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S市小有名氣的張朝陽,曾經幫助某社團的信貸公司【高利貸性質】打赢過某大型國企的一位副處級幹部的官司。
那位副處級的領導,單位裏面分了大房子,但是,手頭沒那麽多錢,想要弄點錢,又嫌銀行貸款的利息高,于是,在一個不良親戚的介紹下,貸了某社團的信貸公司裏的十萬塊,結果,開始的時候約定三年之内還清的話,利息就按照百分之三來算,如果超過了三年就按照銀行利息算。
那領導覺得挺合适,就大膽的借了,可是,當還款的時候,對方卻把臉一翻,跟他要三十萬,那領導這才知道自己是遇到了黑心高利貸,于是,托人找關系要告這個無良的信貸公司。
結果,沒想到最後居然敗訴了,不但賠了對方二十幾萬的高利貸,還附帶着賠上了幾千塊的訴訟費,這一反一正,小三十萬就出去了。
當時,負責給那個黑心高利貸當辯護律師的正是張朝陽。
從那以後,張朝陽在S市算是出了名,居然告赢了體制内的一位副處長。
這也開創了S市民事訴訟,民告官成功的第一案例。
從那以後,但凡是民事訴訟,好多人都慕名而來,張朝陽的生意也變得火熱了起來。
前些天,張朝陽又接了一個活,還是個大活。
一個姓馬的大老闆,據說兒子做了一些出格的事兒,非法拘禁了自己的老婆,還實施了強制夫妻關系,這在法律上可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爲,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之間的事情,很難斷的明白,也許兩人是一時沖動,告了對方,但是,當兩人關系緩和之後,難免不會後悔,若是法官武斷的判了,萬一雙方後悔了,你這法官倒是裏外不是人了。
所以,一般的法官對于夫妻之間的案子,通常都是庭下調解,原則上是不鼓勵對簿公堂的。
可是,自從國家在三年前實行了新規之後,夫妻之間的事情,可不再是簡單的家庭矛盾了,不管是不是夫妻,如果有一方的利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受害的一方就有權利去狀告施害方,在法院受理這種案件的時候,法官應該将雙方等同爲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關系進行處理,因此,也就杜絕了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尴尬。
這是法律的進步,更是保障女性權利的最強有力的支撐。
根據馬老闆的描述,張朝陽估算了一下,這要是真的被人家告了,恐怕沒個七八年是絕對下不來的,如果嚴重的話,甚至十年以上都有可能。
不過,張朝陽又得到了一份消息,這個馬老闆說他的兒媳婦生活平時不檢點,跟好幾個男人有來往,結婚之前就已經出軌,還給對方生了孩子,後來在婚姻期間,又多次跟别人約會,這才是導緻自己的兒子訴諸暴力的主要原因。
聽到這個消息之後,張朝陽覺得有了機會,隻要能夠讓馬老闆出示姬然出軌的相關證明之後,這件案子或許還會有轉機。
也就是說,每一個案件都會有前因後果,如果事情真是因爲姬然的出軌,而導緻馬凱對姬然訴諸暴力的話,那必然是有激情因素在裏面,如此一來的話,在量刑的過程中,必然會有很大的酌情裁量空間,甚至于,如果對方的過錯更大的話,甚至會出現截然相反的局面。
而從這件案子來分析的話,馬凱頂多就是賠點錢,蹲号子,名譽上頂多背負一個打老婆的壞名聲。
而對于姬然來說,這恐怕就嚴重多了,先不說未婚先孕的事情,就單單是婚内出軌,就足夠她名譽掃地了,雖然現在天天叫喊着男女平等,但是,五千年的傳統文化,還是決定了這是個不折不扣的男權社會。
男人偷情了,那叫花心,可是,女人要是出軌了,那就是大逆不道,天地不容了。
所以,在同樣是出軌的問題上,男人承擔的壓力要遠遠小于女人。
男人就算出軌了,還是可以找到老婆的,可是,女人如果出軌了,再找老公的難度不知道會高多少?
相比之下,如果不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女人甯願自己吃點虧,也不願意把自己的污點告上法庭。
張朝陽是個很有經驗的律師,他很明白這一點,所以,他覺得這個案子有很大的回旋餘地,但是,爲了多賺點錢,他也沒有把案子說的很輕松,反而故意搬出一大堆量刑的法律條文,各種的吓唬馬老闆。
這個馬老闆雖然賺錢在行,但是,對于法律上的事兒,那可是個十足的門外漢。
被張朝陽這麽一吓唬,可吓壞了,當即就跟張律師表示,“隻要你能幫我打赢這場官司,我一定不會虧待了你。”
說完之後,馬老闆就當即拿出了兩萬塊給了張朝陽。
張朝陽也是不客氣,直接就将錢收了,“行,馬總,你等我消息吧,這案子我接了。”
聽到張朝陽接了案子,馬建軍心裏的石頭才終于落了地。
經過幾天的整理,張朝陽把各種訴訟的材料都準備好了,而這時候,馬建軍不知道從哪裏搞來了一份有關于姬然的開房記錄,而更爲神奇的是,除了開房記錄之外,竟然還有一段旅館房間内的視頻資料。
那視頻資料一看就是用針孔攝像頭偷拍的,而視頻中卻記錄了姬然跟另一個男子的一段恩恩愛愛的畫面。
張朝陽看到這些證據和資料,暗暗叫好,尤其是這段視頻,除了可以作爲扭轉訴訟敗局的證據之外,還是一部值得珍藏的經典。
那視頻中的女主角可比大多數的島國*****裏的女主角漂亮的多,而且,身材也好,那男主角表現的也不賴,在兩個小時的時間裏,居然一直在戰鬥,各種姿勢也是讓張朝陽看的熱血沸騰,恨不得自己就是男主角,也想體驗一次那種激情。
張朝陽收下了資料,不過,他卻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既然自己手裏有了把柄,爲什麽不獲取更大的利益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