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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 亂世豪雄篇 長河落日

第1012章 亂世豪雄篇 長河落日

麒麟殿。

尚書令田疇和大司馬府長史陳衛把三位大人引進了尚書台。

“大司馬呢?”太傅楊彪見徐榮沒有親自出迎,心裏有些不安。這個時候徐榮的态度至關重要,如果他也完全倒向了李玮一方,事情就再也沒有回旋餘地了。

“大司馬三天三夜沒睡了,他太累了……”陳衛躬身解釋道,“剛才和我們議事的時候,不知不覺睡着了。如果三位大人不介意,就讓他稍稍睡上片刻吧。”

陳衛的話還沒說完,就聽到不遠處的書房内傳來一聲響,接着就聽到尚書趙行驚慌失措的叫聲,“大司馬……大司馬你怎麽了?”

田疇等人駭然心驚,飛步沖進書房。書房内堆滿了奏章、文卷,幾乎無處下腳。徐榮正在趙行、司馬朗、王淩等人的攙扶下搖搖晃晃地站起來,看到楊彪、荀攸和陳群後,非常尴尬地笑了笑,“失禮了,失禮了……剛才聽到三位大人說話,準備出門相迎,誰知手腳麻痹不聽使喚,竟然摔倒了。失禮,失禮……”

“你要注意休息,不要這樣拼命,如果你倒下去了,我們還能指望誰?”楊彪看到徐榮沒事,如負釋重地歎了口氣,一語雙關地說道。

徐榮不置可否地笑笑,伸手請三人坐下,“請你們來,是想商量一下修改《刑律》的事。”

“修改《刑律》?”楊彪、荀攸和陳群互相看看,頓時明白了徐榮的意思。看來,徐榮還是站在了李玮一邊,要以整肅吏治爲名強行推行改制了,至于修改《刑律》,不過是朝廷做出的一種妥協姿态而已,并不能改善門閥世家們當前所面臨的困境。



本朝立國後,因爲約法三章太疏太寬,無法有效制裁違法犯罪,于是丞相蕭何重修律法,制定了《九章律》。《九章律》承襲秦制,在源于李悝《法經》的“六律”(盜、賊、囚、捕、雜、具)基礎上又增加了戶、興、廄三篇。《九章律》是以刑律爲主體的法律,是大漢律法的核心。

後來太常卿叔孫通參照古代和秦代的禮儀又制定了旨在維護皇帝尊嚴和權威的《傍章律》十八篇。孝武皇帝年間,禦史大夫張湯制定了關于宮廷警衛方面的《越宮律》,太中大夫趙禹制定了關于朝賀方面的《朝律》,亦名《朝會正見律》。另外還有《大樂律》、《祠令》、《祀令》等律令。

這四部律法一共六十篇,也就是所謂的大漢律法。

丞相李玮要修改的就是《九章律》,其中主要修改内容是刑罰、重罪十條和出錢負罪(觸犯刑律的人繳納若幹金錢或谷物以獲取免除刑罰的辦法。)

本朝律法承襲秦朝,刑罰和大秦朝的相差無幾,包括死刑、徒刑和恥辱刑。

死刑很殘忍,有戮、磔(碎屍)、腰斬、枭首、棄市、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等等。本朝孝文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曾經發生了缇萦上書救父一事,孝文皇帝以此爲契機,修改了刑律。當時丞相張蒼和禦史大夫馮敬等大臣共同議定了修改方案,把肉刑改爲打闆子。原來被判砍腳的,改爲打五百闆子,原來被判割鼻子的,改爲打三百闆子。不久,孝文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了肉刑,接着又廢除了連坐刑(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

廢除肉刑看上去是件好事,但實際執行起來弊端很多。有些犯人打上五百或三百闆子後,馬上就死了,這樣一來,無形當中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孝景皇帝朝,又把打闆子的刑罰減輕了,弊端才稍稍有所緩解。

重罪十條就是反逆、大逆、叛、降、惡逆、不道、不敬、不孝、不義、内亂,這是朝廷嚴厲打擊的對象,犯此十罪者,殺無赦。

出錢負罪制從本朝初年就開始了,朝廷出售免刑權,繼而取得财政收入,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朝廷聚斂财富的一種特殊手段。

本朝四百年來,西北兩疆戰亂不止,不得不大量用兵、修建長城和邊塞要隘,軍資開支極其龐大。爲了增加賦稅,朝廷想盡了辦法,實施了各種措施,而贖罪收入就是增收的一種辦法,占據了賦稅收入很大一部分。孝惠皇帝元年(公元前194年),朝廷曾下旨,民若有罪,入贖六萬錢可免死罪,而孝武皇帝在天漢四年 (公元前97年)也曾下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則可減死一等。光武皇帝中興之後,朝廷财賦一度緊張,贖罪範圍大大擴大。建武中元二年 (公元57年)朝廷下旨,從死刑到最輕的刑罪都可以入缣免刑。

