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幸福的時光,流失的越快。
轉眼之間,十年又過去了。
艾瑪林科已經成了一個徹徹底底的中年男人,已經開始步入了老年的階段。
三個孩子也都長大了,雖然他們都很懂事,可是,卻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擺在姬然眼前,讓她十分困擾。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可是,這裏除了他們一家幾口人之外,哪裏還有外人呢?
弗蘭克斯和曹克思是親兄弟,關系一直很好,最近卻因爲艾連娜而互相争風吃醋了。
很顯然,兄弟兩個都很喜歡艾連娜,而艾連娜的确是個不錯的女孩,長得很像姬然,甚至比艾瑞娜都要漂亮的多。
她心靈手巧,學會了姬然所有的本領,是個人見人愛的漂亮姑娘。
弗蘭克斯和曹克思都很喜歡艾連娜,都覺得自己更适合她。
可是,他們卻不知道,其實他們誰都不是艾連娜最合适的理想對象,因爲他們是親兄妹、親姐弟。
一個家族裏的親生兄弟姊妹之間,是不可以在一起的。
盡管在這種無人的溫泉山谷裏面,并不适用于正常人類世界裏的法律,也沒有人能真的制裁到他們,但是,姬然還是不想打破這樣的人倫規矩。
畢竟,他們是一家人。
而艾瑪林科則是跟姬然的意見截然相反,他認爲這裏條件有限,不應該用正常人類世界裏的法律法規來約束他們的子女。
如果弗蘭克斯和曹克思不跟沙連娜結合的話,那麽,他們一家人的血脈就中斷了,過不了幾十年,這裏便會成了沒人的荒野,這是艾瑪林科絕對不可以接受的。
艾瑪林科不但贊成弗蘭克斯和曹克思的想法,甚至于覺得,艾連娜作爲自己的女兒,應該爲自己的家族做出貢獻,不但要跟弗蘭克斯和曹克思做好溝通,而且,要盡可能的爲家族創造更多的血脈和生命,這樣才可以讓家族更加的興旺,讓這個美麗的幽谷,變成真正的天堂和樂園。
艾瑪林科爲了說服姬然,還特意搬出了曆史上的某些特殊的王朝,有些王朝就是皇族之間互相通婚,大多都是哥哥娶親妹妹,或者姐姐嫁給自己的親弟弟,這樣一來,後代的血脈會被認爲是更加的純正。
那些王朝其實存在的時間并不短暫,有的甚至長達數百年之久。
也就是說,近親結婚盡管在遺傳學上會有種種缺陷,但也并不是絕對的聳人聽聞,隻要後代的種群數量足夠,再進行更大規模的交叉繁育後代的方法,其實是可以通過自然選擇淘汰掉一部分基因有缺陷的族員,最後留下一批跟正常人一樣健康的後代的。
其實,人類在遙遠的遠古時期,就是由一群生活在一起的種群數量很少的智人互相近親通婚之後,繁育出來的後代。
這并不難理解,因爲人都是由父母産生的後代,而父母又是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而來,再往前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又是由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外曾祖父母和外曾祖父母而來的,也就是說,我們的存在,在父輩那一代人需要兩個人,父親和母親,到了祖父母那一代,就需要四個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再往前推的話,就需要八個人…十六個人…三十二個人…
以此類推,往前推三十三代的話,我們就有八十多億的祖先了,差不多跟當今世界的人口差不多了。
可是,三十三代之前,估計距離今天也隻有一千年左右的時間,也就是大約在北宋年間,在當時别說是北宋,就是全世界恐怕也沒有幾億人。
在當時民族大融合還沒有全面開始的時候,姑且算作我們的祖先都是純正的華夏人,那麽,按照北宋最鼎盛時期的人口一億兩千萬人來計算的話,北宋時期,平均每個人出現在我們家譜本裏的次數都至少是七十次以上。
當然,這還不包括其中有一些沒有後代,或者他們的後代後來沒有後代的情況,如果将這些情況也去掉的話,那麽,公元1018年的時候,每一個宋朝人平均出現在我們家譜本裏的次數都達到了百次以上。
這是什麽意思呢?
就是說,很有可能,你的第三十三代祖先的兒子既是你的三十二代曾祖父,又可能是你第三十二代外曾祖父,還有可能是你的第三十一代外曾祖父,因爲他的子孫之中,有可能有一支繁衍的快,幾代人就有可能會差出一代人來。
也就是說,不管你這代人娶了血緣關系多麽遙遠的老婆,或者嫁了血緣關系看似沒有一點關系的老公,但是,你們身上的血脈,其實在曆史之中,已經是被無數次的重複過了。
如果你能回到三千年前的話,當時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你的祖先,都是你親戚呢,如果你跟他們比對血緣親屬的話,妥妥的都是你家親戚,你說神奇不神奇?
如果往前推的更早的話,我們甚至可以找出一個共同的祖先,他的名字會出現在全體人類的族譜本裏面,也就是說,我們其實是從同一個祖先繁衍而來的。
大家都知道,越早的時候,族群的數量越少,因爲那是受限于極其惡劣的自然條件所導緻的,所以,即便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家庭,如果進行大量繁衍的話,也是可以發展成一個龐大種群的。
人類便是在這種不停的重複血脈的過程中,一步步發展過來的。
之所以現在好多人種會有很大差異,那多半是後天在不同的環境中,才出現了适應性的差異而已。
艾瑪林科想要跟姬然講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受限于他的表達能力,卻讓姬然聽得雲裏霧裏,一頭霧水,不過,冷靜之後,姬然也不難理解艾瑪林科想要表達的道理。
盡管從種族繁衍上來說,必要的時候,近親繁衍也是一種不可避免的選擇,但是,在姬然的心裏,還是會有一個很大的坎,難以逾越。
是爲了種族,而踐踏人類數千年積累下的文明規則?
還是爲了恪守人類的文明規則,而讓自己的種族滅絕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