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沈棟梁對曹佳薇提出的這個問題,不論是程亮還是袁偉文都覺得實在是有些可笑。
曹裕民這位超級富豪留給女兒的遺囑,必定是關系到一筆龐大遺産的歸屬。或許繼承遺産會有一些條件,但以曹裕民對女兒的感情來說,這條件應該不會太苛刻。
但沈棟梁的這個問題,還是讓曹佳薇遲疑了一下,她轉頭看了看程亮。
曹佳薇的遲疑在程亮看來,應該是小丫頭被沈棟梁這一本正經地态度吓到了。他淡淡地笑了笑說道:“薇兒,沒事的……你想看就看,你不想看,我們就回去!”
聽到他這全無所謂的表态,沈棟梁倒是有些意外。
瞥了他一眼之後,沈棟梁再次向曹佳薇确認道:“佳薇,你想看嗎?”
曹佳薇深吸了一口氣,鄭重地點了點頭說道:“沈伯伯,我決定了,我要看!”
“好吧!你先把這份文件簽了……”沈棟梁無奈地拿出了一份文件。
這是一份遺囑前置确認書,意思是簽署了這份确認書,就等于無條件的接受了遺囑中所規定的各種義務,同樣也接受了遺囑所規定的全部權益。
從這份确認書的内容來看,似乎并沒有什麽特别的。隻是按照一般情況,隻有當遺囑受益人看了全部遺囑内容之後,才會需要簽這樣的一份法律文書。
可現在這份确認書是在看遺囑之前就要簽署的……
這一先一後的順序變化,還真就應了沈棟梁剛剛說的那句話“看了就不能反悔了!”
這時,程亮突然意識到了另一種可能……這遺囑莫非是一個坑?
但想想好像又不太可能,他遲疑了一下,站在旁邊并沒說話,看着曹佳薇在确認書上簽上了名字。
“落款日期就寫今天的日子……”沈棟梁看着曹佳薇簽名的時候那一筆一畫認真的樣子,心裏還是沒來由的軟了一下,對曹佳薇小聲地提醒了一聲。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曹佳薇還沒過十八周歲生日,在她正式成年之前,所簽的任何法律文書都必須要經過監護人的确認。
現在她的監護權在民政局代管,而今天并沒有民政局的人到場……曹佳薇今天簽署的這份确認書其實是無效的。
這也算是沈棟梁給了曹佳薇一個“反悔”的機會。當然,這一點也隻有現在的沈棟梁自己明白。
可沒想到曹佳薇聽到他這一聲提醒,手中的筆頓了一頓,擡頭看了一眼沈棟梁,又扭頭看了一眼程亮……随後就毅然決然地把簽署日期寫上了自己十八歲生日的那天!
看到曹佳薇這個動作,沈棟梁有些驚愕地擡頭看着程亮,又看了看曹佳薇……神情無比複雜地将确認書收起之後,打開了保險櫃,拿出了曹裕民留下的那份秘密遺囑。
當沈棟梁拿出這份遺囑的時候,程亮和袁偉文都吓了一跳……
這份文件的厚度,很難讓人想象這是遺囑?
當沈棟梁開始宣讀這份遺囑的時候,内容的奇葩程度更是歎爲觀止。
這根本不是什麽遺囑,在程亮看來這更像是一份人生規劃。
22歲滿法定年齡之後必須結婚!
24歲之前必須生育第一個孩子!
“關于孩子的教育問題……”
沈棟梁念完了曹佳薇的婚姻和愛情問題之後,說到孩子的教育問題時,程亮整個人都被雷得外焦裏嫩了!
這尼瑪還是遺囑嗎?
秦湘之前說曹裕民善于算計,那時候他對此并沒有很直觀的感受,可聽到這份遺囑的内容之後,他總算是明白這“算計”是什麽意思了!
這份所謂“遺囑”,不但把曹佳薇的一生都規劃好了,甚至連她的下一代都規劃好了……上什麽幼兒園,學前教育要包括外語、音樂、繪畫等等多方面的綜合性培養!
還有包括小學的、中學的、甚至大學的各種選項。
沈棟梁在宣讀遺囑的時候,最常用的一句話是“你父親建議你對此問題必須有足夠的重視,建議你考慮從他提出的若幹建議中選擇一項……”
這有點像繞口令的話,雖說都是用“建議”的名義提出來的,但既然寫在了遺囑之中,還是非常強烈地表達了他的主觀意願。
程亮看着沈棟梁宣讀這份遺囑的表情,雖然依然保持着一貫的嚴肅,但眼神裏還是有些無奈的,看得出來他對這份遺囑内心裏也并不贊同。
當然,這份遺囑之中,除了這些建議之外,還是有些硬杠杠的條件的。
除了要求曹佳薇22歲結婚24歲生育第一個孩子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在她的結婚對象選擇上邊,有着非常詳細且嚴苛的要求。
曹佳薇未來的結婚對象必須是白手起家,不能是富二代。在和曹佳薇結婚之前,必須擁有1個億的個人資産……
“結婚對象必須在和曹佳薇結婚之前必須簽署承諾書,今後對曹佳薇終身不離不棄,不能出軌,不能……”說到這些條件的時候,沈棟梁一直在盯着程亮看。
程亮看到他的眼神,總覺得沈棟梁有點想“歪”了。
他從始至終都是把曹佳薇當自己妹妹看待的,雖然這小蘿莉的确有種“禍國殃民”的潛質,但程亮自認還沒有那麽無恥,兩人之間相差将近十歲……想想就不可能!
不過,聽着曹裕民給女兒将來的結婚對象提出的那些苛刻條件,程亮也覺得實在是有些過分了。按照他的要求,曹佳薇要找的這個女婿,絕對是“人中之龍”的首選。
從頭到尾聽下來,這份遺囑已經不能用要求嚴苛來形容了。細想想,這些條件沒有一條是可能實現的。
這不是爲難人是什麽?
“如果經沈棟梁、秦湘、袁偉文……等八人确認,曹嘉平和曹嘉安,沒有按照公開遺囑所規定的要求盡到照顧妹妹曹佳薇的義務,則公開遺囑的條款自動失效。曹佳薇如滿足以上條件,則按本遺囑A條款執行,未滿足條件,則按照B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