出錢贖罪,對朝廷來說是聚斂财賦,對有錢人來說可以免除刑罰,但對貧窮者來說,卻是不公平。本朝有名的大儒司馬遷就因爲無錢贖罪,遭受了宮刑,所以說,出錢贖罪在本質上是一個弊政。



這次李玮修改刑律的力度非常大。

他首先精簡了法律條文,并将法經中的具律改爲刑名,置于律首,然後又在刑名後增加了法例律,豐富了刑名總則的内容,同時又對刑律部分重新做了編排和擴充。新刑律不但充分體現了刑寬、禁減的原則,在很大程度上也維護了皇權和相權,保護了新政諸策,尤其對土地兼并和賦稅制度給予了特殊的重視。

新的刑律把刑罰設爲五等,分别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并減輕罪罰力度,徹底廢除了重罪連坐以及黥,劓、斬左右趾等肉刑。過去孝文皇帝廢除連坐和肉刑,隻是針對重罪十條以外的罪犯。這次李弘一改到底,徹底廢除了。

重罪十條改爲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内亂,其定義和過去相比,有某些不同,但就是這些定義的差别,可以讓很多人逃離殺無赦的懲罰。

出錢贖罪制在朝廷第一次改制的時候廢除了,因爲其弊端太大,也不符合“亂世當用重典”的原則,現在李玮又把它恢複了,而且其贖罪的範圍非常大,從最輕的“杖十”到死刑,都可以出錢贖罪。這樣既增加了朝廷的賦稅收入,又緩和了各階層、各勢力之間的矛盾,同時也符合“與民修養”的國策,短期内對社稷穩定還是非常有利的。

另外,李玮在“出錢贖罪制”的基礎上還增加了一個“官當制”,允許官吏以官爵折抵罪刑,不過,李玮尤嫌不足,他依據周代的“八辟”制,别出心裁地創造了一個“八議制”,規定大漢有八種人犯罪必須交由皇帝親自裁決或依法減輕處罰,但犯了十條重罪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官當”和“八議”制對門閥世家、官僚士人極其有利,當然了,對北疆系的文武大吏也同樣有利。很明顯,李玮這是在爲自己預留退路。



李玮修改《九章律》,目的不言而喻,就是對門閥富豪們做出妥協。

黃猗的案子牽連甚廣,如果繼續追究下去,很可能演變成“謀反、謀大逆”,一旦此案的性質被定爲“謀反、謀大逆”,那麽所有受牽連的人都要掉腦袋。在目前這種情況下,門閥富豪們肯定要妥協,要退讓,但問題是,必須給他們一個能接受的退讓底線,這個底線就是保住腦袋,保住财富。

依據新刑律,所有的罪犯都構不成“重罪”,包括主犯黃猗、麴忠在内,他們都可以出錢贖罪,可以“官當”,有些人甚至還能依據“八議”制度免除所有的懲罰,比如受到牽連的太傅楊彪大人,隻要長公主和天子不予追究,他還是可以繼續擔任太傅一職。

楊彪、荀攸和陳群仔細看完李玮的《刑律》修改草案後,頓時松了一口氣。僥幸,僥幸,這位氣勢洶洶的丞相大人總算手下留情,沒有象上次一樣,揮起屠刀一殺到底。

“怎麽樣?”徐榮慢條斯理的問道,“諸位大人可有什麽意見?”

“丞相大人乃天縱之材,我們望塵莫及,提不出來什麽更好的建議。”楊彪笑道,“我想問問大司馬,朝廷此次整肅吏治,要到什麽時候爲止?”

徐榮笑笑,從身後拿出一卷文卷,放到了楊彪面前,“丞相大人打算對九品官人法做出修改。這是他的奏疏,請你們看看。”

三個人都愣住了,望着案幾上的竹簡,半天沒說話。李玮這是什麽意思?他不打算實施“墾田戍邊”之策了?

“九品中正制的選拔辦法來源于察舉制,雖然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察舉選拔制度的弊端,但實施時間久了,類似于察舉制的弊端還是會出現,不能從根本上保證朝廷對人才的需要,所以……”徐榮看看三人,神色平靜地說道,“丞相大人有意把試經選拔做爲本朝的主要選拔制度,把九品中正制做爲輔助選拔制度。”

本朝的試經選拔一直是輔助選拔制度,現在李玮突然要把它改爲主要選拔制度,玄機何在?

