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忽然自己開門走進來後,王華呆愣一下後,本能的問出了這句話。
盡管這是在酒店,不是在葉明媚自己的家裏,可傻瓜也知道,在沒有客人的允許下,任何人都不許擅自進屋打攪客人。
更何況,這個客人還是葉明媚,門口還豎着好幾個保镖呢?
王華問出那句話後,才猛地想到了這一點,頓時大怒:外面那些家夥怎麽搞的,怎麽随便讓人敲門進太太的房間?
這個女孩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多歲,穿着很普通,身材不錯,但那張臉上卻沒有半點出彩的地方--簡單的來說,這就是個扔在人群中就認不出的普通人。
女孩子沒有理睬王華,進門後就順勢反手關上了房門,看向了葉明媚,語氣淡然的問道:“你是明珠燕春來的老婆,葉明媚?”
葉明媚還沒說話呢,徹底頓悟過來的王華,擡手就狠狠推向了女孩子右肩,惡狠狠的罵道:“特麽的,你算什麽東西,敢跟太太這樣說--”
他最後那個‘話’字還沒有說出來,就猛地感覺心口劇痛,聲音嘎然而止。
下意識的,王華慢慢低頭看去,就看到女孩子的胳膊,好像伸進了他的心口内。
“啊!”
背後,傳來葉明媚凄厲的慘叫聲。
任何人,在看到王華的後心,忽然波的一聲冒出一隻手、那隻手上還有一顆鮮紅的心髒時,沒有當場吓死過去,就已經證明葉明媚的抗畏神經相當強大了。
那隻手的五指,慢慢的并攏,把心髒一點點的攥緊,再慢慢地松開時,已經變成了一團爛肉。
王華雙膝彎曲,就像正在跟女孩子求婚那樣,緩緩跪倒在了地上。
女孩子縮回了手時,他才斜斜側躺了下去,腦子裏還在想:這個女孩子,肯定是一年前被我奸殺的那個鄉下女孩,在她的周年祭日這個晚上,來找我讨債了。
以極其殘忍的方式殺了王華後,女孩子依舊正眼看都沒看他一眼,就像剛才隻是擡手轟走了一隻蒼蠅那樣,眉頭微微皺了下,淡淡的對葉明媚說:“閉嘴。”
葉明媚雖說是蛇蠍美女,從來都不拿着别人的生死當回事,但卻相當在乎自己的死活,所以在她剛要張大嘴巴,再次發出一聲更加凄厲的慘叫時,就乖乖的閉上了嘴巴。
有尿騷的味道,出現在屋子裏。
“你很怕死?”
女孩子緩步走到沙發前,微微俯身看着葉明媚的雙眼中,帶着空洞的木然。
渾身都在打擺子的葉明媚,肯定無比痛恨自己爲什麽沒有被吓昏過去,要不然就不用面對這個殘忍的殺人惡魔了。
“燕春來呢,他是不是也很怕死?”
看到葉明媚接連用力點頭,證明她很怕死後,女孩子又問出了這個問題。
葉明媚還是點頭。
就算她吓傻了,點頭隻是一種本能的反應動作,卻無比的正确。
越是身份超然的大人物,其實就越怕死。
“今晚,我不會傷害你的。”
女孩子又說。
所有的恐懼,随着女孩子這句話,就像退潮的海水那樣,嘩的一聲退了下去,讓葉明媚重重吐出了憋在心裏的那口濁氣,瞬間就恢複了該有的理智。
隻要不受到傷害,那就沒什麽可怕的了。
“你們的人來唐王,就是爲了對方圓的身邊人下毒手,我已經知道了。”
女孩子說着,轉身走向了門口:“你現在就滾回明珠,告訴他說,如果以後還敢派人來唐王找麻煩,那麽我就會去明珠找他。”
“你、你--是誰?”
葉明媚的小嘴巴,跳上岸的魚兒那樣,快速張合着。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女孩子回頭笑了笑後,腳步不停的消失在了門口。
九幽王。
就算葉明媚是個一點也不喜歡暴力血腥的善良人兒,可因爲方圓的原因,她還是知道這個九幽王的存在的。
傳說,九幽王來自西北羅布泊内的那個黑暗世界。
爲了阻止她涉足中原,華夏付出了極其慘重的代價,也沒起到任何的效果。
她順利找到了方圓,并跟他一起去了北朝等等,這些事,葉明媚都聽說過。
更知道連龍頭那麽強大的人,所肩負的使命就是阻止她--但也失敗了。
隻是葉明媚做夢也沒想到,九幽王今晚會出現,在她沒有絲毫心理準備的情況下,以招牌式的殺人動作,讓王華慘死。
傳說中的魔頭現身,就爲了燕春來要對付方圓身邊的人。
如果是别人,敢威脅燕春來怎麽着怎麽着,葉明媚都會當做是個屁。
可說這番話的,既然是九幽王,那麽無論誰來安慰葉明媚說别怕,都會被她當做是個屁。
她葉明媚也好,燕春來也罷,不管平時有多麽的厲害,在強大到無法殺死的九幽王面前,都隻能算是個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葉明媚牙齒格格打顫,很想站起來卻無論怎麽也站不起來時,酒店的保安終于拍馬趕來,發出了一聲無比悅耳的驚呼:這才是正常人的聲音。
“走,走!我、我要走!”
