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她還爲這樣的情況,歎息了好久。
但是後來想到秦亦書和自己的關系……她忽然覺得,這是好事。
如果真的跟他有了孩子,按照秦亦書的說法,他是不會放棄這個孩子的。
那也就是說,有了孩子,勢必就會在一起,會結婚,會共同把他養大。[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她覺得能留在他身邊,一直陪着他就是奢望。
隻是,當真的發現自己愛上了以後,她卻恨不得,能從此走掉。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她現在終于明白了這句話的意義。
或許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真的是我站在你身邊,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爲了這份愛,她甯願離開他,這樣靠近,隻能讓彼此更受傷。
她無法想象,今後的幾十年,要跟他怎樣渡過?
瞞他一輩子自己對他的愛,默默的在期待他會忘掉過去的那一天?
她的第一次給了他,三年後又爲他無可救藥的淪陷。
如果可以的話,她甚至願意勸說葉知秋與他重歸于好,再續前緣。
比起自己的痛苦,她更不想看到他難過。
她已經夠凄慘的了,擁有了留在他身邊的權力,卻要不到他的心。
她不想讓未出生的孩子也遭受這樣的命運……
所以,應該說明白嗎?
應該跟他說,她累了,她倦了,請他放她離開,帶着她的愛離開。
——她說不出口!除非,秦亦書親口宣判她的死刑,或者離開她,去别的地方。
隻要還有一絲的機會,她就似乎在渺茫的期盼着——
也許,他還是在乎她的?
也許,他留她在身邊,願意跟她在一起,願意和她生孩子,是因爲她有那麽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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