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霎時切換。
李維的眼中重新有了色彩。
“你在幹什麽,不要亂動桌上的蛋糕,那是留給你弟弟吃的!”
李維發現自己的視野變得很低,僅僅能夠面前看到一米二左右的桌面。
一個尖銳又粗啞的女聲從不遠處的廚房中傳來。
很快,随着啪嗒啪嗒拖鞋踩在地闆上的聲音,女人來到了李維的面前。
李維緩緩擡起了頭,看到了女人的下巴。
她穿着粗棉布制成的長裙,身上系着一條略顯油膩的圍裙。
啪——
一個巴掌狠狠地落在了李維的左臉上,火辣辣的痛感瞬間從臉頰上傳來。
李維感覺自己的左半邊臉應該已經腫了。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女人就一把抓起了他的右手,強行掰開了他的手掌,将一小塊蛋糕從他的手心裏奪走。
“蠢貨,你就這麽嘴饞,不知道今天是你弟弟的生日嗎?現在就給我滾去外面,晚上不準進屋睡覺!”
女人說着一把提起了李維的領子。
李維瞬間雙腿懸空,不停撲騰着。
他聽到自己嘴裏發出尖叫,不斷掙紮哭鬧,嘴裏喊着媽媽,但女人依舊毫不猶豫地把他從屋子裏丢了出去。
砰——
房門在他身後用力關上了。
一出來,李維才感覺到一股深秋的寒風襲面而來。
他低頭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身上隻穿了一件單薄的長衫,一條不那麽合身的褲子。
腳上是一雙破了腳趾洞的襪子,沒有穿鞋。
就在這時,他聽到遠處傳來了笑聲。
那是一個四五歲的男孩,正被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抱起來,舉過頭頂。
“哈哈哈哈,爸爸,快點放我下來,哈哈哈哈。”
“好,今天是小格納的生日,所以小格納可以擁有一個願望。”
“什麽願望都可以嗎?”
“隻要爸爸能夠滿足你的,你都可以提。”
“那……那我想要玩具飛車。”
“好,爸爸攢錢買給你!”
“哦,爸爸最好啦,哈哈哈哈……”
李維發現自己開始奔跑,跑進了一個樹叢,蹲了下來。
他的眼睛透過草葉,定定看向不遠處那一對幸福的父子。
“好了,爸爸還有一些事情要忙,你現在這裏玩一會兒,等到了晚飯時間,再進來吃飯。”
男孩乖巧地點了點頭,目送着父親遠去。
當男人離開之後,李維站了起來。
他看到自己正在向那個名叫格納的小男孩走去。
“加爾。”
“你什麽時候才能告訴他們真相?”李維聽到自己說。
“加爾,你在說什麽?”男孩格納的臉上露出了迷惘的表情。
“那件事情根本就不是我做的,是你!就是你!”
李維感覺自己的聲音變得有些歇斯底裏,但又刻意壓抑着音量,避免引起屋子裏兩人的注意。
而就在李維說出這句話的同時,格納的臉上褪去了迷惘,露出了一個惡魔般的笑容:
“是你殺死了桑尼(狗的名字),是你用石頭砸了媽媽的頭,是你把布魯斯奶奶從輪椅上推倒。
這些事情,都是你幹的。
加爾,承認吧,爸爸媽媽不可能再喜歡你了,他們讨厭你這個孩子,恨不得你馬上去死。
那你,爲什麽不去死呢?”
