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的文化水平很吊稀松,看着洗過澡後的女乞丐,想了老半天,才想起了這四個字。
如果抛卻其它因素,單說女乞丐前後形象的差距,絕對無愧于這四個字。
洗澡之前,女乞丐就算走在T型台上,恐怕也沒誰願意多看她一眼,盡管她的身材前凸後翹,相當惹人。
洗澡後,女乞丐就像蒙塵、哦,不,是被淤泥所包裹的明珠,立即綻放出了她的絕代風華。
女人,絕對女人中的極品,渾身散發出的成熟迷人氣息,可不是楚楠楠、夏小韻那種小雛雞能相比的,能跟花小妖有的一拼。
當然了,花小妖的媚,那是先天性的,深藏在靈魂中的,就算你閉眼站在她面前,也能被她的妖媚氣場所感染,她卻偏偏像站在雲端的女神那樣,讓人生不出一絲絲的亵渎之心,隻能欣賞。
女乞丐的媚,卻是從骨子裏都向外蕩漾,就像熟透了的柿子,隻需拿吸管輕輕一戳,就會波的一聲,飽滿的汁液四濺。
方圓實在想不出該用什麽詞,才能形容女乞丐的媚,最後想到了毛驢。
如果毛驢那個不要臉的家夥在家,看到女乞丐後,鐵定會眼珠子發綠,散發出春天來了的濃烈氣息。
雖說這比喻,很有污染人格的嫌疑,不過方圓卻覺得很恰當,因爲從女乞丐小心翼翼走到石桌前的這段路,他就有了男人的反應。
這才僅僅是走路,還沒刻意的扭起小身段呢,就能跟給方先生這麽大的沖擊力,如果要是脫光了--方圓不敢再往下想了,隻知道他對女人的審美觀點,繼認識花小妖後,又上升了一個檔次。
花小妖是女神,女乞丐就是魔女。
“我最近的運氣,實在是好的不得了。”
方圓架着二郎腿(是爲了掩飾某些身體的變化),笑吟吟的看着女乞丐,說:“随便從大街上帶回個女乞丐來,都是這種天香國色。看來,我得去買彩票,說不定真會中大獎。”
女乞丐穿着方圓的舊衣服,明顯不合适。
比方上衣吧,方圓這件黑色長袖T恤,本來就是男人穿的,女人穿上後會顯得很寬大才對,可女乞丐穿上後,某個部位卻仿佛要給他撐裂了那樣。
他真想不出,女人要想擁有這麽出色的部位,到底得吃多少木瓜才行。
縮着脖子低着頭的女乞丐,聽方圓這樣說後,肩膀動了下,慢慢擡起了頭。
方圓馬上擡手:“别擡頭,我怕看到你這張臉後,會忍不住的犯罪--我是個好人,是真不想被繩之以法的。”
他嘴裏說着,眼珠子卻像被定住那樣,死死盯着人家的臉看,絲毫不介意滿臉的豬哥樣,會破壞他的好人形象。
沒辦法,男人如果在熟透了的美女面前,不狠狠看上個五六七八分鍾的話,那幹脆把眼珠子扣去拉倒:男人的眼珠子,不就是用來看美女的嘛,就像小雀雀可不隻是用來撒尿那樣。
女乞丐被方圓看的心裏發毛,呆愣片刻後,白玉般的臉頰上,才攸地浮上一抹紅霞,趕緊低下了頭,小聲喃喃的說:“你、你說什麽,我聽不懂。”
“那是我還沒有開始說人話,唉,不怪你。”
方圓歎了口氣:“你叫什麽名字?能不能聽懂?”
女乞丐點了點頭,蚊子哼哼的回答:“我叫水水。”
“尿尿(sui讀音)?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方圓由衷的贊了一個,又問:“今年多大了?”
水水回答:“三十一。”
“嗯,典型的花信年華。哪兒人啊?”
“百花市。”
百花市,是南方某座城市的名字,以頻出南國美女而聞名于華夏。
“好地方,人傑地靈。”
方圓又贊了一個,問:“有婆家了沒?”
水水猶豫了下,才說:“一直,都沒有。”
“昂,也是,要是有的話,你也不會淪落到今天這種地步。”
方圓想當然的點了點頭,繼續問:“餓不餓?”
本來已經準備回答他若幹關于身份問題的水水,沒想到方圓會問她這個問題,明顯猶豫了下,才說:“不、不餓。”
“哦,那你是不是該走了?”
方圓笑眯眯的問道。
“走?”
水水擡起了頭。
方圓還在笑着,隻是眼神有些冷:“是啊,我帶你回來,讓你洗澡,還給你換衣服,本想管你一頓美餐來着,可你不餓,那就走吧。咋,有問題?”
