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情忐忑地翻閱起這些文件,看得出當年警方對于這樁案子可謂傾盡心力,以至于和案件相關的每一個細節都在調查報告裏完整呈現,哪怕隻是一些看起來無關緊要的小事,也無一遺漏。
這份報告帶給我的信息與震撼是爆炸性的,單單是那個醒目的标題,就差一點讓我從病床上摔下來。
xx市10.18特大入室盜竊殺警案
盜竊?殺警?!
沒想到那樁舊案的受害者居然是警察!
或許這才是造成巨大轟動的真正原因,而這裏所說的盜竊跟聶倩一口咬定的報複殺人又有出入,不過時隔多年,她會記錯也是人之常情。
可仔細看下去我才發現,聶倩的話并沒有說錯,隻是不夠完整罷了。
案發時間是三年前10月18日的晚上9點左右,案發地點:銘升路901弄12号303室,這兩條都與我記憶中救起那個受傷女人的時間地點大緻吻合,看來聶倩對于我選擇性失憶的推斷并沒錯,而自己也得抽空去趟醫院了。
案件的受害人是一家四口,男主人名叫薛子龍,五十五歲,時任刑偵大隊隊長,若是沒有猜錯,他應該就是盧勇的前一任,想到這裏,我忽然明白徐龍之所以會調查盧勇的原因,說不定也與此有關。
突然,我感覺自己又變換了身份,仿佛又從一個罪犯變成了警察,盧勇硬要把自己拉進來的目的雖然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這是他的無奈之舉,讓我這個失憶的人遠離他才會天下太平,留在身邊無疑是爲自己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至于破案,那不過是他爲了方便監視我的一個借口罷了,我可不相信堂堂刑警大隊已經淪落到要靠一個犯人替他們破案的地步了。
不過在我看來,盧勇最大的敗筆就在嚴叔,要不是後者的疏忽,我現在肯定還被蒙在鼓裏頭。
對了,還有徐龍,盧勇可能做夢都沒想到,他所信任的副隊長居然一直都在暗中調查他。
不過說到徐龍這個人,他帶給我的困惑其實是最大的,其他不論,隻說他在調查盧勇的這件事上,做法多少有些不合邏輯。
而這一點也是我前一秒剛剛想到的,既然自己是三年前殺警案的親曆者,徐龍完全可以帶我去醫院治療,隻要能恢複記憶,我也就能當場指正盧勇,要是他真的和那個案子有關的話,破案的過程豈非可以少走許多彎路?
可轉念一想,這樣做的風險也非常大,在我們萬事俱備之前一旦打草驚蛇,将會召來盧勇兇殘的反擊,那是我們現階段無力抗衡的,起碼對我而言是這樣。
這大概就是徐龍會選擇暗中調查的原因。
醫院的挂鍾輕輕地敲響了晚上十一點的鍾聲,我還在看着手裏的報告,這已經是第三遍了,我突然想到回複記憶的辦法并非隻有去醫院,還能通過眼前的這份案件調查報告,沒準其中的哪一段話就能讓我豁然開朗,而事實上就在讀第一遍的時候,我的腦海中似乎已經隐約浮現出些許模糊的影像,隻是它們沒有輪廓也互不相關。
這樁案件的受害者還有三個,薛子龍的妻子趙蓉,五十歲,市立醫院的護士長;薛子龍的父親薛江,七十八歲;以及薛子龍的女兒薛仁青,二十四歲,就讀于市内的某一所大學。
而被我救下的那個人就是薛仁青。
我迫不及待地在文件裏翻找她的照片,以及康複後的去向,可奇怪的是,如此詳盡的報告裏竟沒有她的照片,而對于薛仁青的記錄也僅止于被救送院,至于她之後的去向卻沒有留下任何線索。看來再見徐龍的時候,自己有必要讓他說明這一點。
兇案發生的時間大約是下午六點左右,暴徒(這是警方對于兇手的書面定義)并沒有太多精巧的設計,他們就像晚飯後去逛了一趟超級市場,毫無征兆地闖入還在吃晚飯的薛子龍的家,殘忍地朝着四個人砍殺,最終造成了三死一傷的後果。
報案人是薛子龍的鄰居,當他聽到隔壁的動靜出來查看時,一眼就看見了倒在房門口的薛子龍,索性當時兇手已經離開,否則他也難以幸免。
十多分鍾後,由盧勇帶領的刑警隊就封鎖了現場,薛子龍全身有十處或劈砍或穿刺所造成的刀傷,而緻其死亡的就是心髒處的那兩刀,經分析,他應該是在開門時突遭襲擊,在全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殺的,這也從側面說明了爲什麽堂堂刑警隊長會在遇襲時如此不堪一擊了。
客廳飯桌旁的地上躺着薛子龍的父親,咽喉處中刀而亡,桌上的飯菜在警察到來後還是熱的,證明薛家人受害時剛剛開始吃晚飯。
而在薛子龍的卧室,他的妻子撲倒在床頭櫃上,一隻手還握着電話聽筒,應該是在聽到門口的動靜後準備報警時,被趕來的兇手從背後刺死的。
報告到此告一段落,準确地說,關于薛仁青的記錄被分開寫在了後面幾頁裏,這多少讓感到詫異,可細看之下我才知道原因,原來當警察趕來的時候薛仁青并不在現場,直到他們沿着血迹追蹤,加之沿途監控的幫助,最後才在醫院裏找到了她。
也正因如此,送她入院的我很快就被鎖定、逮捕了。
看到這裏,我扭了扭有些酸硬的脖子,放下文件,微微閉目,心裏卻揣摩着自己當年的古怪想法。
按理說會跟那些窮兇極惡的殺人犯一起行動,自己也不會是什麽好人,既然選擇對薛子龍這樣身份的人痛下殺手,就必須斬草除根,那麽我又爲什麽要救薛仁青?還有更爲重要的一點,我又是如何在另外三個同夥的眼皮底下将她救走的呢?
