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錫爵徹底消停了,萬曆三十六年(1608),葉向高正式登上寶座,成爲朝廷首輔。此後七年之中,他是内閣第一人,也是唯一的人,史稱“獨相”。
時局似乎毫無變化,萬曆還是不上朝,内閣還是累得半死,大臣還是罵個不停,但事實真相并非如此。
在表象之下,政治勢力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新的已經來了,舊的賴着不走,爲了各自的利益,雙方一直在苦苦地尋覓,尋覓一個緻對方于死地的機會。
終于,他們找到了那個最好、最合适的機會——太子。
太子最近過得還不錯,自打妖書案後,他很是清淨了幾年,确切地說,是九年。萬曆四十一年(1613),一個人寫的一封報告,再次把太子拖下了水。這個人叫王曰乾,時任錦衣衛百戶,通俗點兒說,是個特務。
這位特務向皇帝上疏,說他發現了一件非常離奇的事情:有三個人集會,剪了三個紙人,上面分别寫着皇帝、皇太後、皇太子的名字,然後在上面釘了七七四十九個鐵釘(真是不容易),釘了幾天後,放火燒掉。
這是個複雜的過程,但用意很簡單——詛咒,畢竟把釘子打在紙人上,你要說是祈福,似乎也不太靠譜。這也就罷了,更麻煩的是,這位特務還同時報告,說這事是一個太監指使的,偏偏這個太監,又是鄭貴妃的太監。于是事情鬧大了,奏疏送到皇帝那裏,萬曆把桌子都給掀了,深更半夜睡不着覺,四下亂轉,急得不行。太子知道後,也是心急火燎,唯恐事情鬧大。鄭貴妃更是哭天喊地,說這事不是自己幹的。
大家都急得團團轉,内閣的葉向高卻悄無聲息。萬曆氣完了,也想起這個人了,當即大罵:
“出了這麽大的事,這人怎麽不說話?!(此變大事,宰相何無言)”
此時,身邊的太監遞給他一件東西,很快萬曆就說了第二句話:“這下沒事了。”這件東西,就是葉向高的奏疏,事情剛出,就送上來了。奏疏的内容大緻是這樣的:
陛下,此事的原告(指王曰乾)和被告(指詛咒者)我都知道,全都是無賴混混兒,之前也曾鬧過事,還被司法部門(刑部)處理過。這件事情和以往的妖書案很相似,但妖書案是匿名,無人可查,現在原告、被告都在,一審就知道,皇上你不要聲張就行了。
這段話再次證明了一點:葉向高是個絕頂聰明的人。
葉向高的表面意思,是說這件事情,是非曲直且不論,但不宜鬧大,隻要你不說,我不說,把這件事情壓下去,一審就行。
這是一個不符合常理的抉擇,因爲葉向高是東林黨的人,而東林黨是支持太子的,現在太子被人詛咒,應該一查到底,怎能就此打住呢?
事實上,葉向高是對的。
第二天,葉向高将王曰乾送交三法司審訊。這是個讓很多人疑惑的決定,這人一審,事情不就鬧大了嗎?如果這樣想,那是相當單純,因爲就在葉向高吩咐審訊的後一天,王曰乾同志就因不明原因,不明不白地死在了監牢裏,死因待查。什麽叫黑?這就叫黑。
而隻要分析當時的局勢,揭開幾個疑點,你就會發現葉向高的真實動機。首先,最大的疑問是:這件事情是不是鄭貴妃幹的,答案:無所謂。
自古以來,詛咒這類事數不勝數,說穿了就是想除掉一個人,又沒膽跳出來,在家做幾個假人,罵罵出出氣,是純粹的阿Q精神。一般也就是老大媽幹幹(這事到今天還有人幹,有多種形式,如“打小人”),而以鄭貴妃的智商,正好符合這個檔次,說她真幹,我倒也信。
但問題在于,她幹沒幹并不重要,反正鐵釘紮在假人上,也紮不死人,真正重要的是,這件事不能查,也不能有真相。
追查此事,似乎是一個太子向鄭貴妃複仇的機會,但事實上,卻是不折不扣的陷阱。
原因很簡單,此時朱常洛已經是太子,隻要沒有什麽大事,到時自然接班,而鄭貴妃一哭二鬧三上吊之類的招數,鬧了十幾年,早沒用了。
但如若将此事搞大,再驚動皇帝,無論結果如何,對太子隻有壞處,沒有好處。因爲此時太子要做的,隻有一件事情——等待。
事實證明,葉向高的判斷十分正确,種種迹象表明,告狀的王曰乾和詛咒的那幫人關系緊密,此事很可能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某些人(不一定是鄭貴妃)爲了某些目的,想把水攪渾,再渾水摸魚。
久經考驗的葉向高同志識破了圈套,危機成功度過。但太子殿下一生中最殘酷的考驗即将到來,在兩年之後。
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黃昏。太子朱常洛正在慈慶宮中休息。萬曆二十九年(1601)他被封爲太子,住到了這裏,但他爹人品差,基礎設施一應俱缺,要啥都不給,連身邊的太監都是人家淘汰的。皇帝不待見,大臣自然也不買賬,平時誰都不上門,十分冷清。
但這一天,一個特别的人已經走到他的門前,并将以一種特别的方式問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進入了慈慶宮。此時,他與太子的距離,隻有兩道門。第一道門無人看守,他邁了過去。在第二道門,他遇到了阻礙。
