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太白書友問:今文經和古文經之争.爲什麽會牽涉到依法治國和依德治國這種根本呢?其原因就是部分研習古文經學的大儒在自己的學術中添加了大量的黃老之學,這對治國有助益,可以再用外儒内黃的治國之道,重新以法治國,大漢律最大。但研今習文經學的大儒卻做不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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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西漢以來就開始了的經今古文學派的論争,在整個東漢時期始終沒有停止過它們之間的鬥争。
東漢初,劉秀爲了拉攏古文經學派,曾決定立《左氏春秋》博士,結果遭到今文博士們的激烈攻擊,公卿大臣們也群起反對,《左氏春秋》博士不久就被廢除。漢明帝時,允許《左傳》、《谷梁》、《古文尚書》、《毛詩》等四經可以公開傳授,但不立博士。這就是說,東漢政府雖然作了一些讓步,但還不承認古文經學是地主階級知識分子進入政治舞台的正路。在整個東漢時期,古文經學一直未立博士。
儒家典籍經秦始皇焚燒後,至漢複傳,因書寫所用的文字不同而分爲今文、古文。靠老儒生的記憶,背誦而傳出的,并且用漢代通行的文字隸書記錄下來的,稱爲“今文經”;私人收藏與孔壁發現的,用戰國時期的籀文寫成的,稱爲“古文經”。漢代,今文經立于學官,有五經十四博士,而古文經隻在民間流傳。經過一百多年的傳授和多次傳抄,至東漢末年,當時的今文經和古文經,不僅字體不同,而且内容也不一緻,必須首先進行整理,才能進行注釋。
東漢時期,今文經學還是官方學術的主體,從洛陽的太學到州郡縣所設立的官學,傳授者都是今文經一些著名的經師,他們所著錄的弟子,往往成千上萬。但從發展趨勢看,今文經由于其本身的弱點而日趨衰落。今文經學最大的弱點,一個是妖妄,一個是繁瑣。今文經用谶緯說經,充斥着荒誕不經的迷信邪說,這些邪說曾經獲寵于一時,但它的欺騙性逐漸被戳穿,也就逐漸被蔑視。
古文經學的一個特點是“通訓诂”,“舉大義”,“不爲章句”。與今文經學比較,古文經學是一種簡單明了、思想犀利的學術。由于這種特點,東漢時期古文經學發展很快,它雖然未立學官,卻逐漸成了私學的主流。在學術方面,古文經學取得了很大成就。東漢一代,古文經學的大師輩出,如桓譚、班固、王充、賈逵、張衡、許慎、馬融、鄭玄等人。在古文經學的訓诂和注釋方面,成就最大者是許慎、馬融、鄭玄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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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末年,今、古文經學嚴重對立,互相攻擊。漢代經學内部今、古文兩派的長期對峙,造成了派系錯綜林立的狀況,以緻互相攻讦,勢不兩立。無論從政治角度,還是從學術角度而言,統一經學都是一種必然趨勢。
鄭玄是古文經學集大成者。鄭玄遍注古文經,但他并不墨守成規,能夠擇善而從,兼采今文經學的某些說法,形成了自己的學派,号爲“鄭學”,成爲魏晉以後經學的主流。鄭學興起以後,今文經學已退居次要地位,古文經占了上風。
自鄭玄所注諸經行世,此前各守門戶的今文經和古文經,不再爲人們所遵信,并逐漸被摒棄、淘汰。于是,鄭注古文費氏《易》流行,而今文的施、孟、梁丘、京氏四家《易》遂廢止;鄭注《古文尚書》流行,而今文的大夏侯、小夏侯和歐陽三家《尚書》便散失;鄭箋《毛詩故訓傳》流行,今文的齊、魯、韓三家《詩》即不顯;鄭注《三禮》流行,大、小戴和慶氏《禮》遂不行;鄭注《論語》流行,魯、古《論語》終散佚。一時之間,鄭玄的經說壓倒了其他各家經說。由于經生皆從鄭氏,經學幾乎成了鄭玄的一統天下,“鄭學”也幾乎成了經學的代名詞,正所謂“經學至鄭君一變”。
早期儒學講仁義,比理學的忠孝要合理、人道一些。但是儒學的邏輯有問題。在白馬會議上,對于湯武的争論說明儒學存在内部的寥誤。所以早期的儒學其實是一個中庸的、模糊的實踐處世方式,子有許多地方不語,并非嚴密的哲學。但其理論并不可行,皇帝隻是利用之,外儒内法,或者外儒内黃(老)。王莽的失敗标志着早期儒學的破産。
中國封建曆史從戰國時代到後來的秦并吞天下合一,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爲正統治國思想,雖然到了後來的西漢,漢武帝劉徹以董仲舒爲首的提倡:“罷黜百家,獨遵儒術”思想,一直到了後來的中華民國,*的批林批孔,直至現在,我們都有流淌着儒家思想的,可見儒家思想對中國影響之大,之深遠。但是,話說回來,中國古代封建曆朝曆代,大都是“外儒内黃”,也就是說是以“黃道”(黃是道家的鼻祖人物)來治國治民的!可見道家思想的重要性,其生命力絕對不遜色于儒家思想!
