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莫逆于心

第二十二章莫逆于心

齊妙回到家那天,沈秀熬了雞湯,喝了兩天。然後接連七八天都不見葷菜,在娘家住了一個月,什麽食物都做得精細美味,回來後着實吃得不慣。午飯時沈秀還在菜地裏拔草,謝崇華送飯回來,見她隻吃了點飯,菜沒動,問道,“怎麽了?”

“娘沒回來吧?”

“沒有。”

齊妙這才苦了臉說道,“沒葷菜,不想吃。”

謝崇華這才想起來,“難怪這幾天你沒食欲。”他起身說道,“你等等。”

“你要去買肉嗎?那得走很遠的路,改天吧。”等鋪子那邊算好賬,這兩天就該送租賃的錢來了,再等兩天無妨。等拿到了錢,她就拿給婆婆看,她每個月都能收不少錢,不是守着嫁妝坐吃山空的人,不必這樣節省。想着,心情便好了起來。

謝崇華想了想,說道,“那我去給你炒兩個蛋。”

雖然不是肉,但也比青菜好吃,齊妙起身挽袖,“我去給你生火。”

如今她生火已經駕輕就熟,但除了會生火,做的菜依舊難咽。沈秀擰眉教她做了幾次,後來實在是心疼那些食材,就作罷了。

有點葷菜,齊妙可算是吃飽了些。謝崇華讓她将剩下的吃完,齊妙搖頭,“給娘留着吧。”

婆媳鬥氣的事謝崇華并沒少見,見她這樣緊要自己的母親,心覺寬慰,又更是心疼她。

齊妙雖然對婆婆心有芥蒂,但如果因爲這些跟婆婆鬥氣,隻會讓丈夫難做。她并不是遷就,隻是覺得這樣和睦些,于整個家都好。她是要在這個家過一輩子的人,弄得這麽尴尬,隻顯得自己傻罷了。婆婆大多數時候還算講理,這點也算是安慰。

用過午飯,謝崇華去菜地幫忙,齊妙留在家裏準備收拾收拾裏外。收拾了些雜碎出去丢,剛出門在巷子裏玩鬧的孩子就圍了上來“嬸嬸我想吃糖”“嬸嬸跟我們一起玩吧”“嬸嬸要不要幫忙”……

齊妙脾氣好,又總是不吝啬拿好吃的分給他們,俨然已經是一衆孩子的頭目。她便領着他們一起進了院子,将裏外都打掃幹淨,事後拿了一罐子龍須糖給他們分吃。

沈秀和謝崇華回來後,發現家裏明淨了很多。齊妙在葫蘆架子下面剪着殘枝,打算修剪得好看些。沈秀心裏舒服,便不吝贊言,“手腳倒是很勤快,這麽快就将家裏收拾齊整。”

齊妙笑道,“我喊了巷子裏的孩子一起幫忙的,給了他們一盒龍須糖。”

“龍須糖?”沈秀喉嚨微幹,那糖入口即化,是頂好的糖,臉上微垮,“自己打掃就好,爲什麽偏要叫别人,自個辛苦些不行麽?好逸惡勞,以後還怎麽勤儉持家。”

無端挨罵的齊妙好不奇怪,謝崇華明白兩人心思,都無惡意,隻是想不同,圓場道,“娘,我和妙妙中午炒了蛋吃,在鍋裏給您留着,快進去吃吧。”

“雞蛋?”沈秀更是着急,“那是我留給你補身子用的,你念書辛苦,妙妙身體不是好了嗎?不需要進補了。”

齊妙咬了咬唇,拿着剪子滿心委屈。又不願和婆婆頂嘴,但心裏也不樂意,便轉身繼續修剪葫蘆藤。

謝崇華勸着母親進去吃炒蛋,自己出來,見妻子悶聲剪枝。上前接過剪刀,“我來吧。”

齊妙擡眼看他,“我要是天天買葷菜回來,娘是不是要将我罵得狗血淋頭?”

謝崇華笑笑,溫聲,“你好好吃肉,我給你擋着。娘養大我們三姐弟受過不少苦,勤儉慣了,她舍得在兒女身上花錢,自己卻舍不得多吃一點好東西。”

“說到底……她還是沒把我當女兒,而是把我當兒媳,要我跟着她一樣,将全部好東西都留給你,自己卻吃苦。”齊妙能懂,但不能接受,她會将全部好的都給丈夫,可是在手頭有銀子還過得這樣苦,她覺得着實沒必要。

謝崇華見她發上有落下的細碎枯葉,一點一點給她挑走,“我會勸着娘的,你委屈我也知道,等我慢慢跟娘說,你也多體諒母親吧。”

齊妙心裏還是郁悶,身一傾,靠在他身上,“你不要不分青紅皂白隻護着娘就好。”

于他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讓他偏幫哪個他都爲難。也唯有幫理不幫親,照着理來了。不過如今看來,身爲小輩的齊妙,還是更受氣些。他想了半會,說道,“要不,你跟我去賣畫吧。”

兩人相處少些,矛盾也會少許多,而且還不用幹農活,齊妙當然樂意,點頭道,“嗯。”

晚飯時謝崇華和沈秀說了這事,沈秀一聽皺眉,“那家裏的事怎麽辦?”