楊彪等人一時沒有抓到關鍵,各自凝神沉思。

“新經兼采了今古文經學兩家之長,它的優勢顯而易見,做爲官學,它的地位不可動搖。”徐榮緩緩說道,“那麽,今古文經學是不是就此走向衰落,直至消失呢?當然不可能,這一點是今古文經學兩派儒士們的共識。”

“新經之所以能出現,得益于今古文經學長達兩百多年的争論。從過去的曆史來看,今古文經學兩派之間有四次聲勢浩大的論辯,每一次論辯都促進了經學的發展,而最後一次論辯,就是碩儒何休大師和鴻儒鄭玄大師之間的論辯,直接導緻了新經的出現并開始廣爲傳播。”徐榮手捋長須,微微笑道,“經學要想發展,就要有争論,有了争論,各學派才能進步。比如今年長安的經學大論辯,就促使新經學派開始重注典籍,剔除各經注疏中的谶緯,而古文經學派因爲從論辯中吸收了新經的很多優點,也開始重注典籍。今文經學派痛定思痛,各地大儒名士聚集在洛陽的東觀、蘭台等地,翻出收藏了幾百年的各家典籍注疏,日夜商讨研習,聽說最近已經決定重正經義、簡省章句了。”

“這說明什麽?”徐榮停了一下,繼續說道,“說明新經也好,今古文經學也好,它們将互相依存,互相融合、互相進步,誰都不會認輸,誰也不會消失。”

“如今官學是新經,私學是今古文經學,官學和私學都在發展,大漢的儒生會越來越多,那麽,問題就來了……”

楊彪、荀攸和陳群已經明白試經制度的作用了。他們連連點頭,對徐榮的話深表同感。

“按照九品中正制,朝廷取士,很顯然是以研習官學的儒生爲主。”徐榮說道,“從本朝幾百年的選拔曆史來看,儒生要想入仕,必須研習今文經學。過去研習古文經學的儒生們爲了入仕,往往兼學兩家之經,由此可見這種選拔制度有弊端,有很嚴重的弊端。長此發展下去,有多少儒生還會研習今古文兩派經學?這種選拔制度不但不利于今古文經學的發展,也不利于新經的發展,同時也限制了朝廷選拔人才,對社稷的長治久安也非常不利。”

“如何解決這種弊端呢?”徐榮拍了拍案幾上的那卷文卷,“從目前來看,就是采用試經選拔制度。”

“儒生們研習經學,最終目的是爲了入仕,是爲了學有所用一展抱負,爲了能治國齊天下。如果朝廷選拔人才,主要是通過試經,通過考試經文,那麽對儒生們來說,不僅僅是入仕的途徑多了,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自由選擇經文學派。他們最喜好那個學派,就去研習那個學派的經文,并且可以投入全部的才智和精力,這将大大推進各家經學的發展。各家經文學派都發展了,争論也就更激烈了,而争論越激烈,經學發展的速度也就越快。”

“從長遠來看,這這選拔制度不但有助于儒學的進步,更有助于社稷的穩定和振興。”

“從短期來看,這種選拔制度可以幫助朝廷在最短的時間内選拔更多優秀人才,解決朝廷的人才危機,同時也能解決今古文經兩派儒生的出路問題,打消他們的顧慮和擔憂,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力,爲今古文經兩派和中興大業貢獻他們的聰明才智。”

“因此,我個人認爲,如果朝廷采用試經選拔做爲主要選拔制度,對朝野上下都有好處,朝廷和各方勢力都能從中受益。”徐榮敲了敲案幾,“諸位大人的意見呢?”

楊彪等人沒有選擇。

自從新經成爲官學後,今古文經學兩派儒生入仕的機會越來越渺茫。儒生們爲了入仕,爲了飯碗,最後隻能忍痛割愛,放棄自己研習的經學,轉投新經學的懷抱。這種情況如果一直得不到改善,要不了多長時間,今古文經學兩派就要人才凋零,成爲曆史了。

現在門閥世家要想保住自己的地位,首先就要保住今古文經學,然後要保證研習這兩派經學的弟子能夠得到入仕的機會,而且是和新經學派的儒生們一樣的入仕機會。要想達到這兩個目的,九品官人法的确不行。如果今古文經學凋落了,弟子門生們都跑了,做老師的到哪裏選拔人才去?總不能舉薦新經學的弟子入仕吧?



“丞相大人眼光長遠,考慮的都是安邦定國的大計,我們能有什麽意見?”荀攸的話裏帶着幾分嘲諷,幾分無奈,也有幾分苦澀。

“我們沒想到的,丞相大人都想到了,我們解決不了的,丞相大人都解決了,我們的确沒什麽意見。”陳群拱手說道,“那麽,丞相大人的屯田戍邊之策又做了什麽改動?”