我搜腸刮肚地回憶着三年前的10月18日,想着哪怕隻能記起幾個零星片段也好,可遺憾的是,即使看過了所有的案件資料,除了自己曾經救過薛仁青這一點外,我還是無法回想起任何事情,所以,與其說自己失了憶,還不如說着了魔更爲貼切。
我緩慢地睜開眼睛,身體感到了一絲疲倦,白灼燈光仿佛在房間裏躍動,愰得我頭暈。
我本該關掉電燈,然後心無旁骛地睡上一覺,這樣才不枉自己在醫院住上一宿,可手中的案件資料就像一本充滿懸念的小說,讓人難以割舍。
當然,我之所以還能在夜晚十一點的病房裏想這個問題,全因自己住的乃是單人病房,沒有其他病人。
我重新将案件資料拿了起來,目光似乎從紙上的字裏行間穿梭回三年前,當我被警方逮捕之後,他們便提出了要我轉做污點證人的要求,并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最少的刑法。
而我,也答應了。
做出這個選擇并沒讓現在的我感到驚訝,畢竟會救薛仁青就說明我良心未泯,所以,一種猜測呼之欲出,去殺薛子龍一家并非自己本意,最大的可能就是當年的我受到了極大的脅迫,才不得不助纣爲虐。
想通這一點,着實讓我懊惱苦澀的情緒減輕不少,但也讓我平添了更多的疑惑,而這些疑惑都來源于那些不合常理的邏輯,就像一粒黏牙的糖,扯不斷理還亂。
持刀殺人的兇犯共有三人,羅平,男,三十八歲,無業,非本市人員;他的弟弟羅勇,三十五歲,無業;張廣,男,四十二歲,無業,常住本市。
“羅平……羅勇……張廣……”
我在嘴裏反複念叨這三個名字,都無法将它們跟任何一張臉對應起來,這也更加證明自己之所以會參與到這樁驚天大案中,完全是身不由己。
當年案發後短短幾個星期,在我的指正下三名到案的罪犯很快就被送上了法庭,當時甚至沒有一個律師願意替他們辯護,終審判決幾乎是在一邊倒的情況下完成的,沒有任何上訴的機會。
死刑!
這些本都無可厚非,隻是當警察詢問他們作案動機的時候,羅平和張廣都說是攜冤報複,隻有羅勇說出了一個和另外兩人不同的理由,錢。但是在薛子龍家裏并沒有任何被人翻找的痕迹,所以警方一緻認爲這是羅勇在混淆視聽,拖延時間。
加上案件重大,影響過于惡劣,爲免本市市民人心惶惶,三名兇手在法院定案之後沒幾天就被送赴刑場,執行槍決了。
而我作爲整個案子裏把門放風的協犯,在戴罪立功之後,又在刑警大隊關押了三個月,才被釋放。
案件報告至此便全部結束了。
而整個案件也終告完結。
我仰面躺倒在病床上,手一松,握着的文件如雪花般飄落在地,這個結果讓我尚存的那一絲僥幸灰飛煙滅,不管當年自己有何苦衷,終究是毀了一個家庭,如果有機會,我真的很想找到薛仁青,親口說一聲對不起。
我關掉了房間裏的燈,此刻,黑暗讓我感覺更加親切和輕松,就好像自己看不見的别人也就同樣看不見了一樣,我咧開嘴角,爲自己這種掩耳盜鈴的想法感到好笑。
挂鍾秒針有規律的細若蚊蠅的走動聲,讓我的大腦漸漸平靜下來,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時睡着的,隻知道當我再度睜開眼睛的時候,迎接自己的又是一個陌生場景。
一條走道,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