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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二叔究竟打算怎麽找證據,隻知道在警局呆了二十多小時後,那位律師回來了。他帶來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問我先聽哪個?我說,如果好消息是能出去了,那就先聽好的。如果不是,那就都不聽。
律師呵呵笑了一聲,說:“你這脾氣,和沈先生挺像的,不虧是叔侄倆。跟你直說吧。好消息是,警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你,我已經幫你辦理了保釋手續,馬上就可以離開了。”
我精神一振,問:“那壞消息呢?”
律師說:“壞消息是,根據法醫的初步鑒定,那個女孩的死亡時間,與你進入房間的時間基本溫和。并且,警察在你的宿舍裏,搜到了一包迷幻藥,經過鑒定,這包藥裏,含有大量的東莨菪堿成份。因此,你的嫌疑很大,大到即便通過各種手段辦理了保釋。依然要時刻處于警方監視範圍内。并且,你必須呆在他們規定的活動範圍内,沒有允許,不得擅自離開,也不可以随意進行任何可能被懷疑有危險性的活動!”
“不可能!”我驚呼一聲。說:“宿舍裏怎麽可能有那東西?我不知道!”
律師說:“我相信你不知道,但警察不是我,也不是沈先生。他們想破案,所以隻會相信自己找到的線索。就目前來看,你身上的嫌疑其實已經足夠下發批捕令。好在我認識一位公安廳的領導,通過他施加一些壓力,暫時搞定了這件事。但是,我們必須尋找到足夠的線索,才能徹底洗清你的嫌疑。因爲被害人的父親,也正在四處活動,強烈要求正式拘捕你。現在我們就是在搶時間,看誰能先找到有用的東西。”
我忽然想到了一些東西,便說:“當時我和學姐一起出校門的時候,應該被監控錄了下來,仔細找找的話,也許還能找到人證!”
律師說:“沒用的,那些隻能證明她和你一起離開學校,并不能證明迷幻藥是什麽時候下的。再說了,我們的供詞裏,叙述的是你并不知道她什麽時候來到這個房間。所以你說的證據,反而是最不利的。我已經讓你二叔通過某些特殊方法,把這些證據消滅了。”
我一陣頹然,如果律師說的是真話,那說明隐藏在暗處的人,抱着不把我徹底坑死不能算拉倒的想法。那包迷幻藥,不用想也知道,是故意栽贓陷害。想了想,我問:“這麽長時間,二叔沒有查到什麽?”
律師搖搖頭。面色凝重的說:“對方手段非常隐秘,沒有留下任何線索。沈先生告訴我,唯一可以追查的,就是曼陀羅花。這種植物含毒,一般人不會種植。更不懂怎麽使用。如果能找到與之有關的線索,就可以順藤摸瓜,找到元兇。當然了,這件事是對我們個人很重要,對整個案件來說。幫助并不大。因爲就算我們把人抓來,警察也不一定會相信這是兇手。我把你從警局弄出來,就是爲了配合我去做一些事情。”
我看着他,問:“什麽事情?”
律師站起來,說:“等出去後。再詳細告訴你。”
不多時,警察過來通知我,可以出去了。隻是如律師所言,他們派了兩個警察對我保持二十四小時嚴密監視,并警告不準離開本市。否則将直接抓捕。
坐在律師的車上,我忍不住問他:“現在到底要做什麽?”
律師說:“到目前爲止,我有兩個對你有利的證據。第一,被打開的窗戶上,有那個女同學的指紋。從這點來說。可以看作是她先進入房間,或者說,她也應該是嫌疑人之一。”
我心裏一動,雖然這不是真相,但從情理上而言。這樣說也有道理。律師又繼續說:“第二,被害人死在卧室裏,但房間内沒有你留下的任何蹤迹。換句話說,你從未進過那個房間,自然不可能憑空殺人。”
我激動的說:“對對。我沒進去過,肯定不會有線索的!你真的很厲害,我怎麽沒想到這兩件事!”
律師呵呵笑了聲,又接着說:“但有利歸有利,這還不夠。最主要。是你的殺人動機。如果這一條被推翻,那警察找到再多證據,也隻是臆測,不被法律承認的。”
我納悶的問他:“殺人動機怎麽推翻?他們說的很對啊,我和餘。餘什麽來着……”
“餘文林。”律師提醒說。
“哦對,我和餘文林确實有過争執,而且也在别墅裏發生過争鬥。”我說:“從這點說,殺人動機是存在的,不太好推翻吧。”
“所以才需要你配合啊。”律師說:“别墅裏的事情,我大緻聽沈先生說過。你首先要找到那位曾險些被侵犯的秦小姐,請她出來作證,證明你當時進入别墅,是見義勇爲。另外和你的兩名室友,一起去醫院做個鑒定。他們必須承認。曾在餘文林死亡的當晚,與你發生争執,并産生誤傷。之後,沈先生帶你去醫院治傷。我要拿到醫院的檔案報告,并調取當日的監控,證明你沒有作案時間。沒有作案時間,那麽殺人動機也就不存在了,這是一種從側面推翻的方法,雖然麻煩,但很實用。”
“可是,這些你一個人也能做啊,爲什麽還要我出來?”我納悶的問。
律師笑了笑,說:“因爲我需要當事人的高度配合,這是一個理由,難道。你就那麽喜歡呆在裏面?”
我恍然大悟,暗罵自己一聲蠢豬。不得不說,與這位大律師在一起,好像就沒什麽事情是無法解決的。他腦子裏裝了太多的東西,警察那一整套嚴密的推斷。被他三下五除二砍的支離破碎,潰不成軍。完全可以想象,當律師展示他的所有調查結果時,警察們臉上的表情,會是如何精彩。
幾分鍾後。律師把車子停在一家酒店門前。他帶着我上了樓,打開其中一個房間,讓我進去休息。我看到,裏面坐着一名黑衣男子,律師介紹說。那是二叔留下保護我的阿贊師父。我連忙沖其行禮,阿贊很有禮貌的對我點點頭,用泰語問候了幾句。我不太懂泰語,隻好硬着頭皮回一句:“薩瓦迪卡!”
律師要去調查取證,他讓我提前給幾個同學打電話通知。以免到時候耽誤時間。我點頭答應,不等他離開,就分别給秦學姐,胡小藝還有梁習打了電話。得知我需要人作證,他們都毫不猶豫的答應了。雖然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心裏依然覺得挺感動。
幾個人擔憂的問,出什麽事了,怎麽還得作證?我沒和他們說有人死了,怕會吓到,便說等律師到了。他會和你們說。相信以那位律師的水平,應該可以輕松哄好這幾個單純的學生。
之後,我又給二叔打了電話,問他是否查出什麽來了?
二叔可能很不高興,在電話裏指天罵地,說:“這個雜碎太能躲了,留下的蹤迹少之又少。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個人就藏在你們學校,不知是老師還是學生。你确定自己除了那個小王八犢子外,沒再得罪過别人?”
我問他,兩百塊的佛牌,賣出八百的高價,算不算得罪人?二叔連忙說:“當然算,你這簡直就是詐騙,快告訴我是誰!”
我把當初幾個學長争風吃醋,把秦學姐的佛牌花高價買走的事情說了一遍。二叔聽過後,沉默數秒,然後說:“你小子沒事别給我打電話,浪費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