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她走得匆忙,沒能給米小加帶一句話,是她對不起那丫頭。
“她啊,現在老氣橫秋的,也許是待在洛……氏時間長了,變得一點也不可愛。”格薩薩說着展眉一笑:“好懷念當初才遇到你們的那段時光,可惜再美再好,我們都回不去了。”
宮姒好奇地打量格薩薩的表情,總覺得這個女人有心事。
“你和蕭默是不是出了什麽問題?”
格薩薩聽得這話失笑:“這麽說吧,我從進蕭家的第一天起就和蕭默結怨,我和他的爛賬,三天三夜也算不完。至于我們之間的問題,從開始到現在就沒消停!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麽,放心吧,我和他之間的事跟你扯不上關系,你顧好自己就行了。”
宮姒這才放了心,有格薩薩在,他們家變得更熱鬧。
不過好景不長,三天後格薩薩接到一個電話,便匆匆提起自己的行李出了她家。臨走時,格薩薩還說什麽最多再給她兩年時間,到時無論如何要她回中國。
在格薩薩走後不久,宮姒又迎來一位客人,卻是丁铛。
丁铛和格薩薩一樣,在看到小金子的一刻就對小帥哥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甚至不顧小家夥的意願,強制性地收他爲徒。
而收他爲徒的利息,就是每天讓小金子親她十回。宮姒看了哭笑不得,小金子隻親她,對其他女人的親近很排斥,就爲了得到小金子的歡心,丁铛居然賴在她家不走了,一待就是一個月,直到要出任務,丁铛便又飛離悉尼,還宮姒母子清靜的生活。
兩個月後,丁铛完成任務再殺到她家,第一時間便是索小金子的親吻。爲此,小金子大呼吃不消。随着年齡的增大,小金子更對女人有了一種莫明的敬畏,這當然是後話。
兩年後,宏城。
街頭站着一大一小。小男孩粉雕玉琢,穿背帶褲,生得俊美不凡,隻是不愛笑,看起來不易親近,可這無損他的優雅氣質。個兒小小,已然有了貴族小公子的氣質。
路人看到小帥哥,頻頻回首,好奇地打量,實在是因爲孩子長得可愛迷人,這要是長大了,得迷倒多少女生?!
“不準看,他是我的孩子!”小帥哥身邊的女人身着黑衣皮褲,戴着墨鏡,冷豔無雙。見衆人都在看小帥哥,有點不高興,兇神惡煞地朝路人怒吼。
“姨姨,低調!”小帥哥見女人這麽不含蓄,壓低聲音道。
“有你在,怎麽可能低調?”女人掃一眼小屁孩,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小家夥的小嘴上親了一口。
小家夥措手不及,被親了一個正着,傻傻地看着女人,小臉漲得通紅。
“還不被我親到?小金子,你越是不讓我親,我偏要親。”女人得意洋洋,正是格薩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