“你……你這個惡魔……”李維開始後退,他的内心感覺到了一陣恐懼。
而他的反應,似乎取悅了面前的格納。
男孩露出了開心的笑容,這個笑容就像他剛才和父親一起玩耍時的笑容一樣,看起來是如此的天真無邪。
他向着李維走來,一步一步。
不知不覺間,李維的一隻腳已經踩進了湖裏
他看見男孩向他伸出了雙手,做出“推”的動作。
危機的警報在心中乍響。
李維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向後倒去。
男孩格納的臉上露出了勝利的笑容。
然而,這個笑容在一秒鍾之後變成了驚恐。
因爲,他的手腕被人抓住了。
撲通——
撲通——
連續兩聲落水聲。
場景飛速掠過,李維發現自己已經站在了岸上,渾身濕透。
他正默默地看着前方的湖面,湖面上浮出氣泡。
但那些氣泡很快消失了,湖面再度恢複了往日的平靜。
很快,李維發現自己長大了。
在這期間,他經曆了父母離異,他被判給了母親,但光靠母親在餐廳打工掙的錢不夠養活兩個人。
後來,母親開始接觸毒品,開始将各種各樣的男人領進家裏。
每當這個時候,他就會坐在門口的台階上,靜靜地看着遠處平靜的湖面。
但很快,一天夜裏,母親死了。
那個她帶回來的男人偷走了屬于母親的錢,連夜逃走。
在她死後,李維又被社區丢給了父親,但父親這個時候已經失業破産,沒有住的地方,他隻能跟着父親到處找地方睡覺。
有的時候睡在橋洞裏,有的時候睡在公園的長凳上,有的時候是去那些24小時營業的連鎖餐廳門口擠一擠……
他就這麽混着到了十四歲。
那年的冬天很冷,父親沒有多餘的衣服,隻能用撿來的紙闆圍成一個小窩。
他的運氣很好,挺過來了,也許是因爲年輕。
但父親卻在那天晚上凍死了。
這其實是有征兆的。
他記得,幾天前父親就開始咳嗽了,那天晚上咳嗽得尤其厲害。
隻是,他太冷,又太困了。
……
爲了活下去,他學會了和路上的野狗搶垃圾桶裏别人吃剩的食物,學會了搶其他乞丐的錢和面包,學會了偷東西,學會了挨打的時候要把頭護好,把嘴裏的食物咽下去。
就這麽,他慢慢長大,遇見了一個女孩。
那個女孩很美,有着藍色的頭發,明亮的眼睛,說話的聲音很好聽。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女孩給他一塊面包。
“拿去吃吧,慢點吃。”
他聽到女孩溫柔地對自己說。
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但從那之後,女孩仿佛消失了一樣,再也沒有出現過。
而在那之後,他開始試圖振作,嘗試着去餐廳打零工,嘗試着去汽車修理廠當學徒。
他一直希望能夠以全新的自己面對那個女孩,但女孩依舊沒有出現。
終于,他厭煩了這樣的生活,開始回歸他的本性。
不再每天早起打理自己,不再趕着打工掙錢,不再期待将來會在某個街頭遇見那個曾經令他心動的姑娘。
他撿起了自己的偷盜手藝,因爲他發現這樣來錢比辛苦打工容易多了。
一開始,他通過入室盜竊,順利賺到了一些錢,這些錢夠他揮霍上好一陣子。
但後來,他被人騙去投資,積蓄一下子見底,騙他投資的人也跑了。
他隻能重操舊業。
但這一次,房子的主人是一個退役老兵,老兵差點就把他一槍崩了。
後來,他僥幸活了下來,但也因爲入室盜竊進了監獄服刑。
等他再出來的時候,已經29歲。
身無分文的他,在街頭偷了幾個有錢女人的錢包,拿到了一點錢。
拿着這些錢,他去了12環租了一間房子。
最大的花銷是在電腦上,雖然隻是一台二手的老式電腦。
這還是他在監獄的時候,從同屋的獄友那裏聽說的新奇玩意。
他從小就很聰明,就算是對電腦這種從未見過的新奇玩意,憑借自己摸索,和從垃圾處理廠淘來的基本計算機讀物,他依舊很快掌握了電腦的用法。
漸漸地,他開始沉迷。
這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樣打開直播平台,準備看看自己關注的幾個主播又學會幾首新歌。
就在這時,一個身影映入了他的眼簾。
那是一個藍色長發的美麗少女,眼睛很亮,說話的聲音很好聽。
他看到了介紹裏少女的名字。
她叫愛葛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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