葉明媚騰身從沙發上跳起,向門口撲去,壓根沒意識到她正穿着睡衣,踩着小拖鞋,隻想用最快的速度,逃離唐王。
剛沖出兩步,她就重重撲倒在了地上:她的雙腿,直到現在還不受她使喚。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經摔倒在了地上那樣,雙手扒着地面向門口爬去,邊爬邊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馬不停蹄的走。
畢竟沒誰喜歡在冬天來到時,還得住在荒山野嶺内。
要是非得在那兒住也行--最起碼,得有個正兒八經的房子吧?
搞兩間窩棚算咋回事嘛!
更過分的是,兩座窩棚中間,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墳頭,害得格林德半夜起來撒尿時,總覺得背後有個愛吃土豆的老頭,在他脖子裏吹涼氣。
沒有美女陪伴,沒有電視可看,沒有暖氣供暖--什麽都沒有,隻有每天早上一睜眼,就能聽到的鳥兒聲,還有連綿起伏望不到頭的小山巒。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現在是21世紀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經在這兒住了半個月的圓哥,貌似還很悠哉,今早一起來,就望着南山妙手偶得了兩句好詩: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
好吧,對于圓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誰讓華夏的傳統文化中,有‘丁憂’這個說法呢(丁憂也叫丁艱,是古代遭父母之喪的通稱,早在周朝時期,就有明文規定了:喪父母的子女,要在墳前守墓三年)。
方圓要對土豆老盡遲來的孝道,格林德原諒了他,可毛驢那條賤狗,爲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喪考妣’的樣子,卻在方圓看不到時,就沖格林德做鬼臉,無論他怎麽蠱惑(鬧事,咱得走),都不帶搭理他的?
唉,圓哥不會真在這破地方,給土豆老守三年的墳吧?
格林德懶洋洋的躺在窩棚裏,嘴裏叼着一根沒點燃的香煙,左手輕撫着自己的光頭,不住的無聲苦笑:就在昨天,他腦袋上好不容易冒出了一層頭發,卻被圓哥無比蠻橫的,用那把吓人的陌刀,又給他剃了個精光。
方圓還跟人家解釋說:在我們華夏,當爺爺的挂了後,當孫子的都得剃成光頭,以表示對爺爺沉痛的哀思。
格林德這才知道,方圓爲啥讓他剃光腦袋了:原來不是爲了讓他耍酷,隻是爲了給土豆老當孫子盡孝。
上帝你個比,圓哥才是土豆老的孫子好吧,幹嘛他不剃光腦袋盡孝呢?
再不濟,也得把毛驢腦袋剃光了,那樣心裏就多少平衡些了。
就在格林德盯着窩棚頂,獨自黯然傷神時,一條濕漉漉的舌頭,在他铮亮的腦袋上舔了起來。
“滾開!”
格林德擡手就推來了毛驢的腦袋,翻身坐起,用無比悲憤的目光看着它,恨恨的罵道:“每天都是你來叫我下山挑水澆土豆,自己卻特麽的跟着遛腿。”
毛驢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轉身懶洋洋的晃着尾巴走了:話說不跟這死老外下山挑水,在那邊看大哥迎着朝陽做廣播體操也不錯。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小格,顧得毛圓!”
方圓一臉健康的微笑,就像瞎子那樣看不到小格臉上的幽怨之情。
“早上好,圓哥。”
跟方圓問好,走到遠處搞完個人衛生後,格林德順手拿起了扁擔,情緒更加低落。
以前啊,就算打破他腦袋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如此有幸的,用泱泱大國遠古流傳下來的扁擔,挑着倆塑料桶下山挑水。
唉,那小溪,就不能從土豆老的墳前經過嗎?
冬天已經正式駕臨這片大地了,格林德半個月前種下的兩壟土豆,能熬過這個漫長的冬季嗎?
帶着這些疑問,格林德慢吞吞的走下了山。
來到山腳下那條小溪前,格林德随意回頭看去時,就看到毛驢爬在枯草堆裏,微微撅起的屁股上,有個明顯的腳印--大哥不喜歡他在做廣播體操時,被毛驢盯着看。
看到毛驢挨揍後,格林德心情好了很多,哼起了古老的家鄉小調,剛要把水桶放在小溪内,毛驢卻忽然猛地從枯草堆内蹦起,汪汪叫着沖向了東邊。
格林德向那邊看去,就看到有個穿着灰色夾克外套的幹巴老頭,到背着雙手好像土财主似的,順着小溪從那邊走了過來。
毛驢認識這個老家夥,要不然也不會跑過去後就大獻殷勤。
老家夥沒讓毛驢失望,變戲法似的拿出了一塊熟牛肉,遞給了它。
是遞,不是扔。
格林德很清楚,如果有人用施舍的嘴臉喂毛驢,它肯定會懶得理。
“這是一隻很有尊嚴的狗子。”
老頭走到格林德面前這樣說到。
“那是因爲它不餓。”
格林德上下打量着老頭,問:“你是誰?”
“我是山羊。”
留着山羊胡子的老頭,笑眯眯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