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公子昔紅衣寫的,這個作者是他爲數不多無論是人品還是文筆都比較喜歡的,很有個性的作者。
據說她十三歲就開始寫短篇小說投稿雜志,意外的一次稿都沒被退過。
而且這人有個很大的特點,每次投一個稿子都要換一個筆名。直到有一天被她的讀者分析暴露了馬甲,這才算是定了個筆名。
她無論寫評人還是評影、評書,都很少有贊美之詞,如今這麽評價一個新聲代歌手,讓他一時來了興趣。
細細讀下去,發現他對那個“小天後”越發感興趣,索性在網上下了幾首對方的歌來聽聽。
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愛上了這個“被天使吻過”的聲音。
本以爲隻是喜歡聲音,但後來漸漸的開始搜集花雪月的所有相關周邊,甚至翹班定了機票去參加對方的演唱會。
在飛機上的時候他想了一路,最終承認了自己這不是單純的追星,而是愛上了這個人。
後來他得知自己那個同父異母的哥哥與她演對手戲的時候,本來不想與對方有一絲一毫牽扯的他破天荒的主動聯系了對方,說自己要去探班。
對方先是驚訝了一下,随即就猜到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倒也沒點破,淺笑着應了下來。
他對于這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到也沒什麽太大感想,再怎麽折騰也是老一輩的事,愛或者不愛什麽的他這一輩再糾結未免太過于迂腐。
但畢竟有些事情看開是一碼事,接受又事另一碼事,若要他做到将對方當做親兄長那樣無所顧忌的談笑風生實在太過不可能。
索性自家老爺子也不在乎這些,隻說了句“我不管你們倆以前怎麽玩,三十歲你們倆都得給我回來老老實實的當繼承人”就放任他們倆自生自滅去了。
他跟着自己兄弟闖闖江湖,對方則是轉而進入娛樂圈混的風生水起。本來以爲不會有過多交集的兩人,居然這麽快就有了往來,實在是世事難料。
就這樣,打着探班光明正大的旗号,他第一次與女神有了近距離接觸,然後就悲劇的發現了對方可疑的性取向T^T
但他不是一個知難而退的人,再加上自己兄弟這麽不遺餘力的幫自己,他覺得自己不追上女神簡直對不起自己這臉這得天獨厚的條件。
啊~他真是一個勇敢的人!
最終,他定了一身淡藍色刺繡襯衫,外搭深藍色條紋西裝,照了照鏡子,發現自己真是個衣架子。
-_-#
決定好衣着,又好生擺弄了一番發型,再次坐回床上,閉目養神,順便在腦海裏模拟着如何與女神打招呼顯得自己不輕浮也不青澀。
……
……
從飛機上下來,容楚摘掉幾乎擋住大半個臉的墨鏡,深吸一口氣。
口意,空氣裏都有女神的味道!
B城的天氣比起來A城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大抵是古城的原因,保護措施做的相當不錯,天空湛藍如洗,不像A城那樣整天都是灰蒙蒙的。
旁邊的人皆是行色匆匆,表情麻木。
可惜了,會議下午就要開始,大概要晚上自己才能得空去探班。
口意,誇自己的時候絕對不能手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