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後,海青璇又道:“說完我了,也該說說你。我問你個問題,你也得老實回答。”
陳志淩逗她開心,笑道:“我肯定不是處男了,我女兒都有了。”
海青璇撲哧一笑,道:“我是要問你,你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麽?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麽環境,會培養出你這樣的人才來。”
陳志淩笑,道:“這是在誇獎我咯。”
海青璇嫣然一笑,道:“當然。”
“我的遺憾?如果真要說遺憾,應該是沒有一個正常的成長環境。初中讀完,就被我的一位長輩安排入伍。”陳志淩說的長輩指的是葉東。以前喊東哥,現在東哥可算是他的嶽父了。
“從一個普通的士兵,成長到你現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璇由衷的驚歎,因爲在第五部隊那麽優秀的軍校裏,也沒有培養出一個如陳志淩這樣的優秀戰士。
如果第五部隊的戰士,能有陳志淩一半的質素。那麽國家的武力會讓世界震驚。
陳志淩沒有細說,道:“我沒有試過有同學,沒試過進大學,上早自習,晚自習,或則大學的風花雪月。這是我人生的缺憾。”頓了頓,道:“從正式進入狼牙特種部隊開始,那年我十五歲,所殺的人,到底殺了多少,到底從多少生死邊緣跑出來。我自己也記不清了。”
海青璇道:“其實我倒覺得你不該遺憾沒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适合你。你就該是現在這樣,一怒之下,疾行千裏,取人頭下酒。”
或許有很多人會羨慕超級英雄的一身本領,羨慕他馳騁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績,讓世人爲之驚歎。這份榮耀,可以迷倒萬千少女,可以讓無數熱血青年爲之翹起大拇指。更讓許多老一輩的智慧老人也點頭贊歎。
但誰能知道,在超級英雄的背後。承受了多少心酸,艱辛。陳志淩從小的生長環境就告訴他一個道理,在生存面前,你沒有資格軟弱。他八歲就要開始照顧幼小什麽都不懂的妹妹陳思琦。
沒有人會來同情他,也沒有人來施舍他。若不是他還有一些運氣,遇到了爺爺趙正義。又遇到了人生的貴人葉東。也許,他早已經在十二歲那年,因爲被一群混混**,從而再也無法有正常的人生觀。
也是因爲那次**,讓他發了瘋的想要強大。他很聰明,很有靈性!趙正義教他國術,他很快就融會貫通,甚至青出于藍。
進入部隊後,憑借着聰明,紮實的功夫。很快被選入狼牙特種部隊。
他的槍法,各種狡詐戰術,詭雷,全部學的爐火純青。第一次殺人,是教官讓他擊殺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離的狙擊死刑犯的腦袋。一槍開出,腦漿噴射,血水全部濺到陳志淩的臉上。那時候,他才十五歲。
殺過後,教官請他吃飯。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還有豬腦。熱氣騰騰,剛從豬腦袋裏取出來的。足足半斤豬腦。
那些豬腦,就像是他剛剛殺的死刑犯的腦漿。
陳志淩當時明白,他必須吃下去。如果不吃,就會被剔除出狼牙特種部隊。那麽,他的人生依然無法強大,輝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豬腦。拼死命的吃,吃的時候,自己用手掐着大腿,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塊皮。
吃完後,沒有吐!
也是這樣一堂課,讓他習慣了死亡。習慣了在戰場上漠視生命。
在邊境上,力戰毒枭,戰俄羅斯入境的雇傭兵。殺殺殺……在那一年裏,在叢林裏。所有的記憶都是血色,爲了活下去,不擇手段的殺。
時至今日,陳志淩有時候看自己白淨如玉的雙手,他卻已記不清,到底殺了多少人了。
男兒當殺人,殺人不留情。千秋不朽業,盡在殺人中。
殺一人爲罪,屠萬是爲雄。屠得九百萬,方爲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
陳志淩的心,在從屍體堆中爬出來時,就已經學會了心狠手辣,對待一切敵人,絕不留情。無論是襁褓中的嬰兒,還是白發蒼蒼的老人。但爲敵人者,殺殺殺!
一般在對敵的狀态中,像海青璇和陳志淩這樣放聲聊天,唱歌是爲大忌。電視裏,那種在戰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鄉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着,并唱着。然後流出淚水,乃至全部人跟着一起唱的情景看起來感人。可在現實中,身爲班長的會第一個上前将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戰争時,最忌思鄉和弄出聲音,點篝火都是絕對不可以。要不當初項羽被圍在垓下時,怎麽會被一曲思鄉歌給徹底瓦解了呢?
