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妍知道淩菲雲參加了運動會比賽,卻不知道她竟然取得了全能第一。聞言不免驚訝,就連莫葦茗都擡起頭,飛快地看了她一眼。
瞬間成爲了談話中心,淩菲雲有些别扭,趕緊轉移了話題:“聽說楚夢涵同學在這次全省青少年作文大賽上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績,你可比我強多了。”
沒有沾沾自喜,也沒有過度自謙,卻選擇了略過這個話題,楚夢涵有些驚訝。不過她的表情控制得很好,順着淩菲雲轉移了話題。
聊了一會兒,楚夢涵起身告辭:“不知道淩同學在補習,那我就不打擾了,你們先忙。”
“那我就不多留你了,沒事常來玩兒。”說着,許妍喊自己的兒子:“茗茗,送送夢涵。”
楚夢涵漂亮的眸子往莫葦茗的方向看了一眼,莫葦茗正低頭看書,仿若未聞。
眼裏閃過一抹失望,楚夢涵笑容不變:“不用了,大冷的天就别折騰他了,我自己能行。”
說着她站起身,緩緩向書房外走去。楚夢涵的動作自然優雅,但速度很慢,可惜直到走到門口,那個看書的少年始終沒能擡起頭來。
跨出門坎,轉身關上門,楚夢涵完美的笑容失蹤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懊惱。
兩個多小時後,淩菲雲補習結束,向許妍告辭。許妍笑道:“路上小心。”
莫葦茗站了起來,“等等——”
許妍的視線在淩菲雲和自己兒子身上來回轉了兩圈,微微皺眉。
莫葦茗走到了淩菲雲面前,“自己的身體要靠自己愛惜,醫者能醫病,卻擋不住患者自己作踐。”
淩菲雲臉上讪讪的,垂着頭聲若蚊吟:“嗯,知道了。”
“所以?”莫葦茗眉頭緊擰,緊咬不放。
淩菲雲擡眼,呆呆的:“啊?”
莫葦茗幾不可聞地歎了口氣:“就這樣?不去醫館看看嗎?”
“噢,去去去,我馬上去。”淩菲雲不好意思地笑,爲了增加可信度,還加快了換鞋出門的速度。仿佛身後有什麽在攆她似的,逃得飛快。
此前許妍的目光一直在兩個人身上打轉,直到淩菲雲的身影消失在門口,這才終于忍不住盯着兒子:“怎麽回事?”她的臉色很嚴肅,眼裏隐含怒意。
莫葦茗繼續坐下看書,淡淡地解釋了一句:“她肩膀受傷,原本應該好了,但我發現她一直刻意避免觸碰到右肩,應該是在運動會上舊傷複發了。”
“噢,原來是這樣——”許妍恍然大悟,随即又狐疑:“你什麽時候竟然會關心一個陌生人了?”
就算淩菲雲是他爺爺的病人,兒子又喜歡往醫館跑,兩人在醫館碰見過很正常,但他竟然特意勸人家愛惜身體,這就不太正常了。
莫葦茗擡起頭,很平靜地看着自己的媽媽:“她是爺爺的病人,爲病人負責不是醫者應該做的嗎?”
莫家三代爲醫,莫葦茗更是從小鑽研醫術,常以醫者自诩,這個理由似乎毫無破綻。但兒子太優秀了,從小到大圍繞在他身邊的誘惑太多太多,許妍心裏不禁敲響了警鍾。
雖然淩菲雲看上去長相一般,可她還是不能放松警惕。
對此,兩個當事人倒是無知無覺。
《晚霞中的紅蜻蜓》由于要送去請人加特效,所以要晚一點才能上傳到抖樂。最近的幾次直播淩菲雲都沒有參加,不過正好今天不用上課,再不參與就說不過去了。
因爲他們現在已經有了三十萬粉絲,所以已經有好幾個商家找到他們希望合作了。但那些都是一些零食、衣服、鞋子之類的,顯然和他們的風格不符。
所以最近他們的直播都是唱歌,不是帶貨。
但是總在室内唱歌,感覺太過單調,再加上天氣正好,難得淩菲雲也有時間,駱冰河提議去室外直播。
淩菲雲有些怯意,雖然已經參加過歌唱比賽了,可那也是鼓起了好大的勇氣,做了許多心理建設才沒有怯場。
現在要在衆目睽睽下演唱,被人圍觀,而且這個過程将會持續好幾個小時……
想想都别扭!
駱冰河和馬文濤都興緻勃勃的,淩菲雲也不好意思露怯,隻能硬着頭皮往上沖。自己還是不夠自信啊,容易害羞,容易想要逃避,可這是不對的。太小家子氣了,一點兒都不大方。
暗暗給自己做着心理建設,一行三人來到了麻杆嶺。這裏是新近開發建設的休閑公園,就在市區北面,每逢節假日都會有許多市民前來爬山遊玩。
三個人扛着器材爬到了山頂上的一片草地,這兒還是挺寬敞的,遊人們爬上山後也喜歡在這裏駐足,大人們坐在草地旁的長椅上休息一會兒,孩子們在草地上追逐嬉戲。
今天天氣好,又是元旦假期,看着到處都是人的草地,淩菲雲頭皮發麻。
“行了,就在這兒吧,視野開闊,風景也好。”馬文濤說着,放下了手裏的攝像機。
駱冰河點頭:“嗯。”
淩菲雲硬着頭皮和他們一塊兒擺放器材,三人的到來已經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紛紛投來探究的眼神。
很快東西都擺放、調試好了,馬文濤宣布:“可以開始了。”
淩菲雲情不自禁地往後退了半步,駱冰河奇怪地看着她:“幹嘛?”
淩菲雲傻笑:“你先來。”
駱冰河挑眉:“你都好久不直播了,你先來。”
淩菲雲笑容很僵硬:“你是哥哥你先來。”
“哥哥不都要讓着妹妹嗎?”
淩菲雲環視四周,竟然接觸到好多道望過來的視線,不由舌尖發苦。
“呵——”駱冰河突然笑了,眼睛微彎,眼底似有星光閃過。
淩菲雲惱了:“笑什麽?”
駱冰河卻突然伸手,在她的短發上用力揉了幾下,淩菲雲急了:“别給我揉亂了——”
駱冰河卻像他突然伸手時一樣,突兀地把手給收了回去,轉身大步走到麥克風前面,動作利落而帥氣。
“朋友們,又見面了!”
仍舊是戴着墨鏡和假發,他的假發是長款,及肩的那種,能夠很好地遮蓋面容。但因爲臉部輪廓線條感太強,加上一身黑色真皮短夾克上衣和緊身黑色皮褲,以及腳上那雙皮靴,整個人顯得既帥氣又狂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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