“沒,沒問題--大、大哥,謝謝你。”
水水輕輕咬了下牙齒,慢慢地站了起來,沖方圓彎腰鞠了一躬。
“别客氣,我就是個好人,見不得别人被欺負。”
方圓很随意的擺了擺手,拿出手機開始看電子書。
很明顯,他不想再跟水水說話了。
水水站了片刻,轉身走向了大門口。
走的很慢,戀戀不舍的樣子,方圓覺得他哪怕是咳嗽一聲,她就會停住腳步。
不過方先生現在嗓子不發癢,實在不願意咳嗽,就像他對水水沒有一點興趣那樣。
一個如此千嬌百媚的超級美少婦,會成爲乞丐,還很湊巧的被方先生救回家,這已經不是狗血不狗血的問題了,而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方圓敢保證,哪怕這個水水真是個小良家,隻需洗白白了站在街頭,随便沖一個開豪車的大老闆一笑--她就會成爲老闆娘,實在沒必要橫卧街頭被人打的。
他聽說過飛來橫禍,飛來橫财的,卻從沒有聽說過飛快橫美人的。
反常即爲妖的淺顯道理,隻要有點智商的人,就能懂得。
方圓不想問這個水水,出現在他面前的目的是什麽。
他隻希望,能本着自己的良心,滿腔的正義去做某件好事,對得起自己是個好人,就已經足夠了。
好人,不一定好惹,更不願意被人當做沙比,以爲用美色就能俘虜的,哪怕方先生承認,隻要水水在他面前全脫掉了,他才不會管這是不是個圈套。
他隻想讓她走人。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不是嗎?
水水走到了門口,伸手去開門時,卻又放了下來。
低頭看手機的方圓,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他覺得,他的耐心已經被消耗殆盡。
好吧,如果這個女人,仗着她很讓男人喜歡,想利用美色來從他這兒得到些什麽的話,那麽他就會把積攢了一年多的那些東西,都一股腦的灌給她--反正事後都不用他操心,有花小妖不是?
花小妖,絕對有能力,讓所有被他澆灌過的女人,從世界上徹底的消失。
做壞事,還有人掃尾的感覺,貌似很不錯。
水水走了回來,站在了石桌前。
方圓擡起了頭,臉上帶着最天真無邪的笑容,等待水水的表演開始。
水水開始表演:她慢慢的擡起了右腳,放在了凳子上,彎腰俯身,把褲管挽了起來。
作爲唯一的觀衆,方先生自然得聚精會神的觀看,配合。
水水穿的鞋子,是方圓的運動鞋,肯定大那麽一兩号,不過卻不是太别扭。
再說了,方先生對自己的鞋子,也沒觀看的興趣。
他的目光,落在了水水的腿上。
水水的皮膚,就像凝固了的牛奶那樣,光滑細緻,健康優美,還結實,給方先生一種想親吻一番的沖動。
當然了,他可不是毛驢那麽沒出息,最多也就是想想罷了。
褲管慢慢地向上挽起,就像水水在向世人展示造物主最滿意的傑作--幸好,方圓的褲子還算肥大,所以水水才能輕松的挽起褲管,讓他看到了她的小腿,膝蓋,小半個大腿。
在看到小腿時,方圓眼神就不再淡定了,而是有了憤怒。
憤怒于别人,怎麽可以這樣暴殄天物!
是,水水不是簡單人,但無論怎麽樣,就算世界上最沒良心的人,也不該把這麽一條性感,漂亮又結實的腿子,給掐的全是傷痕,還有鞭痕。
水水放下右腳,又擡起了左腳。
在那條應該是藝術品的左腿,展現在方圓面前,在他憤怒的目光中,水水說話了:“十三年前,我被譽爲未來的世界名模。在我事業上升期,一個有錢的大老闆,用三百萬,買斷了我的名模夢,我成了他的情人。”
方圓歎了口氣:“唉,有錢人,總是任性。”
水水繼續說:“十年前,包養我的大老闆破産,以四十萬的價格,把我轉手讓給了南方一個炒股的大老闆。”
方圓又說:“自古以來,紅顔多劫難。”
水水抿了抿嘴角:“七年前,第二次金融危機,炒股大老闆跳樓自殺,他的正妻效仿我的第一個男人,以八十萬的價格,把我送給了當地一個退休高層。”
方圓說:“嗯,這次價格上漲了一倍。貪官,該殺。”
“三年前,高層去世,我又回到了老家。”
“這次,你沒給人創造利潤。”
“一個早就垂涎我的黑道大哥,陷害了我父母,讓我變成了孤身一人,帶我離開了家鄉。”
“如果我早就認識你,我也會這樣做。”
“跟了大哥一年,他爲了‘開拓’北方市場,讓我連續陪了九個男人。”
水水的語氣,沒有一絲感情:“最後那個男人,最崇尚的就是暴力。”
方圓點頭表示贊同:“男人嘛,崇尚暴力不是錯。”
“一個月前我找機會逃走,離開了魔窟,從南方徒步向北走,來到了唐王。”
水水緩緩放下了褲管,說:“我先後,伺候了十幾個男人,從沒有誰把我當人看。我現在,沒有一個親人,誰都可以占有我--等我年老色衰時,我就像流浪狗那樣,屍體會出現在臭水溝中。”
“差不多吧。”
方圓吸了下鼻子。
“你,能把我當人看嗎?”
水水盯着方圓看的雙眸中,全是凄苦神色,啞聲說:“哪怕是給我幾天做人的尊嚴。”
方圓有些莫名其妙:“我沒有把你當人看嗎?”
“我想留下。”
水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