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晃而過。
……
十年後。
A市,國際機場。
20個小時的長途旅程終于結束,在機場的門口,一個男子摘掉墨鏡,四顧之下,看見一輛熟悉的車子,輕吹一聲口哨,朝着車子走過去。
他隻是簡單的一襲****襯衫,很時尚的款式,領口之下的三枚扣子全部敞開,露出鎖骨處點點沒有褪去的指甲印,甚至如果再深入,就能看見胸前被女人抓過的指甲印。
車子的副駕駛座忽然打開,坐在架勢座上打瞌睡的聞淳淳一見常澈鑽進來,忍不住就笑了一下:“看來你這一趟,玩的不錯啊,怎還舍得回來。”
“哪裏比得上聞少一呼百應的風光。”常澈将身上的背包往後座一扔,又調整了一下座椅,舒舒服服的躺在副駕駛座上,嚼着口香糖,放松的道:“累死我了!”
視線無意間對上車子的内視鏡,裏面正映着他的模樣:短而精神的發梢,豔麗至極的面龐,面色透着性感,整個人顯得有些消瘦……他忽的眯起眼睛,目光鎖定在脖子上的抓痕,眼神變得犀利起來。
“在飛機上也有豔丨遇?”淳淳無意間也看見他胸前的抓痕。
說到這個,常澈一肚子火氣:“别提了,遇上一個三十多歲的瘋女人!差點害得我毀容。”
他又對着後視鏡照了照:“媽的,沒想到抓得這麽狠!早一刻發現我非剁了她的手!”
聞淳淳又忍不住笑了一下,發動車子:“我在西漢定了位置,兄弟給你接風洗塵,一掃之前的晦氣。”
常澈點點頭,沒再說話。
高調的跑車,呼嘯而出。
聞淳淳一邊開車,一邊說:“常惡魔居然肯放你回來?這真不是他的風格,我還以爲你至少還在要那邊待上半年呢。”
常惡魔是他和澈給常綿起的綽号,一叫十年,從來沒有改過口。
常綿一哂:“不是他放我回來,是我自己撂了人,偷跑回來的。”
“啥?”聞淳淳握着的方向盤忽然一打滑,他吃了一驚,等車子再次穩了之後,才瞅了瞅常澈:“你自己偷跑回來的?常惡魔不知道?”
常澈吹了聲口哨,就是那個意思。
“你這次也忒大膽了吧。”淳淳皺着眉頭,想了片刻,原定的行車路線及時打破:“今晚常惡魔在西漢有酒宴,我們還是去别的地方吧。對了,我前段時間新買了一個公寓,大家都是好兄弟,廢話就不多說了,你先住在我那裏,這事情我給你瞞着。”
“沒事,我既然敢偷跑回來,就沒打算藏着捏着,”常澈吊兒郎當的架着腳,一抖一抖,悠閑得完全不在老爸放在眼裏:“下周就是左左的生日,我答應了她生日回來給她過的,我爸還能怎麽着我!”
聞淳淳一想:“說的也是!”
不過,他心裏依舊懸的乎,到最後還是把常澈給拉到了自己的一套私人公寓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