東漢末年古文經學的代表人物如馬日磾、蔡邕、許相許劭許靖、盧植等人都研習黃老,他們博采兩家之長,認爲強國之路還是外儒内黃爲好,而不是獨尊儒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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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帶軍攻入秦國時,諸将都去搶金銀财寶,而蕭何則帶人去搶秦朝的檔案館,這樣蕭何就掌握了秦朝的人口、地理、法律等資料。建國後蕭何根據秦國的法律,以黃老無爲而治,清靜守法,約法省禁,順應民心的原則,對秦法進行了修改,制訂出了《九章律》,以後“蕭規曹随”,西漢建國的法制基礎得以鞏固和完備。漢文帝、漢景帝等都是依法治國的榜樣,不敢把君主個人意志加于法律之上。
有一個故事頗能說明“文景之治”是如何依法治國的。《漢書》中記載②:一次,漢文帝馬隊經過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來。驚了漢文帝所乘馬。于是派人把這人抓了來,交給法官張釋之處理。那人解釋說,看見馬隊,躲到橋下,後來以爲馬隊走了,就出來。出來看見馬隊還在,就跑。張釋之依律,判此人罰款。漢文帝很生氣,這人驚了我的馬,還算馬溫和,換其它馬,不傷了我嗎?你怎麽隻是罰款。張釋之說,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都必須共同遵守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你要加重處罰,這樣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了。漢文帝思考後說,法官說得對。
漢文帝想加重處罰,但最後仍然不得不依法辦事。這就是文景黃老之治的表現。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都共同遵守的,身爲帝王,也不能把自己的個人情緒和意志加于法律之上。但遺憾的是,由文帝、蕭何、曹參等開創的清靜無爲,依法治國的好傳統,被漢武帝徹底破壞了。
公元前140年,16歲的漢武帝上台,在全國範圍内選拔人才。研究《公羊春秋傳》的董仲舒上書,要求尊儒隆禮,推行教化,他說:“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就是說,不在儒家“六藝”之學和孔子思想的,都“絕其道”。這就是後人所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來源。當時漢朝占主導地位的執政思想,就是道家黃老學,因此所謂“罷黜百家”,其實就是結束道家黃老學的統治。
16歲的漢武帝對董仲舒的策論表現贊賞。但由于當時信奉道家黃老學的窦太後(漢文帝的王後,漢武帝的奶奶)還活着,朝中遵循黃老之治的官吏仍占主流,所以儒生掌權受到抑制。公元前135年,窦太後去世,21歲的漢武帝大權在手,真正實施了獨尊儒術的政策,大量儒生被提拔,這就結束了“文景之治”清靜守法的時代,“以德治國”取代了“以法治國”。
“以德治國”被朝廷表述爲“德主刑輔”。“刑”(法)是有明确的條文規範的,“德”是什麽呢?從董仲舒倡導并實踐的“春秋決獄”可以看出來。所謂“春秋決獄”,就是按孔子所著的曆史著作《春秋》作爲判案的依據。這是一部曆史著作,一部曆史書怎麽能成爲判決案子的依據呢?照董仲舒的說法,因爲這部曆史書是以“德”爲基本原則的。但從司法來說,依據曆史著作判案,官吏的自由裁量權可大得不得了,官吏因之貪贓枉法,國家治理章法全無。結果就是“上請”制度的出現,重大案子,向上請示皇帝定奪。
有一幫熟讀古書的文人在旁幫忙,皇帝要從史書中找出任何一條合乎自己心意的典故,太容易了!所以“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直接結果,就是皇帝不再受任何法律的制約,皇帝的意志就成爲法律,名爲“以德治國”,實爲皇帝集權專斷,這是極端的人治。漢武帝、董仲舒通過“獨尊儒術”,繞過了“文景之治”天子與天下人共同遵守的法律,繼承和發揮了中國曆史上最壞的人治傳統。
司馬光把漢武帝比做秦始皇。其實,秦始皇比起漢武帝來,還有注重法制和尊重民營工商業的優點。秦始皇還專門爲成功的民間工商業者樹碑立傳,從來沒有随便摧毀過民間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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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摘抄了一點,不太通順,請大家諒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