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裏有很多工廠,這個所謂的鄭總也是這裏某家工廠的老闆的話,在這附近約見,可能性就比較大了,和我們發現的油菜花剛好相符。”師父站在油菜花地東側的石頭橋上,向油菜花地裏看去。
我無心賞景,也無心細想馬小蘭爲什麽會到這片油菜花地裏來,隻想知道,師父究竟要用什麽辦法來找出案件的第一現場呢?
“這麽大面積,我們是要沿着河一路走到頭尋找嗎?”我急着問師父,“這可是項艱巨的任務。”
師父搖了搖頭,說:“很簡單。第一,油菜花瓣沾有泥土,那麽可以判定是在油菜花地裏作的案,兩個人躺在油菜花地裏,油菜花花瓣和莖葉的斷裂還是新鮮的,那麽,這片油菜花地有大片倒伏的地方就是案發現場。”
我們紛紛點頭,倒伏了的油菜花,是不可能被重新扶正的。
師父接着說:“第二,我仔細檢查了死者的衣着,雖然被浸透了,但是有些地方仿佛可以看到零星的石灰一樣的白色物質附着,而且死者的鞋子有明顯的蹬擦、刮擦的痕迹。這樣的痕迹肯定是和大面積的硬物相摩擦形成的。我仔細看了這裏的環境,沒有硬質的地面,都是泥土,那麽要形成蹬擦的痕迹就隻有在橋上,或者在牆邊。”
我轉頭看了看周邊的環境,确實隻有屋牆、小橋具備大面積硬物的特征。
“在橋上作案就不可能沾到油菜花,那麽,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牆邊作案。這樣也符合牆上的白灰黏附到死者衣物上的可能。牆邊都是隐蔽的地點,在這裏作案的可能性也很大。”
“我來說第三吧。”受到師父的指點,我有了靈感,“第三,屍體不可能自己走到很靠油菜花地的地方,死者再單純,也不可能和對方約見在那麽隐蔽的地方。畢竟是來面試,又不是偷情。所以,我認爲,兇手肯定是從油菜花地的邊界挾持死者到油菜花地深處的牆根處,那麽我們油菜花地的邊界到第一現場會有痕迹。”
師父點了點頭:“對了,就是這麽回事。據我推斷,雖然兇手挾持死者進入油菜花的路線不會非常明顯,但是油菜花向兩側傾斜的可能還是存在的。順着這個軌迹進入油菜花地,就可以很容易找到油菜花倒伏的地點。”
“我找河的南邊,師父找河的北邊,如何?”我迫不及待了。
10分鍾後,按照我們推斷的思路,師父在石河北側的油菜花地靠牆根處找到了一片倒伏的油菜花。
當天的光線非常好,沒有花費多少精力,我們便提取到了有價值的物證。
這個物證讓師父很感興趣:倒伏的油菜花地裏,有幾棵油菜花的花莖上黏附着血迹。
“怕是死者的月經血吧?”我皺着眉頭說,“畢竟兇手是脫掉了死者的内褲,月經血有可能黏附在這裏。”
師父慢慢地移除了倒伏在地面上的油菜花,指着地面的泥土說:“仔細看,這兩片泥土有明顯的下壓痕迹,結合附近的泥土分析,這裏應該是臀部着地、反複掙紮壓迫地面導緻的,簡單說,就是臀印。”
聽師父一說,看起來還真是像。
“如果是臀印,那麽月經血的流出應該會黏附在這一片的油菜花上。”師父接着說,“但是我們發現的血液,是在旁邊倒伏的油菜花上,所以我覺得是死者的血的可能性不大。”
我看了一眼,發現臀印和發現血迹的油菜花殘枝有幾十厘米的距離。“如果是死者的内褲被扔在那裏,内褲上的血迹染到油菜花殘枝的呢?”
“不不。”師父說,“不可能。殘枝上的血迹濃度不小,呈流注狀,是流上去的,而不是擦蹭上去的。”
“這樣看,這個血迹的價值就很大了。”我點了點頭說,“總之去檢驗吧,很快能知道結果的。排除了死者的血,我們就有抓手[2]破案了。”
“另外,”我突然想起了某件事情,“這房子裏沒有人住嗎?”
刑警隊長指了指油菜花倒伏所在的那片牆根:“你是說這兒?這好像是個印刷廠吧?”