“家裏現在不用做什麽活,讓妙妙一個人在家,就怕又發生那樣的事。”

沈秀稍有遲疑,一會才道,“她不是有七間鋪子的嫁妝嗎,讓她勻一間給你不行,就不用風吹日曬了。”

謝崇華笑道,“鋪子都租賃出去了,最快的也得等到後年才能收回來。而且那幾位掌櫃和妙妙家是世交,後年也不打算收回鋪子,隻會一直收租金。如今我是不放心她一人在家,讓她跟我去賣字畫,幫我搭把手也好。”

沈秀不由輕笑,“搭把手……你以爲娘不知道你一天才賣多少……罷了,娘知道你心疼她。會疼媳婦也好,隻是别什麽都聽她的,讓她少花點錢,給你省着。”

“錢是妙妙的,替我省着做什麽。”謝崇華末了說道,“妙妙雖然嫁了我,但我也不願她總跟着我吃苦。她自小就吃好喝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她嫁了我從不要求什麽,娘叫她做的事她雖不會但也會盡心去做,娘給她一點時日學,也多疼疼她,畢竟離了爹娘嫁過來,我們要是不疼,就太對不起她了。”

話說得順耳,沈秀也不是個硬心腸的人,被說動了些。又想到自己,不由歎氣,“當年我嫁了你爹,你奶奶總跟我橫,每日都要戳着我的鼻子罵,娘是不知咽了多少眼淚。”

“母親受苦了。”謝崇華溫聲,“家和萬事興,妙妙視您爲母親,娘也多擔待她吧。”

沈秀想了半日,想來想去這兒媳除了不會幹活,在錢财上面好像也沒胡亂用錢,隻是花錢太大方,不過不是小家子氣,也好。重要的是兒子喜歡她,她待自己兒子也好,這就夠了。

這麽一想,心也放寬了許多。

似乎是心結解了一半,夜裏睡得安穩,早上起晚了些,兒子兒媳已經去鎮上了。揭開扣住早飯的碗,米飯上面卧着一個煎蛋,看得她心暖。又拿了個幹淨的碗盛蛋,放回鍋裏,留着給兒子吃,自己去壇子裏拿了腌菜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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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妙在認識謝崇華之後,就總想着讓他挪地方賣畫了,這兒位置不好,也不是繁華街道,人少賣不了多少,人多起來又很難看見這小角落。從親戚那取了車出來,她就說道,“我們去别處擺吧,那兒人少。一般人都不愛往那逛。”

“那兒不用付租金,去别人的店門口,多多少少要給錢。”

“那去我們的鋪子那吧,七個地方,你喜歡哪個?”

我們二字,讓謝崇華心有感觸,“哪兒好?”

他甚少去那些街道走動,自然不及齊妙熟悉。齊妙說了一處,兩人便往那去。謝崇華問道,“不怕别人看見笑話你?”

齊妙扁嘴,“笑什麽,夫唱婦随,天經地義。人呀,不要自己看輕自己就好。”

謝崇華頗爲意外,她的性子跟普通姑娘是不一樣的。隻是仔細看,她說這話時面上微泛紅暈,到底還是拉不下面子,不過是不願讓他難堪罷了。也是,養在深閨十幾年,這樣抛頭露面,難以接受并不奇怪。

走着走着,他忽然想起方才她說的話來,心弦微動,低頭看她,“你總往東華街跑,是特地來買我的畫?”

本以爲她會羞赧回避,誰想她瞪眼詫異,“你竟然才知道。”

謝崇華面已燙,齊妙噗嗤一笑,“書呆子。”

見她笑話自己,謝崇華也是笑笑,也覺得自己是書呆子。早知她的心意,他也不用在原地困步那麽久了。可一想年月,又好像不對,“我記得你三年前就愛往我這跑了,難不成那時你就歡喜我了?”

他起先隻是當她普通客人,後來來的次數多了,覺得她脾氣直爽,略有好感。真正歡喜上,大概是一年多前。

齊妙微微點頭,“你不會記得,你曾借過我一把傘。”她擡眼瞧他,濃密的睫毛輕眨,雙眸又羞澀又明亮,“三年前我得病,頂着麻臉穿着丫鬟衣裳跑出去,突降大雨,别人都不肯借我傘,你卻将唯一一把給我,自己淋雨回去。從那時起,我就歡喜你了。”

這事謝崇華真不記得了,卻沒想到是這個緣故令她垂青。

齊妙将往事說出,舒坦了不少,像是将自己做姑娘時的真心全放在了他面前,更親近他了。

謝崇華輕柔一笑,相視而笑,莫逆于心。

喜歡的人喜歡自己,兩人卻都不知道。所幸的是,月老的紅線始終将兩人牢系,沒有剪斷。雖并不算太順利,可兜兜轉轉,終究還是垂憐,讓他們結爲伉俪。

街道往來的人熙熙攘攘,喧嚣的雜亂聲卻亂不了兩人更無間隙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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