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日尊每隔兩個時辰就會對軍寨發起一次沖擊,這是他早就拟定好的戰術,一個時辰之後戰奴從懸崖小心的進入軍寨時,才發現這裏已經是人去寨空,寨牆上隻有百十個假人立在城牆上, 在明暗的火光中和真人無異,綁在木頭柱子上的李德政也不見蹤影,隻剩下一具沒頭的屍體讓人驚疑不定。
當李日尊要求把這具屍體當做李德政來對待的時候,招到了交趾皇族的極力反對,并且有皇子直接指出這不是父親的屍體,催促李日尊快速進軍, 從宋人手裏奪回父親,隻有确定父親已經死了, 或者被救回來, 李日尊才能順利的進行即位大典。
暴怒的李日尊當場殺掉了那位向來以仁孝聞名的皇子和其他反對者,這一切都落在了有心的眼中,這些有心人不但有其他皇子的眼線,也有武勝軍。
一架八牛弩被牢牢地固定在大樹上,三支粗大的弩槍已經被架構在弩槽上,在确定站立在那具假李德政屍體旁邊的人就是李日尊後,先點着弩槍上的火藥撚子之後,一錘子下去就激發了機括,三柄弩槍越過兩百餘丈的軍寨空地,帶着刺耳的尖嘯直奔李日尊,方向早就是定好的,距離也是早就測算好的, 之所以留下那具屍體就是要李日尊親自過來查看。
刺客甚至不看結果,點着了纏繞在大樹上的火繩之後,就被兩個黑乎乎的高棉人夾着用早就選擇好的藤蔓猴子一樣的蕩着向森林的深處遁去。
李日尊的護衛第一時間就發現了異常,他來不及拖走李日尊, 習慣性的用身體将太子擋在裏面,力量強大的三枝重錘弩槍就像三柄鐵錘輕易地擊碎了護衛的大盾, 錘頭在擊碎了大盾和一個護衛的胸膛之後,整隻弩槍轟然一聲爆裂開來,爆炸的碎片徹底的撕碎了李日尊的防衛圈,三枝弩槍爆裂的後果就是飛濺的藍色磷火密密的籠罩了三丈方圓的地方。
見風即燃的磷火轉瞬間就落在人群裏,無論他們怎麽撲打都無濟于事,手上沾染上磷火,手會燃燒,衣服上沾染磷火衣服會燃燒,哪怕是兵刃上沾染了磷火,兵刃也會燃燒,李日尊驚恐的看着自己腿上燃燒的青色的火焰,怪叫着往身邊的護衛身上蹭,那個已經着火的護衛慘叫一聲就被侍衛首領一刀砍死,侍衛首領拎起燃燒的屍體,将屍體上噴濺的血液一股腦的傾倒在李日尊的腿上,鮮血帶走了一些磷火,黑乎乎的燃燒的血液泛着一種滲人的幽藍色。
等李日尊腿上的火焰熄滅之後,他已經疼的昏迷了過去,在昏迷過去之前,他依舊下達了全面警戒準備出擊的命令……
李日尊醒來的時候早就天光大亮了,他第一時間看了一下自己爛糟糟的左腿,還在爲昨晚的襲擊感到心驚膽顫,就差一點啊,如果弩槍的數量再多一點,自己一定會被活活的燒死。
到了此時此刻,他對面前的宋軍充滿了恐懼,還以爲宋軍都是懦弱的,侬智高的烏合之衆就能糜爛半邊天,讓他對宋軍沒有一個切實的認知,如果侬智高起兵的時候面對是這一支一萬餘人的軍隊恐怕根本就掀不起浪花,就被輕易地斬首了。
如果說軍寨中間是被武勝軍的遠程武器控制,而讓交趾武士的近戰力量無法施展,那麽,山嶺争奪戰,讓他徹底的見識了一下宋軍的戰技。一想到自己親自訓練龍衛死傷了兩千餘人,李日尊就完全興不起追擊宋軍的興趣。
宋人的武器太惡毒,太恐怖了,殘破的升龍城他看到了,尤其是那個巨大的缺口隻要想起來他更是曆曆在目,什麽樣的力量才能将巨大的青石城門完全摧毀?
太醫那藥水輕輕地給他清洗燒傷的小腿,躊躇半晌才對他說:“殿下,火毒入體,隻有拿刀子将上面的這層肌肉刮掉,您的傷口才會痊愈。”
李日尊揮揮手道:“該怎麽做就做,孤王隻需要早日痊愈!”