長公主走了,黃猗的案子牽連越來越廣,李玮如今占盡了優勢,但他一反常态,連續對刑律和選拔制度做出了有利于門閥富豪們的修改,爲什麽?顯然不會是爲了讨好門閥富豪,而是要逼着他們接受更加苛刻的條件。

“現在不叫屯田戍邊之策了。”徐榮把堆在案幾一側的文卷推給了陳群,“丞相大人說,現在叫墾田戍邊之策。雖然隻是一字之差,但差之千裏啊。”



當天晚上,太傅府燈火通明,車馬川流不息。

長安城中的門閥世家、大儒名士、商賈富豪們蜂擁而來,商讨丞相李玮推出的最新改制之策。

最新的改制之策無論是長遠利益還是短期利益,都很有利于門閥世家,因爲試經選拔制度最終确保了今古文經學的地位。隻要今古文經學能夠得以持續發展,門閥世家的地位就能持續穩固,繼而他們的權勢也就能代代相傳,那麽其它的相關利益也就能得以鞏固和增加。

唯一讓衆人感到十分不滿的就是李玮乘機狠狠“宰”了他們一刀。

楊彪、袁耀等大臣做了一番勸說。

現在應該回頭看看過去。十幾年前,當董卓禍亂社稷之後,大家就象草芥、蟻蝼一樣,不但财富盡失,連生命都朝不保夕,如今能有這樣的日子,應該知足了,應該對朝廷有所回報。如果還是想不通,那就再回頭去看看二十年前,當李弘在西涼血腥肅貪的時候,他在子秀山大營一次就殺掉了幾千人。後來,他在河東肅貪,在晉陽肅貪,哪一次不是殺得血流成河?這次幸好大将軍不在長安,否則就憑黃猗這件案子,大将軍至少要砍掉一萬顆人頭,那時不要說财産,就連屍體都要喂狗。

“此事千萬不能拖了,如果一拖再拖,等到殿下把大将軍請回來了,那大家全部完蛋。”

沒人再說話了。



十月二十,大司馬徐榮召集輔弼大臣商議國事,五位在京的輔弼大臣一緻同意丞相大人的奏議,三個改制之策全部通過。

十月二十一,大司馬徐榮召集二十多位公卿大臣議事,三個改制之策順利通過。

十月二十二,大司馬徐榮召集在京文武大臣于未央宮前殿朝議,三個改制之策半日内全部通過。

十月二十三,丞相李玮、太尉張燕、禦史大夫荀攸、廷尉卿陳群、少府許靖、尚書令田疇日夜兼程趕往晉陽。



十一月初三,六位大臣趕到晉陽宮,拜見了長公主,呈遞奏章。

在此之前,八百裏快騎已經把大司馬徐榮、太傅楊彪的奏章送到了晉陽,長公主已經知道了李玮解決危機的辦法,但她非常憤怒。李玮爲了達到目的,竟然拿肅貪殺人做要挾,威逼朝中所有大臣修改刑律。

刑律是國之根本,本朝雖以禮入律,但刑罰太輕,肯定不利于社稷穩定。大漢刑律自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光武皇帝多次修改後,至今已沿用了一百多年,事實證明它還是比較完善的,在如今社稷動蕩不安、天下尚未統一的情況下,根本無需做出如此重大的修改,甚至可以說是颠覆性的修改。

此事再一次證明,皇權一旦衰落,相權一旦膨脹,對社稷的危害太大了。

這次李玮爲了解決朝廷的财賦危機,利用手中的權柄順利達到了目的,那麽下一次呢?下一次他又要幹什麽?他會不會把矛頭對準自己、對準尚未主政的小天子?

十一月初五,長公主下诏,同意大臣們的奏議,頒旨實施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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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不計入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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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救父的典故:

漢孝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淳于意曾拜公孫光、公乘陽慶爲師,學得一手高超的醫術,是病曆的創始人,著有我國曆史上第一部醫案《診籍》。因爲個性剛直,淳于意在行醫的時候,得罪了一位有權勢的人,結果遭到陷害。此時,淳于公後悔家中隻有五個女兒,在這緊要關頭不能幫忙,說了些喪氣話:“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他的小女兒缇萦爲此自傷悲泣,跟着父親去到長安。

淳于意依律要被處以肉刑,缇萦在傷心難過之餘,祈求皇上能夠減輕父親的刑罰。于是,她上書給文帝,“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刑罪。”

漢文帝看到後很感動,憐憫她的一番孝心,他對大臣們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麽能勸人爲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随即拟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闆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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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議制度。

八議制度自魏晉時期出現,一直延續到清朝。八議包括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親”指皇室一定範圍的親屬;“故”指皇帝的某些故舊;“賢”指朝廷認爲“有大德行”的賢人君子;“能”指“有大才業”,能整軍旅、莅政事,爲帝王之輔佐、人倫之師範者;“功”指“有大功勳”者;“貴”指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勞”者;“賓”指“承先代之後爲國賓者”,就是前朝皇室宗親。這八種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将他的犯罪情況和特殊身分報到朝廷,由負責官員集體審議,提出意見,報請皇帝裁決。犯流以下的罪,要減一等論罪,但若犯十惡罪,則不适用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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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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