一般說來,重要國家機關的門口,都有荷槍實彈的士兵站崗,就算差一點兒的,也有幾個保安,實在是打死都沒人問的,多少還有個老大爺。
明代也是如此,錦衣衛、東廠之類的自不必說,兵部吏部門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殿下的門口,沒有士兵,也沒有保安,甚至連老大爺都沒有。
隻有兩個老太監。
于是,他揮舞木棍,打了過去。衆所周知,太監的體能比平常人要差點兒(練過寶典除外),更何況是老太監。很快,一個老太監被打傷。他越過了第二道門,向着目标前進。目标,就在前方的不遠處。
然而,太監雖不能打,卻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聲下,其他太監們終于出現了。接下來的事情還算順理成章,這位仁兄拿的畢竟不是沖鋒槍,而他本人不會變形、不會變身,也沒能給我們更多驚喜,在一群太監的圍攻下,終于束手就擒。當時太子正在慈慶宮裏,接到報告後并不驚慌,畢竟人抓住了,也沒進來,他下令将此人送交宮廷守衛處理,在他看來,這不過是件小事。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将遠遠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審,按照屬地原則,哪裏發案由哪裏的衙門審,可是這個案子不同,皇宮裏的案子,難道你讓皇帝審不成?
推來推去,終于确定,此案由巡城禦史劉廷元負責審訊。審了半天,劉禦史卻得出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論——這人是個瘋子。因爲無論他好說歹說,利誘威脅,這人的回答卻是驢唇不對馬嘴,壓根兒就不對路,還時不時蹦出幾句誰也聽不懂的話,算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于是幾輪下來,劉禦史也不審了,如果再審下去,他也得變成瘋子。但要說一點成就沒有,那也不對。這位瘋子交代,他叫張差,是薊州人。至于其他情況,就一無所知了。
這個結果雖然不好,卻很合适,因爲既然是個瘋子,自然就能幹瘋子的事,他闖進皇宮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釋了。沒有背景、沒有指使,瘋子嘛,也不認路,糊裏糊塗到皇宮,糊裏糊塗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錯,不錯,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壓,大臣一捧,也就結了。可惜,可惜,這是在明朝。
這事剛出,消息就傳開了,街頭巷尾人人議論,朝廷大臣們更不用說,每天說來說去就是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緻:這事,就是鄭貴妃幹的。
所謂輿論,就是群衆的議論,随着議論的人越來越多,這事也壓不下去了,于是萬曆親自出馬,吩咐三法司會審此案。
說是三法司,其實隻有刑部,審訊的人檔次也不算高,尚書、侍郎都沒來,隻是兩個郎中(正廳級)。但這二位的水平,明顯比劉禦史要高,幾番問下來,竟然把事情問清楚了。
偵辦案件,必須找到案件的關鍵,而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誰幹了,而是爲什麽幹,也就是所謂的動機。
經過一番詢問,張差說出了自己的動機: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給燒了,他氣不過,到地方衙門申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來上訪,結果無意中闖入了宮裏,心裏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兩個字來形容張差的說法,那就是扯淡。柴草被人燒了,就要到京城上訪,這個說法充分說明了這樣一點:張差即使不是個瘋子,也是個傻子。因爲這實在不算個好理由,要換個人,怎麽也得編一個房子燒光,惡霸魚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況且到京城告狀的人多了去了,有幾個能進宮?宮裏那麽大,怎麽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宮,您還一個勁兒地往裏闖?對于這一點,審案的兩位郎中心裏自然有數,但領導的意圖他們更有數,這件事,隻能往小了辦。這兩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嶽駿聲,之所以提出他們的名字,是因爲這兩個人,絕非等閑之輩。于是在一番讨論之後,張差案件正式終結,犯人動機先不提,犯人結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一了百了)。
