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黑沙風暴席卷過最近的沙丘沙梁上時,老穆裏就已經跳上一頭駱駝,死命的抱住它的脖子,任由它玩命狂奔了。
駱駝号稱沙漠之舟,平時總是慢吞吞的。
可它在發瘋逃命時的奔跑速度,卻是烈馬也比不上的,甚至連駭人的黑沙風暴,都得給它們一點點的面子--得讓它們順風逃亡過程中,找到最近的避風所在。
毛驢才不喜歡生活在沙漠中,這兒沒有肉骨頭沒有啤酒更沒有可愛的小母狗……但它卻知道在二哥即将被困在車裏時,得去追趕一隻駱駝,逼着它回來。
沒有誰能想到,毛驢在那一刻被什麽東西附體了,竟然能追上一頭駱駝(這頭駱駝可能是因爲滿載物資的緣故,逃命速度比不上其它兩頭),并用利齒狠狠教訓了它一頓,逼着它在黑沙風暴剛席卷而過後,就回來搜救林舞兒了。
可能是胡大(沙漠中的老天爺别稱)被毛驢跟林二的兄弟真情給感動了,所以才讓它借助靈敏的嗅覺,找到了掩埋林舞兒的沙丘。
掩埋勇士車的沙丘,并沒有林舞兒所想象的那樣大,要不然憑借毛驢的兩根爪子,就算累死也扒不到她的。
但如果沒有毛驢的拼死援救,林舞兒鐵鐵的會被憋死。
剛才差點被憋死的林舞兒,淚水很快就喜悅給蒸發掉,視線再次清晰起來時,毛驢已經爬到她面前,伸出長長的舌頭,哈達哈達的散着熱氣,凝望着她。
“我欠你的,但又不欠你的,因爲我也是來找你大哥的,所以你别奢望我以後會放任你變成一隻醉狗。”
林舞兒看着毛驢,很認真的說。
毛驢肯定能聽懂林舞兒的話,所以此羞愧的低下了頭,不滿的錐錐輕叫了幾聲。
唉,驢哥自從跟了林二後,就過上了真正的紙醉金迷生活,可謂是無酒不歡。
但這又怪誰呢?
要不是林舞兒總是拉着驢哥,陪她‘一醉解千愁’,毛驢怎麽可能會覺得啤酒比骨頭湯還要好喝,還又上瘾了呢?
“行了,别裝了,你不會以爲我自己就能爬出來吧?”
林舞兒張嘴,沖毛驢吐了一口沙子。
大哥的兄弟,就是叫山羊的那個老東西,早就說過‘女人是塵世間最不講理’的生靈了,千萬别以爲你救了她、她就會變成乖寶寶,對你感恩戴德,柔情似水的。
危險過後,她馬上就會翻臉無情,甚至還會埋怨你在救她時,怎麽不注意維護她優雅高貴的形象,讓她變得無比狼狽。
毛驢此時總算理解到了山羊那番話中的真谛,在二哥不滿的嘟囔聲中(你小心點,别用你那爪子抓傷我的脖子雲雲),很小心更費力的,替她刨開了車窗。
兩隻胳膊恢複自由後,林舞兒馬上就趕開毛驢,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了。
“我就知道你會坐在旁邊看我熱鬧,看我有多麽狼狽的扒開沙子,哼,果然是小人與狗子難養也。”
這是林舞兒爬出車窗時,沖毛驢說出的第一句話。
毛驢隻好再次羞愧的低下了頭:我有罪。
“算了,看你爪子破了份上,我就原諒你了。”
林舞兒低頭,雙手飛快的揉着頭發:“頭發短了就是好。但如果這時候能洗個澡,就更好了。”
她才不會傻到用駝背上水囊中的水,來給自己洗澡呢,最多也就是痛飲幾口後,才一臉救世主的樣子,遞給了可憐巴巴的毛驢:“來,賞你幾口甘露喝。”
毛驢連忙謝恩,差點把尾巴晃掉。
“那個死老頭子呢?”
喂毛驢喝了一些水後,林舞兒四下裏看去。
四周沙丘連綿,一望很遠,卻沒有老穆裏跟其它兩頭駱駝的影子。
毛驢當然不會告訴她,說老穆裏在黑沙風暴過後,就頭也不回的跑路了:那個老頭子雖然土埋到脖子裏了,可也因此變得更加珍惜生命,竟然抛下林舞兒,用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了。
因爲他在黑沙風暴過後,看到天上的朝霞依舊那樣豔麗詭異,就知道會有更大的黑沙風暴,要席卷這個地方了。
“我們得走了。”
林舞兒站在沙丘上,望着西北方向凝望了片刻,才低聲說道。
她雖然沒有老穆裏那麽豐富的保命經驗,但也從朝霞的詭異顔色中,看出一些什麽,更知道一旦再遭遇剛才那種情況,就算毛驢再勇敢,也無法保證大家能活下來。
更何況,她其實也從老穆裏違反信譽獨自逃生、那頭駱駝此時不安的鳴叫聲中,也猜出要有更大的危險要降臨了。
今年,塔克拉瑪幹沙漠上的天氣,相當不正常。
可能是五十年,才會出現這麽一次吧?