“怎麽了?”師父插話問道。
“是這樣的。”我說,“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的口鼻腔沒有任何損傷,也就是說兇手并沒有捂壓死者的口鼻。兇手把死者拖行了這麽遠,又在一個工廠的牆邊強奸死者,死者不呼救?”
我的話讓師父陷入了沉思。
突然,刑警大隊長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他走到一旁打了兩分鍾電話,回到師父的身邊說:“那個鄭總查到了,叫鄭國,不是什麽總,是一家小工廠的員工。我們找到他的時候,這個鄭國矢口否認他認識和聯系馬小蘭的事兒,我們覺得可疑,已經帶回刑警隊進一步問話了。”
“DNA可能還要一天的時間才能出結果,你們先問着吧。”師父說,“有什麽情況及時通報我們。”
我和師父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研究屍體檢驗的照片和現場的照片,可惜一無所獲。
晚上7點,我和師父又來到專案組。經過一下午的留置盤問,偵查員們仍然不能确定鄭國是不是本案的兇手。“開始鄭國矢口否認認識馬小蘭,後來在證據面前才又改了口。”主辦偵查員說,“據鄭國說,他是通過網絡認識馬小蘭的。”
“馬小蘭不是每天都按時回家嗎?”師父說,“她哪有時間上網?”
“是這樣的。鄭國說在一個網站看到馬小蘭求職的帖子,加了馬小蘭的QQ,鄭國承認自己的初衷是想騙色。”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師父說。
“我們調取了鄭國和馬小蘭的聊天内容。證實馬小蘭确實剛剛申請了QQ,上網時間一般是下午1點到2點。她是利用中午回家做完飯以後的空閑時間上網求職。”主辦偵查員說,“從聊天内容上看,鄭國确實是在欺騙馬小蘭。馬小蘭想在城西開發區上班,可能是覺得城西開發區待遇比較好,鄭國看馬小蘭有這個求職意向,謊稱自己是城西開發區的工廠老闆。所以他們會約在城西開發區見面。”
“鄭國對現場附近的環境很熟悉嗎?”我問,“不然他怎麽知道那裏沒有人?”
“不,”偵查員說,“你理解錯了,據鄭國說,他絕對不敢強奸,所以不在乎約見的地點,他就是想騙色的。經調查,鄭國确實很少到城西區,應該對那一片的情況不了解。據鄭國說,當天晚上,他還找錯了路,到達現場的時候,遠遠站在橋上想先看看馬小蘭的長相。結果他沒有看到馬小蘭,隻看到一個光頭的男子蹲在油菜花地旁邊抽煙。他以爲馬小蘭帶了男朋友來,就跑了。”
“你們怎麽看?”師父問。
“不太肯定他有沒有說真話。不過,結合外圍調查情況看,鄭國平時膽子很小,我們分析他不敢幹這種膽大的事情,另外,确實有人證實鄭國當天晚上8點10分還在離現場不遠的一個小賣部問路,問的就是城西開發區入口在哪兒。”
“鄭國身上有傷嗎?”我想起了現場發現的流注狀血迹,問道。
“沒有,沒傷,仔細檢查了。”偵查員說。
“不一定有傷,不排除鼻血。”師父說,“目前難辨鄭國的證詞真假,等血液檢驗結果出來再說。另外,我覺得可以去做一個現場實驗,看看鄭國是不是在說謊。”
“什麽實驗?”大隊長問。
“現在馬上8點了,今天天氣和案發那天差不多。”師父說,“我們去現場,站在橋上,看油菜花地的旁邊如果蹲着一個光頭的話,鄭國能不能看見。按理說陰天是很難看見的。”
“對,”我覺得師父這招應該管用,“如果根本不可能看得見油菜花地旁邊的情況,那麽說什麽看見光頭男子抽煙就肯定是在說謊了。”
8點10分,我們一行人馬準時到達了上午發現的作案現場進行現場實驗。
晚上的現場和白天似乎有些不一樣,但并不是想象的那樣伸手不見五指。
白天仿佛沒有動靜的廠房原來晚上都在生産,雪亮的燈光從窗戶照射出來,把油菜花地照得挺亮。這個實驗不用做了,因爲我們連錯落有緻的油菜花都可以清楚看到,更别說一個人蹲在那兒了。
“看來鄭國說的是事實啊。”我說,“那麽這個光頭就很可疑了。”
“現在不僅僅是光頭的事情。”師父說,“下午你說的問題也值得思考。爲什麽兇手沒有捂壓死者的口鼻腔,死者不呼救嗎?顯而易見中心現場旁邊的廠房在這個時間點還在開工,廠房裏面肯定有人,窗戶透出來的光線可以照到強奸發生的地方,犯罪分子不害怕驚動廠房裏的人?”