但要殺人,也得有個罪名。這自然難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專業修養,從大明律裏,找到這麽一條:宮殿射箭、放彈、投磚石傷人者,按律斬。
爲什麽傷人不用管,傷什麽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爲止,就這麽結案,大家都清淨了。
如此結案,也算難得糊塗,事情的真相,将就此被徹底埋葬。然而,這個世界上,終究還是有不糊塗,也不願意裝糊塗的人。
審訊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張差已經完全習慣了獄中的生活。目前境況,雖然和他預想的不同,但大體正常,裝瘋很有效,真相依然隐藏在他的心裏。
開飯時間到了,張差走到牢門前,等待着今天的飯菜。但他并不知道,有一雙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視着他。
根據規定,雖然犯人已經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專人提審,以防翻供。五月十一日,輪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時任刑部主事。主事,是刑部的低級官員,而這位王先生雖然官小,心眼卻不小。他是一個堅定的陰謀論者,認定這個瘋子的背後,必定隐藏着某些秘密。湊巧的是,他到牢房裏的時候,正好遇上開飯,于是他沒有出聲,找到一個隐蔽的角落,靜靜地注視着那個瘋子。因爲在吃飯的時候,一個人是很難僞裝的。之後一切都很正常,張差平靜地領過飯,平靜地準備吃飯。然而,王之寀已然确定,這是一個有問題的人。因爲他的身份是瘋子,而一個瘋子,是不會如此正常的。
所以他立即站了出來,打斷了正在吃飯的張差,并告訴看守,即刻開始審訊。
張差非常意外,但随即鎮定下來,在他看來,這位不速之客和之前的那些大官,沒有區别。
審訊開始,和以前一樣,張差裝瘋賣傻,但他很快就驚奇地發現,眼前這人一言不發,隻是靜靜地看着他。
他表演完畢後,現場又陷入了沉寂,然後,他聽到了這樣一句話:“老實說,就給你飯吃,不說就餓死你。(實招與飯,不招當餓死)”
在我國百花齊放的刑訊逼供藝術中,這是一句相當搞笑的話。但凡審訊,一般先是民族大義、坦白從寬,之後才是什麽老虎凳、辣椒水。即使要利誘,也是升官發财、金錢美女之類。
而王主事的誘餌,隻是一碗飯。無論如何,是太小氣了。
事實證明,張差确實是個相當不錯的人,具體表現爲頭腦簡單、思想樸素,在吃一碗飯和隐瞞真相、保住性命之間,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前者。
于是他低着頭,說了這樣一句話:
“我不敢說。”
不敢說的意思,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說,而是知道了不方便說。王之寀是個相當聰明的人,随即支走了所有的人,然後他手持那碗飯,聽到了事實的真相:
“我叫張差,是薊州人,小名張五兒,父親已去世。”
“有一天,有兩個熟人找到我,帶我見了一個老公公(即太監)。老公公對我說,你跟我去辦件事,事成後給你幾畝地,保你衣食無憂。”
“于是我就跟他走,初四(即五月四日)到了京城,到了一所宅子裏,遇見另一個老公公。”
“他對我說,你隻管往裏走,見到一個就打死一個,打死了,我們能救你。”
“然後他給我一根木棍,帶我進了宮,我就往裏走,打倒了一個公公,然後被抓住了。”
王之寀驚呆了。
他沒有想到,外界的猜想竟然是真的,這的的确确,是一次策劃已久的政治暗殺。
但他更沒有想到的是,這起暗殺事件竟然辦得如此愚蠢。眼前這位仁兄,雖說不是瘋子,但說是傻子倒也沒錯,而且既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職業殺手,最多最多,也就是個彪悍的農民。
過程也極其可笑,聽起來,似乎是群衆推薦,太監使用,順手就帶到京城,既沒給美女,也沒給錢,連星級賓館都沒住,一點兒實惠沒看到,就答應去打人,這種傻帽兒你上哪兒去找?
再說兇器,一般說來,刺殺大人物,應該要用高級玩意兒。當年荊轲刺秦,還找來把徐夫人的匕首,據說是一碰就死。退一萬步講,就算是殺個老百姓,多少也得找把短刀。可這位兄弟進宮時,别說那些高級玩意兒,菜刀都沒一把,拿根木棍就打,算是怎麽回事。
從頭到尾,這事怎麽看都不對勁兒,但畢竟情況問出來了,王之寀不敢怠慢,立即上報萬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