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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人根本不相信我說的話,腳邊躺着兩個女人,一個死了,一個昏迷。在他眼裏,我就是十惡不赦的歹徒。我很無奈,不知道該怎麽才能讓他相信,又不敢就這樣逃走。一是柳學姐還在,如果人家報警,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我。二是逃跑,代表心虛。
我不心虛。那麽爲什麽要逃?
因此,我主動讓中年男人報警,并表示警察到來前,絕不離開屋子半步。中年男人瞪了我半晌,這才一手抓着棍子,另一隻手掏出手機打電話。待他挂斷電話,我說:“請一定要相信我,真的是巧合。我來到這裏,是因爲學姐說,你女兒有一些異常。”
“放屁!你才異常!”中年男人罵了句。
我很是無奈的說:“真的,沒有一句是假話。是學姐帶我來這裏,想辨認你女兒是否被附靈。她說你曾經找過女兒的男朋友,并告訴他,覺得自己女兒像變了一個人,或者說。看起來一樣,實際上是兩個人。”
“什麽狗屁玩意,我女兒從沒交過男朋友!我更不會去找人那些神經話!從出車禍後,我就把她從學校接到這裏來,想着郊區空氣好。對身體有利。半個月以來,我幾乎很少會離開,更沒找過誰說話!”中年男人憤怒的否定。
我又下意識看了眼腳下的柳學姐,他們倆,到底誰說了謊?從情理上而言。我更相信中年男人的話,可是,我想不通柳學姐爲什麽要騙我。我們倆素不相識,也沒有恩怨,她何必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爲了确定真假,我問中年男人:“你女兒有沒有關系略親密的男性朋友?後來去當了兵,前段時間剛回來。”
“有個屁!”中年男人說:“她從小到大,都上的封閉式女子學校,根本就不認識什麽亂七八糟的人!”
我徹底無語了,這他娘的到底怎麽回事?
不久後,警察到來,中年男人一甩剛才的平靜,指着我大呼殺人兇手。警察二話不說,把我扭起來。我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也知道這種情況下說什麽都沒用了,給警察一點時間,也給我自己一點時間,總會水落石出的。知道自己清白的人,心理會比較輕松,以至于連押送我的警察都說:“看你年紀輕輕的,心理素質挺好的嘛,殺了人還面不改色。”
我沒有說話,因爲在車上所有的話都是廢話,警察半個字都懶得聽。
幾十分鍾後,我被押到警局内。他們把我鎖在一張凳子上。又過了幾分鍾,兩名警察走進來。他們端坐在桌子前,打開筆記本,其中一個問:“姓名?”
我老老實實的回答了問題,前面的問話就不多叙述了。撿重點說吧。他們了解了個人信息後,便問:“爲什麽要殺她?”
我說:“她不是我殺的,到那裏的時候,她已經死了。”
“那你爲什麽去那裏?”警察又問。
我把曾告訴中年男人的話,又複述了一遍。
其中一名警察冷笑。問:“你是說,學校裏的女同學,請求幫忙,然後把你帶到了那裏?”
我點點頭,說:“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問她。”
這時候,一名警察開門走進來,在兩人耳邊低聲說了些什麽。等他走後,那名警察啪的一聲拍響桌子,說:“别在這裝模作樣!你的女同學已經醒了。但她什麽也不記得。我們在她的血液裏,發現了大量的東莨菪堿,份量足以讓一個人徹底昏迷。你說她把你帶去了那裏,我倒想知道,一個昏迷不醒的人。怎麽給你指路?”
我不太明白警察說的那個東啥的是什麽,我隻知道,柳學姐和我見面時,很清醒。她是來到樓上後,才被吓昏過去的!
警察當然不會相信我的說辭。他們認爲已經找出了漏洞,剩下的,隻是等我認罪。可我根本就沒殺人,更不知道柳學姐體内的東莨菪堿是什麽時候出現的。于是,我大喊要和學姐當面對質!
警察說。學姐正在接受治療,等她清醒後,會安排對質的。而在此之前,最好快點交代罪行,不要再耽誤時間了。他們還說。在死屍的身體上,發現了我的掌印和指紋。我解釋說,那是打開門的時候,死屍迎面倒過來,所以無意中碰到留下的。
他們又是一陣冷笑。說犯罪現場的勘察表明,卧室裏的窗戶從裏面鎖死了,而我說當時房門是關閉的,然後才被打開。那麽,誰開的門?死人嗎?
這簡直就是個笑話,誰會相信死人能開門?可我信!
因爲就在幾天前的澳大利亞,我親眼看着老富豪的屍體狂奔進葡萄林,差點把一輛高性能越野車都甩丢了,它甚至還殺死了一名無辜的女孩。對普通人來說,這樣的事情難以置信。隻可能存在于電影中,但對我來說,世上沒什麽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隻不過當時情況太古怪,我被吓到了,忘記是否從死屍身上感受到陰氣。
但無論有沒有,現在我都沒法解釋,因爲警察不會信的。除非,我能讓一具屍體當着他們的面“複生”!可這太難了,别說我,就算泰國的阿贊,也沒多少人能做到。總不能去把巴魯難請來吧?
這倒是個法子,我向警察表示,有辦法證明自己所說的非胡言亂語,但是,我需要打個電話。這是很合理的要求。從程序上來說,我目前隻能算嫌疑人,有權力獲得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警察沒有爲難我,他們把手機遞過來,随後。我撥通了二叔的電話。
找巴魯難來大陸“表演”,不是不行,錢沒什麽問題,但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麽面對班拉達。他可以算坑了我,也可以算我咎由自取。在沒有想通前,我不想和他産生太多的聯系。
然而讓我沮喪的是,二叔不知道在幹什麽,沒有接電話。我連打幾遍,最後隻能無奈的放棄。
那兩名警察看我的眼神。就像準備宣判死刑的法官,他們沖我發出冷笑,然後離開了審訊室。
我在那空蕩蕩的屋子裏,坐了七八個小時,這麽長的時間裏。沒人管,也沒人問。或許,他們是在等,等我這個罪犯心理崩潰,主動認罪坦白。
我很憤怒自己的遭遇。無憑無據,僅僅靠着那個男人的話就把我抓起來?在大喊大叫一段時間後,一名警察端着飯走進來,說:“我們不會虐待犯罪嫌疑人,但實話告訴你。所有的證據,都表明你就是兇手。因爲你所說的話,都無法讓人相信這就是真相。像你這樣胡言亂語,企圖蒙混過關的犯罪分子,我見太多了,沒用,真的。現在想要讓你認罪,隻缺兩樣東西。第一是你的殺人動機,第二是你的殺人手段。你放心,時間不會太長,我們有專業的法醫,以及幾十年刑偵經驗的老警察,很快就會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到那時,不管你承不承認,法庭上,都會被正确宣判!”
警察的話,讓我發愣。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怎麽樣才能确定一個人有罪。即便知道真相是什麽,可正如他所說,一切證據,都是對我不利的。我無法自圓其說,或者說,我的話不具備可信度。就算上了法庭,法官也不會相信我。他沒有撒謊,我正在朝着“罪犯”的身份,緩慢轉變着。
我特别想找到二叔,請他來幫忙解決這件事。以二叔的能力,一定可以找出真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