汗如雨下的李日尊爲了證明自己的強悍,在太醫爲自己割肉療傷的時候依舊在聽取部下的禀告,升龍城毀壞之嚴重,周邊寺廟毀壞之嚴重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當他聽到整個皇城已經被付之一炬的時候,他連割肉的痛苦似乎都忘記了。
“殿下,升龍城已經不适合再作爲皇都了,臣以爲,殿下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并非追捕已經遁入林莽的宋軍,而是早日登基安定民心,少城王和大城王已經秘密的建立了盟約,準備殺死太子之後将交趾分成南北兩部。
如果殿下此時依舊追擊宋軍,折損自己的力量,這正中少城王和大城王的下懷,宋軍拿走的隻是錢财,他們拿不走百姓和土地,隻要殿下休養生息幾年,那些财寶依舊會裝滿交趾的國庫,何去何從請殿下早下決斷。”
太子上師伽依的一番話徹底的驚醒了李日尊,自己隻要和宋軍多糾纏一日,就會損失一分力量,這是一種資敵的行爲,就算自己将宋軍全部剿滅搶回财寶,恐怕自己的力量也會所剩無幾,想起自己那兩個能幹的弟弟,李日尊斷然下令:“命玉龍關錢德萬率領精兵五千繼續追剿宋軍,所部大軍立刻回師升龍城,召集皇族和勳貴,孤王要在升龍城登基!”
伽依見太子到底聽從了自己的建議,笑着點點頭就下去準備,這一次真正遭災的其實隻有升龍城一城而已,雖說國庫和皇宮寶藏被劫奪,對整個交趾國運的影響并不大,交趾乃是百城之國,這些損失,隻要聚斂幾年,依舊會有,更何況周邊還有無數的國家可供自己劫奪,隻需要将損失轉嫁到别的國家身上也就是了。
雲峥到現在還不能肯定交趾人會不會發瘋追過來,按道理來說李日尊不會這麽沒腦子,自己離開軍寨的時候留給他的大禮也不知道收獲如何,此時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隻有不到三十裏讓他非常的頭疼。
山谷一戰讓武勝軍元氣大傷,笑林,梁楫,彭九,吳傑這四位悍将全部身負重傷,笑林好歹還能活動一下,其餘三位隻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斷後的事情隻能自己親自上陣了。
雲峥給自己留下來五十頭戰象,很可惜,大象的發情期就那麽幾天,回程的時候再也沒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來的每一頭戰象都是一座戰争堡壘,神臂弩在這樣的環境裏最能發揮自己的作用,強勁的動力讓每一個冒頭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師,那些交趾人爲何一定要随着林間道路追過來,難道就不能從兩側繞過去再攻擊我們嗎?”
已經倆天了,輕裝簡從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雲峥,本來很擔心交趾人繞過自己去攻擊前面的商隊和後勤營,結果他發現那些交趾人從不插隊,就這樣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總是從後面發起進攻,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間小路雲峥覺得有十來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敵制勝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後就多了一份古意,憂愁的對雲峥道:“這就是道路的價值,所謂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條線,有了這樣的道路,野獸蛇蟲都不會輕易來到這些道路上,沒有沼澤,沒有瘴氣,是最适合人通過的地方。
我現在很擔心啊,交趾人已經知道我們在幫助你們,今後恐怕很難在交趾立足。”
雲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們在升龍城搶糧食,搶女人的時候人家早就知道你們的來曆了,再說你們的樣子特殊,瞅一眼之後想要忘掉都難,就算你們蒙上臉也一樣。既然參加了搶劫,你們就該有被發現的覺悟才是啊!”
野叟還想說話,就聽見樹林裏傳來哔哔的哨子聲,那些陰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過來了,雲峥和野叟都躲在戰象背上的大盾圈裏,聽着外面弩箭的鳴響繼續讨論這些話題。
弓弦的聲音響了一柱香的時間之後,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腳步甩在了後面,交趾人的弓箭夠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發威的距離。
“其實你們可以到大宋來讨生活,因爲有這一次的功勳在手,官府都會善待你們的。”雲峥總覺得應該再來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來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還是不錯的,所以他很想籠絡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們是森林的子孫,就該生活在森林裏,離開森林我們會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認真。
想想也是,一個民族如果沒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實會消失的無影無蹤,尤其是面對漢族這個有着強大同化能力的種族,其它小民族确實不該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願意我也沒法子,既然你們喜歡住在森林裏,那就盡量的住在靠近大宋這邊的森林裏,萬一你們有危難的時候,我也好幫你,野叟大師,這一次非常的謝謝你,沒有你們就沒有我們此行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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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有三好:長生、美男、吃得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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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還寫過《霸道學長愛上我》《我的女友是野人》等快本作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