“我還在想,爲什麽兇手能夠輕松脫掉死者的衣物,又能把衣物穿得那麽整齊。”我說,“沒有光線肯定是不行的。目前看,這樣的光線足夠完成了。不過,師父說的問題确實值得思考。”
“我們可以去廠房裏面看看嗎?”師父問。
“沒問題。”大隊長帶着我們繞到廠房正面的大門,走進了廠房。
沒有想到看起來破舊的廠房,隔音效果如此之好,外面并沒有發現多大的噪音,可是走進廠房,卻發現廠房内的噪音非常大,連近在咫尺的人互相說話都要扯着嗓子。原來這是一家印刷廠,爲了不打擾附近居民休息,内裝潢采用了隔音材料。
“這樣看,即便是外面敲鑼打鼓,廠房裏也聽不見一點兒聲音了。”我恍然大悟。
師父說:“這,不是關鍵。目前看,兇手肯定是熟悉這個廠的情況的人,甚至有可能是這個廠的職工!”
我點了點頭,說:“對,如果不熟悉,肯定不敢在這面牆的外面犯罪。即便在這裏犯罪,也應該阻止馬小蘭呼救。正是因爲兇手非常了解廠房的情況,所以才用更多的力氣控制馬小蘭的雙手,而不顧她的呼救。”
“是的。”師父贊許地點了點頭,“肯定是熟悉這個廠的人作的案。去問問,這個廠裏有光頭嗎?”
“真找光頭?鄭國的話靠得住嗎?”大隊長說。
“既然通過調查肯定了鄭國對這一片不熟悉,那麽基本可以否定他的作案可能。既然不是他作案,那他就沒有必要撒謊。”
師父的話還沒有說完,我們都沉默了,因爲我們看見了一個剃着光頭、身穿印刷廠工作服、40歲左右的男人拎着一個水桶從外面走進了廠房。更讓我們感興趣的是,這個男人卷起了衣服的袖子,右上臂清晰可見兩道血紅的抓痕。
男人走進廠房,乍一擡頭看見一屋子的人,而且有幾人身着警服,轉頭就跑。
我和師父相視一笑,因爲我們知道他跑得再快,也絕對快不過我們的刑警。
看着刑警将光頭押上警車,我和師父一拍即合,悠閑自得地去街邊大排檔吃了一頓夜宵,打着飽嗝兒走進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審訊室。
隻是一頓夜宵的工夫,光頭就全部招供了。原來案發當天,光頭和平常一樣,8點左右去石河打水回廠房打掃衛生,經過油菜花地的時候,發現一個年輕女孩背着書包正在油菜花地旁邊翹首以待。看着年輕女孩窈窕的身姿,光頭立即産生了歹念,趁女孩不注意将她拖進油菜花地裏靠近自己廠房的牆邊企圖實施強奸。馬小蘭誓死不從,抓破了光頭的手臂,光頭一時惱怒就掐住了馬小蘭的脖子,本來是想吓唬吓唬她,沒想到自己用力過猛,待他松手時馬小蘭已經斷了氣。發現馬小蘭已經死亡,光頭吓得魂飛魄散,跑到油菜花地邊抽了根煙,覺得屍體要是放在這裏,他一定脫不了幹系,于是他又重新回到現場,穿好了馬小蘭的衣服,将其扔進石河,想僞造死者死于失足落水的假象。未曾想,24個小時以後,警察就出現在了他的廠房裏。
想到馬小蘭慘死的場景,我又沒忍住脾氣,上前打了光頭兩個耳光,同樣被偵查員拉了開來:“别打、别打,打傷了會說我們刑訊逼供,不利于案件起訴……”
我憤憤不平地回了賓館,又一次覺得心頭沉甸甸的。在這個草長莺飛的季節,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永遠消失了。逝者已矣,唯有祈願她那飽受折磨的父親能夠得到有效的救助,讓這個無辜的孝順女孩的在天之靈可以安息……
注釋
[1]1月10日的數字正好是報警電話110。
[2]抓手:行内通用語言,形象的比喻,是指破案的依據和方法,或者是指可以直接甄别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