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零丁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将在值班室裏恪盡職守的我無情地從美夢中拖了出來。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看着旁邊值班床上的飙哥一躍而起,沖到電話的旁邊。
我知道飙哥的反應迅速絕非興奮的心情所驅動,而是一種條件反射。這麽多年後,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半夜聽到電話鈴響的那種忐忑。我想,所有的刑警恐怕都和我一樣,對電話鈴聲很過敏,而且過敏反應很嚴重。更無奈的是,我們的電話是必須24小時待機的。
“法醫中心。”
“我是110指揮中心,豐華新村發生一起命案,轄區民警已經開始實施現場保護工作,請你們在20分鍾内趕到案發現場。”
來不及洗漱,我和飙哥拎着法醫勘查箱,坐上了勘查車,風馳電掣般趕赴位于南江市城郊的豐華新村。我擡腕看了看表,淩晨5點30分。
天剛蒙蒙亮,我們就趕到了現場。因爲是淩晨,現場沒有幾個圍觀的群衆,轄區民警把警戒線拉到了單元門口。中心現場在豐華新村23棟4樓的一套住宅裏,現場住宅的門口,兩名衣着整齊的民警正在看護着現場。
報案的是住在現場樓上的一位老幹部,5點出門晨練的時候,他發現樓下的門虛掩着,拉開門,一股濃重的血腥味撲面而來。因爲當時天還沒亮,現場也沒有開燈,他就拿随身帶的手電筒往裏照了一照。他看見客廳地闆上躺着一個黑乎乎的人影,呼喊了幾聲也沒有反應,客廳裏隐約還能看到大量的血迹,就急忙跑回家打通了110。
住戶的主人是附近一家健身中心的健身教練劉剛,劉剛的妻子在200公裏外的齊嶺市上班,每個月中旬的周末回來一趟,兩人結婚3年多仍沒有小孩。
小兩口的夫妻感情一般,畢竟是兩地分居,而且還沒有經過深入的調查,并沒有有價值的線索提供上來。
現場是一套兩居室,大門口是玄關,玄關的西側是一組鞋櫃,東側是衛生間。過了玄關是房屋的客廳,也就是中心現場。客廳的東側有兩個門,分别通向兩個房間,西側有一個門,通向廚房。窗戶都是完好、封閉的,也就是說,别人從窗戶是進不來的,大門的鎖扣也沒有任何異常。
客廳的面積僅有七八個平方,地闆已經被血迹全部浸染,無處下腳,牆壁上和東西兩側的門上有多處噴濺狀、甩濺狀和擦蹭狀的血迹。
死者就是劉剛,他直挺挺地躺在客廳西側的牆根,瞪着雙眼,張着嘴,一臉絕望似的看着即将要進入現場的我們。我們用勘查燈照射屍體,發現屍體的頭部仿佛有些變形,整個頸部血肉模糊,看不真切。死者的衣着整齊,看得出這個健身教練體格非常強壯。
“殺了這麽個強壯的人,看來兇手更是個不得了的人啊!”我感歎道。
痕迹檢驗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痕迹物證,僅有門口玄關牆上的半枚血掌紋,經比對,還是死者自己的。
因爲現場的血迹浸染了整個客廳的地面,我們隻能鋪好勘查踏闆,一步一步地向屍體靠近。
我戴上手套,簡單地進行了屍表檢驗,劉剛的顱骨觸及有明顯的骨擦音,應該是顱骨粉碎性骨折;頸部有一個巨大的切口,雙側的頸動脈和頸靜脈以及氣管、食管都完全斷離,露出了白森森的頸椎,頸項周圍有大面積的血泊,已經有一小部分開始凝固了。
因爲出血量巨大,屍斑非常淺淡,不易發現。屍僵還沒有在大關節形成,角膜還是透亮的。我看死者應該死亡不久,就從勘查箱裏拿出了屍溫計,測量死者的直腸溫度,根據屍體的溫度,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飙哥在一旁檢查死者的雙手。
我忙活好一陣,正算着時間,飙哥回頭看看我,微笑着說:“昨晚11點30分左右死亡的,對吧?”