不過陳志淩和海青璇不同,他們的敏感很強。也料定克爾林奇在黑夜裏不會出動。所以他們可以無所顧忌一點。
這一夜,過的格外安穩。
第二天天剛微亮,叢林裏有股子潮濕青翠,青草氣息撲面而來。鳥兒唧唧咋咋,蟲子聲音也跟着發出。還真有些鳥語花香的意境。
叢林裏有薄薄的霧,這對陳志淩和海青璇來說是好事。陳志淩一直含着龍玉,感受了下身體。毒素意外的已經徹底被清除。他欣喜的跳下樹,活動了下身體。體内氣血跟着翻騰,龍精活虎,這種力量在身的感覺讓陳志淩感到格外的踏實。
海青璇也跟着跳下,看到陳志淩沒事了,大爲欣喜。兩人補了下妝,開始上路。補妝……是補僞裝油彩。之前進入叢林,爲了避免被全世界觀衆認識,兩人做了這種必要的僞裝。
後來海青璇與陳志淩在潭水邊把油彩洗掉了。現在要進入沙漠,有可能會曝光在俄羅斯的衛星雲圖裏,所以僞裝是必要的。
早上七點,陽光印染在大漠上。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層淡金色。有涼爽的風吹過,在沒入大漠,身體并不饑渴的情況下。這樣的景色是極美的。尤其是這樣的早晨,讓人有種想要在沙漠裏打滾,享受母親懷抱的沖動。
陳志淩與海青璇在附近找到了水源,水源類似潭水,一邊是苦的。一邊是淡水。兩人将身上的水壺裝滿了能喝的淡水。然後對視一眼,彼此露出鼓勵的眼神,開始向沙漠裏行進。趁着早上,兩人腳下發力,一口氣奔出了三十餘裏遠。
沙漠裏的沙限制了兩人的速度,不然以他兩的時速,能比越野車還快。
三十裏跑完,已是上午九點。
陳志淩和海青璇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勻速前進。陽光越來越大,沙子被風吹着,太容易迷眼。一望無際的沙漠,讓陳志淩和海青璇看久了,都覺得有些眼睛不适。
如果要征服沙漠,有三樣裝備是必備的。水,潤唇膏,墨鏡。可惜陳志淩和海青璇沒有墨鏡,爲了簡潔方便,兩人進叢林并沒帶夜視儀。因爲他們兩人的眼力能電目生芒,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
而在沙漠待久了,容易讓人産生類似雪盲的症狀。
接近上午十點,碧眼金雕出現在兩人的上空,不停的盤旋。陳志淩皺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對海青璇道:“如果被它一直跟着,到時候東突恐怖組織支援的直升飛機過來,用重挺機槍掃射,我們恐怕無法幸免。”
海青璇深知陳志淩所言不虛,擡頭看扁毛畜生卻是飛的老高。根本無法擊落,道:“這畜牲太狡猾了,我們想個辦法把它騙下來。”
陳志淩沉吟道:“克爾林奇的速度最快,不過她不會一個人來追你。她要跟後面的大部隊一起。以我們兩人的速度,已經走出了五十裏路。車臣恐怖組織要追上來,至少慢我們一個小時。這是時間差。”
海青璇也分析道:“東突的支援直升機,準備,起飛,過來也還至少要一個小時。”
陳志淩苦笑道:“這一個小時内,如果拿不下這頭畜牲。那傳出去,就是一頭畜牲把我們兩給拿下了。還真夠諷刺的。”
“我倒是有個辦法。”海青璇思忖着道:“這畜牲這麽精明,我們來招假死。你看日頭越來越大,它老在上面盤旋估計也夠嗆,隻要它忍不住來看究竟,或則想吃我們,就趁機斃了它。”
陳志淩道:“也隻有這個辦法了。”商議完畢,兩人表演逼真,假裝被蠍子咬到,掙紮一番,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這種兩人被蠍子咬死的把戲,騙正常的人類肯定騙不到。但是碧眼金雕始終不是人,騙它應該是可以的。
風沙彌漫,烈日當空。
沒有美好的駝鈴聲,隻有無情的大漠。這還是剛入大漠,越往裏走,将越艱難。
雖然這大漠沒有華夏甘肅玉門的大戈壁那麽艱苦卓絕,卻也足夠殘酷!
隻有在大漠裏,或是無情的汪洋中。才能體會到,人類面對自然世界,是多麽的渺小。
碧眼金雕在空中盤旋了足足半個小時,風沙幾乎要将陳志淩和海青璇給掩蓋住。這頭扁毛畜生終于忍不住,飛低了,越飛越低。
陡然!碧眼金雕目露兇光,張揚利爪撲騰向海青璇的臉門。
噗噗噗……
陳志淩和海青璇一直爲它準備的勃朗甯手槍一起發射子彈。
碧眼金雕瞬間中了三槍,鮮血飛灑,撲騰着落向陳志淩的身邊。陳志淩一把接住,跳了起來。“哈哈……”陳志淩忍不住大笑,道:“狗日的小畜牲。你真是個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