聽倔強的二哥,終于說出要撤退的話後,毛驢馬上響應,輕叫了幾聲。
“對不起,或許是我太執着了,才連累了你--毛驢,謝謝你了啦。”
林舞兒在騎上那頭駱駝時,總算能低下高傲的頭顱,跟毛驢說了句真心話。
毛驢才不在意,至少迅速沖向了來時的方向:大哥早就說過了,女孩子在沒給你生個孩子之前,千萬不要把她說出的任何話當真。
尤其是感謝你的話。
再次來臨的黑沙風暴,無論是規模還是威力,都比上一次更大,更猛,絕對是山河變色,鬼哭神泣的。
幸好,世代生存着大漠中的駱駝,之所以能夠生存下來,那是因爲它們總能有辦法,躲過人類無法抗拒的危險。
跟内方狂風大作天氣不同,因爲沙漠上沒有任何的阻擋物,風速才能提到最高,但同時狂風席卷而過的速度,才能最快,隻要能藏在駱駝背後,用毛氈把自己擋住,騙過那頭惡魔的眼睛,等它呼嘯着遠去後,就算再次躲過一劫了。
在黑沙風暴來臨之前,駱駝卧下來的地方,絕對不會出現沙丘移動、更不會是風口的現象發生。
“這輩子,都沒吃過這麽多沙子。”
狠狠吐了幾口沙子後,林舞兒才奮力掀開了毛氈:“這個味道啊,還真不怎麽--”
她最後一個字沒有說出來,管着嘴巴張合的肌肉就僵住,就像她的眼神瞬間凝固那樣,那是因爲她看到了一個人。
方圓。
林舞兒在掀開毛氈後,看到了方圓。
方圓就站在那兒,到背着雙手,靜靜的望着東南遠方。
一群鴿子,從他頭頂上方呼嘯着盤旋而過,鴿哨發出空靈而悅耳的嗚嗚聲,能讓在他腳下俯卧着的一隻哈士奇擡頭看去,卻驚動不了他。
卡秋莎知道,方圓此時的思緒,已經飛到了東南那個國家,就連白鴿都追不上。
他依舊記不起以前的任何事,隻能相信卡秋莎跟他說過的那些話。
他确實叫方圓,是從孤兒院長大的,後來去南韓打漁,救了一個富家小姐--倆人深深的相愛,曆經各種磨難後,終于走到了一起。
她說,他們這輩子都不會再分離,像童話故事中的王子跟公主那樣,永遠幸福的生活下去。
方圓能肯定,卡秋莎絕對能讓他成爲塵世間最幸福的男人:卡秋莎就是童話故事中的公主,無論是身材相貌還是氣質,關鍵是特富有,特溫柔,對他是千依百順。
明明,她比他要小了好幾歲,卻像姐姐呵護小弟那樣的疼愛他。
甚至,她這段時間都沒工作,全天候24小時都陪在他身邊,想方設法的讓他開心,快樂。
方圓也确實很快樂,每天都笑吟吟的。
但爲什麽,在他背對着卡秋莎時,臉上的笑容,就會被迷茫所代替?
那是因爲他潛意識中内,意識到他并不怎麽喜歡這種生活。
作爲他的枕邊人,更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他身上的卡秋莎,當然能感覺出方圓這種變化:她在盡心盡力的讓這個男人幸福,他又何嘗不是在盡力的假裝幸福?
其實,方圓也不是完全在假裝幸福。
任何一個男人,在獲得西伯小公主的真摯愛意後,都會成爲塵世間最幸福的男人:她不但富有,體貼,還有着讓所有男人都垂涎的容顔、身材。
可他卻總是隐隐覺得,本該感覺無比幸福的他,此時是在做一場黃粱美夢--等他在某一刻醒來後,卻發現這一切都是虛無的,僅僅是一個夢而已。
人最怕的,不是受窮,受苦,而是怕享慣了的王子般的幸福生活,原來是假的。
卡秋莎絕不喜歡方圓的美夢醒來。
哪怕是在總統閣下,委托波斯塔夫暗示她要對方圓說出實話、放他離開後,她在非常痛苦的深思熟慮過後,依舊選擇了抓緊他,絕不放棄!
世界這麽大,那麽多人,爲什麽要把某些重擔,強壓在她唯一愛着的男人肩膀上?
她發誓,就像方圓曾經保護過她那樣,去好好保護這個男人。
卡秋莎放下手中的書,從藤椅上站了起來。
潔白的輕紗拽地長裙,被海風溫柔的吹起,展現出她迷人的身材。
緩步走到方圓背後,卡秋莎雙手慢慢環抱住了他的腰,臉頰貼在他背上,閉眼喃喃的問道:“又在努力回想你的以前了?”
“嗯。”
方圓擡手蓋在卡秋莎的手背上,輕笑了一聲說:“我在想,我該用什麽辦法,才能徹底不受那些殘片回憶的影響,安心跟你好好過日子。”
“其實,隻要你時刻提醒自己别受那些殘片回憶的影響,就會慢慢忘記的。”
卡秋莎說着,睜開眼看向了方圓的左腳,眼神複雜。
他左腳上,戴着一個腳鏈,上面有兩個小鈴铛。
小銀鈴發出鈴鈴的響聲時,哪怕方圓在跟卡秋莎恩愛着,動作也會停頓下,眼裏浮上若有所思的神色。
這兩個小銀鈴,仿佛就是方圓回想從前的溝通體,能帶他想到一點點的殘缺記憶。
還有,那天他忽然跟卡秋莎說,他能隐隐感覺到,在很遠的地方有個人,就在他努力回想以前時,也在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