時戴着的手套。
我看大家沒有重視我的想法,接着說:“我再提示一下。死者家本來就很小,還有一個雜物間,那麽,這個舊手套很有可能是扔在雜物間裏。另外,我們再結合前期調查看一看,當天晚上天黑以後,老太因爲在等金萍母子,心急的時候多次跑到100米外的公路邊守望,不過就是去100米的地方,而且去看一眼就回,這個空當,老太不會還鎖門吧!”
“你是說兇手是溜門入室的?”還是偵查員對這方面最爲敏感。
“是的,爲什麽不能是兇手趁老太出門的時候進的屋子,沒想到老太很快又回來了,于是他隻有……”我說。
“躲進雜物間!”永哥插話道。
“是的,如果他這麽狼狽地被堵在雜物間,隻說明了一點,他是沒有準備而來的,是想順手牽羊。”我說,“既然是順手牽羊,就不會帶什麽工具,所以我們沒有發現死者身上有工具損傷。如果是專門來殺人或者是來偷東西的,至少螺絲刀、匕首要帶一個吧。”
“有道理。”永哥說,“我知道你剛才說手套是什麽意思了。你是說小偷在雜物間裏潛伏的時候發現了這隻手套,就順手戴上了,對嗎?”
“是的!”我興奮地說,“這就是爲什麽兇手戴了一隻手套,形成老太太脖子上那種特征性損傷的原因!”
“如此這般,”喬法醫對我刮目相看,說,“就可以解釋所有的疑點了。那麽接下來我們怎麽辦?”
“第一,兇手在雜物間潛伏幾個小時,雜物間的東西上有很厚的灰塵,他很有可能在雜物間的物件上留下痕迹物證。之前我們找得不仔細,現在帶勘查燈去,再仔細找找。”我慢慢說道,“第二,兇手發現孫老太突然回家,躲進了雜物間而沒有躲在東卧室,說明他了解房屋的結構和擺設,也了解孫老太一家一般不會去雜物間,加之他是爲了順手牽羊,那麽,這個兇手應該是熟人,而且離孫老太家不遠。下一步就查一下這個村子裏頭有沒有手腳不幹淨、有前科劣迹的人。”
“能确定有前科劣迹嗎?”偵查員問道,這個線索對偵查員非常有用。
“我覺得可能性會比較大。”我說,“他有反偵查意識,不然他爲什麽要把金萍母子的屍體運走,而不一起運走孫老太的屍體呢?”
“對,想轉移我們的視線。”永哥插話道,“他一定想不到我們這麽快就從中發現了問題。”
偵查員走到解剖過道的外面,招手喊陪同我們一起到殡儀館的轄區派出所民警過來。轄區派出所民警顯然被屍體熏得已經吐了一會兒,這會兒看偵查員在招手喊自己,隻有無奈地皺着眉頭走了過來。
我笑着走了出來,問:“這個村,有沒有因爲盜竊被打擊處理過的?”
“有啊,賀老二。”派出所民警對自己轄區的情況了如指掌。
“側面了解一下這個人在發案當天的情況,有沒有作案時間以及發案後他的行爲舉止,如若可疑,就留置盤問,别讓他察覺到風聲,跑了就麻煩了。”
偵查員說。
隔行如隔山,偵查員的這個部署讓我連連贊許地點頭。
案件偵破就是這樣,一旦有了突破口,便如洪水決堤,一發不可收拾。對金萍母子的屍檢,成爲了本案的突破口,當我和永哥下午在賓館房間喝茶聊天之際,案件偵破工作捷報頻傳。
下午4點30分,痕檢員打電話過來,興奮的聲音在電話聽筒中跳躍:“真的有痕迹,一枚鞋印,一枚指紋。這小子想找鐵質工具的,找了個鐵棒槌,拿了一下沒拿動,留下了鞋印和指紋。”
因爲之前我們去雜物間看過,裏面很雜亂,各種腳印交叉在一起,所以我不放心地問:“能确定與本案有關嗎?”
“确定,都是非常新鮮的,不過位置很隐蔽,若不是仔細查找,還真找不到。”
興高采烈地挂了痕檢員的電話還不到半個小時,偵查員又打來電話:“經查,賀老二很可疑,于是密采了指紋,和現場的對比,認定同一。”
當我和永哥高興地擊掌慶賀之時,另一組負責監控賀老二的偵查員也打了電話來,說:“根據局領導指示,人我們已經抓了,馬上開展審訊,你們來不來旁聽?”
事實果然和我們的分析驚人的一緻。當天,賀老二途經孫老太家,見家門大開,孫老太不在,于是溜門入室準備偷些東西,沒想到剛準備偷拿挂在堂屋的鹹鴨子時,孫老太回來了,他匆忙躲進雜物間。因爲手上沾滿了鹹鴨子的油膩,賀老二就在雜物間順手拿起一個布狀物擦手,擦完手發現居然是個手套,于是順手戴在自己的手上。金萍回來後,他聽到孫老太和金萍争吵,老太說金萍不厚道,身上有1000元錢走哪兒帶到哪兒,防她像防賊,自己又不會偷她的。賀老二頓時來了興趣,等晚上3人都睡下了,賀老二就出來找那1000元錢,沒想到驚醒了孫老太,于是隻有下手掐死了老太。掐死老太後,賀老二十分驚恐,準備逃離現場時,金萍已被驚醒,打開了房間的大燈。沒等到金萍叫出聲,賀老二就沖過去壓住金萍,捂住她的嘴導緻金萍也窒息而死。賀老二看已經殺死了兩個,決定一不做二不休,下手殺死仍在熟睡中的孩子,然後把金萍母子的屍體運走抛屍,僞造金萍和孫老太發生糾紛、殺死孫老太逃離現場的假象。
這都是後來聽偵查員們說的,我和永哥沒有去旁聽審訊,因爲我們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