我非常驚訝:“你……怎麽知道的?這……看手,也能看得出來?”因爲我剛剛計算出的結果就是11點30分。
飙哥嘿嘿一笑:“算得挺快,不過觀察能力還要加強。”說完,他指了指死者手腕上的手表。
我擡眼向死者的手腕看去,那隻手表的表面已經完全碎裂了,再仔細觀察,發現手表的指針已經不再移動,應該是在死者和兇手的搏鬥中被擊打損壞了,而手表上的時間正是11點27分。
整個現場,隻有客廳的搏鬥痕迹非常明顯,其餘的空間,包括門口的玄關都沒有什麽痕迹,除了牆上的半枚血掌紋,連地面都沒有血迹。而且,整個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犯罪和犯罪分子的痕迹物證,這讓所有參加現場勘查的刑事技術人員都非常沮喪。
“把屍體拉回中心進一步做解剖檢驗吧。”飙哥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無奈地說道。
在我們離開現場的時候,死者的父母和妻子都已經趕回南江,趕到了樓下,三個人正在單元門口抱頭痛哭,哭喊着劉剛的名字。
雖然我們的心裏有一定的分析推斷思路,但是對于整個案子的認識和對案件偵破大方向的判斷還不明确,所以在回去的路上,我們都默默地低頭思考着自己的問題,一路無話。
回到法醫中心,我和飙哥顧不上吃午飯,立即投入了屍體解剖工作。
死因很快鑒定出來,劉剛是顱腦損傷合并大出血死亡。
法醫下達的死因結論包括直接死因、主要死因和輔助死因、誘因以及合并死因。所謂的合并死因,是指兩種或多種原因都能夠導緻機體死亡,但無法判斷其主次關系,故分析兩種死因是合并死因。
本案中,劉剛的頭部遭受了錘類鈍器的多次打擊,造成廣泛性頭皮下出血和分散在頭部多處的九處頭皮挫裂創,其下多處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内出血、腦挫傷,顱腦損傷的嚴重程度足以導緻劉剛的死亡。但是劉剛頸部的創口出血明顯,是有生活反應的,說明這個巨大創口是在劉剛死亡之前形成的,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導緻劉剛的死亡,所以我們認爲劉剛的死亡是一個合并死因。
飙哥仔細看着劉剛頸部的巨大創口。如果不是頸椎仍連着,這個巨大創口甚至可以導緻死者身首異處。
飙哥指着創口的兩端說:“你看看這裏。”
我仔細地看了看創角,發現創口的兩角都有明顯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仔細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淺,隻劃傷了表皮。
“這,又說明了什麽呢?”飙哥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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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這叫試切創,在自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顯然肯定不會是自殺,我一時沒有想明白,就搖了搖頭。
飙哥說:“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痕迹,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爲着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面是類圓形,所以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明顯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緻一個巨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形成多條皮瓣。”
我撓撓頭,這我知道,但仍然不明白飙哥的意思。
飙哥接着說:“頸部的損傷,比對頭部的損傷有一個特征,就是集中。頭部的損傷很分散,符合在搏鬥中形成,頸部的損傷集中,且血迹流注方向是從前往後,說明頸部的損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并失去抵抗能力的時候形成的。”
我又撓撓頭,心想這個我也知道。
突然,我明白飙哥問這個問題的意思了:“明白了,飙哥。你是說,死者明明已經失去抵抗能力,并且損傷已經足以導緻他死亡了,但是爲什麽兇手還要切割沒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覺得,這個行爲出自兇手恐其不死的心态。所以我認爲,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飙哥贊許地點點頭:“對了。我就是這個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麽你看看這個熟人應該是何時、如何進入現場的呢?”
在回法醫中心的路上,我已經理清了自己的思路,面對飙哥的問題,我如數家珍:“死者的衣着整齊,屍體的旁邊還發現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時帶的洗漱用品,家裏沒有任何房間開燈。結合劉剛的下班時間,所以我認爲,這個熟人不應該是晚上敲門入室,而應該是和劉剛一起回到劉剛家的,而且剛進門就進行了打擊。所以要重點查和劉剛在健身中心交流過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時遇見的人。”
“你有什麽依據說劉剛是剛進門就遭到了襲擊呢?”飙哥接着發問。
“有依據。門口玄關處的牆壁上有一枚劉剛自己的血掌印,但門口玄關處沒有搏鬥的痕迹和血迹。爲什麽在客廳裏搏鬥、受傷,會在門口玄關處留下血手印呢?結合劉剛穿着外出的衣服但穿着拖鞋這一點,我認爲玄關處的血手印應該是劉剛在門口換鞋的時候遭到了别人從背後的打擊,導緻頭皮破裂,他下意識地用手捂了頭,手上沾了血,因爲頭部受傷會導緻暈厥感,他會下意識地去扶牆,所以留下了這半枚血掌印。而後劉剛被兇手推進了客廳,與兇手發生打鬥,因爲開始受了傷,即便他身體強壯,也不是持有兇器的兇手的對手,所以就有了後來的慘劇。”
“有理有據!”飙哥朝我豎起了大拇指,“我贊同你的推理。但是兇手爲什麽不在小區外沒有人的地方動手,而非要進門了以後才動手呢?”
我終于卡了殼:“是不是想進劉剛家裏找什麽東西?”
“既然是熟人,認識劉剛的家,他爲何不殺了人,拿了鑰匙,再自己去找呢?”
“兇手或許是不認識劉剛家,或者是不知道劉剛平時單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确認劉剛的家在哪裏或者去确認家裏沒人才動手的?”
飙哥聽我這麽一說,點點頭:“是不排除你說的那兩種可能。”
屍體檢驗結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我和飙哥饑腸辘辘地跑去食堂找飯吃。吃飯的時候,飙哥問我:“你說,會不會是有人提前藏在屋裏?”
“不可能。根據偵查部門提供的情況,劉剛平時很謹慎,家裏的鑰匙隻有他和他老婆有,連他父母都沒有。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嗎?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她剛接到通知,我們勘查完畢現場,她才趕到的。偵查部門說打電話問了她公司的老闆,說她這兩天都正常上班的。”我自信滿滿地說。
“哦。”飙哥又開始狼吞虎咽起來。
我們悶聲不響地吃飽了飯,又不自覺地聊起了這個案子。
“作案人數方面,你怎麽看?”飙哥問道。
“雖然現場有兩種緻傷工具,一種是錘類的鈍器,一種是菜刀類的銳器,但是使用上有時間的先後順序。所以,我認爲一個人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一個人殺人,會攜帶兩種工具?”飙哥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