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鍋裏煮的乃是庖廚爲了宴席而宰殺的野豬。可莘奴偏偏鮮嫩之處,單選了厚實的肥膘,又揀選了一副豬腸與香料混煮在一處,這番做法就連庖廚也有些瞠目結舌。

要知道時人講究,“君子不食溷腴”。但凡講究一些的士,若是自認君子絕不會食豬狗之腸,表示不與肮髒沆瀣一氣爲伍。

甚至屠戶那裏,切下了的肥豬肚腸也多是用來喂狗的

可是莘奴烹了這一整副的出來,簡直是露白到極點的唾罵了,直接痛斥雲夢山主的心腸堪比豬狗!

這莘奴也是憋悶了一個晚上,若是當時沒有回味過來,現在也徹底想明白了王诩的用心。

心腸何其毒!何其龌龊!當下竟一時忘了對他的懼意,整治這噴香的出來。

王诩揮手命一旁準備幫他脫衣的奴婢退下,徑自脫下了深衣,扔在了席榻上,然後半點形象全無地盤腿坐在了桌案前,看了看鍋内之物,并沒有如莘奴預料的那般動怒,隻用一旁銅盤裏的水淨手後,用長箸夾起那幅腸子,放入陶盤裏,伸手取來切肉的薄刃将那腸子劃開,甚是熟練地切成一段段後,命仆役取來炙烤之用的碳爐,将切好的腸鋪在碳爐的銅盤上,取鹽與桂椒撒在其上,不一會一股獨特的異香便彌散在屋室内。

這時,他才低聲說道:“過來。”

屋内隻莘奴一人,自然是沖着她說的。莘奴跪伏在桌案旁甚是不情願地磨蹭了過去。

這時王诩已經夾起一片烤熟的,用紫蘇葉裹好,單手捏住送到了莘奴的嘴邊。

莘奴原以爲王诩就算動怒也不過是掀桌而已,哪裏想到他竟然從善如流,将這第一口鮮嫩的反送到了自己的嘴裏。

看着那紅菱抿成了一條線,王诩嘴角彎翹道:“你是婦人,又不是君子,有什麽忌諱?若是不吃,我可要捏開你的嘴巴了。”

這等私下的粗鄙,哪裏有半點方才人前恩師的儒雅?

莘奴被他的無動于衷也弄得洩了氣,張嘴狠狠地咬住了那紫蘇包。這一入口才發現,這等被厭棄之物竟然是說不出的美味。

因着在鍋裏沸煮了一陣,裏面的肥膩去了大半。再用火炙烤,撒上桂椒遮蓋腥味,包裹以紫蘇清香,竟然迥異于牛羊肉味。

自小養成的用餐禮儀,遇美味當用徐徐咀嚼,慢慢吞咽,這是一時也改不掉的。面前的小女子用心品嘗炙腸的模樣,與她潛讀竹簡中的疑句時的認真一般無二,引得王诩又包了幾個送入她的嘴裏。眯眼又看了莘奴一會,王诩包了一個,放入到自己的口中,一邊咀嚼一邊回味道:“小時家貧,食不到肉,曾與狗搶食,發現這肥腸其實倒是美味得很,所以經常食用,倒覺得這味道比肉還鮮美,今日得你提醒,才發現已經許久未曾品嘗這小時難得的美味了。”

莘奴默默咽下口裏的,心内冷笑,竟是忘了他的出身,賤民而已,怎麽會如那些世家君子一般飲食嚴苛呢?與狗搶食?倒也下得去嘴!不過王诩一向是會吃的,若是沒有記錯,他當初好像是在鬼谷廚下主廚許久。

那段時間,奴仆們端上來的食物都很特别,雖然是些常見的鮮魚肉糜,谷物青菜,可是因爲庖廚的用心取巧,而格外的美味。

那時母親還特意喚來他,細細詢問了美食的烹制方法,準備親自去做幾樣。可是他卻跪在庭前,緊抿着嘴,一語不發。

這般無禮,氣得當時的管事照着他的脊梁狠狠地踹了幾腳,還是母親不同他一般見識,隻當是他尚年少,珍愛自己的技藝,生怕失了安身的本事罷了。更是欣賞他不同于一般奴婢卑躬屈膝的氣度,向父親推薦,讓他去了谷内的書院,照顧經常廢寝忘食的父親的起居,也好跟着學些筆墨,多些安身的本領。

從那以後,他才得以跟随父親學習,一步步擺脫了他那賤民的身份,搖身一變,成爲如今諸侯士卿的授業恩師。

等莘奴回過神來,王诩連那鍋裏的肥肉也食了。雖然油膩,可是包裹了芥泥,沾取了醬料後,鬼谷家主依然食得津津有味。

這樣一來,莘奴滿腔的怒火便洩氣了一半。事實上,就算在他的身邊服侍了許久,莘奴依然覺得自己不太了解這個男人,永遠也推算不準他是因何而怒,又或者爲何在本該大怒時淡定從容。

食飯後,她服侍王诩躺下,本來心存僥幸,想着夜飲那般疲累,王诩又飲了許多酒,許是能逃過一劫,卻還是被男人無情地拉扯到了枕席中來。

“你今日爲何要惱?是因爲那孫伯不複年少時的俊朗?”

莘奴懶得回答這等問題,隻被他壓在身下緊抿着嘴唇。

被他如同煎魚一般反複折騰時,莘奴覺得若是想要讓鬼谷家主變得同那孫伯一樣癡肥倒是很難。因爲那一鍋肥肉都已經變成了無窮的精力,最後都應驗在了自己的身上!

待得家主又食了另一番飽足,莘奴依然累得睜不開了眼兒,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不過第二日一大早,王诩卻早早醒來,推醒了莘奴,命她起身給自己備下衣物,看起來是準備出遊的樣子。

當他穿好衣服後,看了看一旁的莘奴,突然命她換上了男衫,将頭發梳攏頭上,用簪子固定,又戴了男子外出喜戴的章甫。這章甫形狀呈方形,可莘奴臉兒小,奴婢們拿來的章甫卻略大些,這般扣在頭上,竟是連那一點紅痣連同細眉一起扣進了黑布裏。隻将那固定的繩兒繞過耳後,系在下巴處,才算是勉強固定住了頭上的章甫。

王诩讓自己這番打扮是何用意?莘奴百思不得其解,而他做事向來是不與人解釋的。隻看着莘奴套着不太合身的男子衣袍,又滑稽地頂着章甫,遮住了大半姿色的模樣,嘴角翹了翹便帶着她出門了。

等莘奴上了車馬,又走了許久,她這才發現,馬車是在進入大梁。

此時城外開鑿貫通的運河已經啓用了名字,這綿延通往遠方的運河被魏王正式命名爲“鴻溝”。有了這運河,與魏相鄰的齊地海鹽便可更加方便地售賣到諸侯各地。大梁的商賈身影也日漸增多,一時繁華熱鬧得很。

自三家分晉以來,魏國一枝獨秀,愈加鼎盛繁華,這一切當時歸功于魏文侯時,國相李悝的變法,讓魏國實力大大增加。不然就算那龐涓再骁勇,也難以抵擋魏國的四面環敵。

“你是待我去魏宮見王?”莘奴遠遠地看着大梁城門,訝然問道。

看王诩點了點頭,莘奴的眼睛亮了亮,不再言語,靜靜地端坐在馬車裏,心内思踱着一會見王時的言語。

此次入魏宮,卻不再如上次那般行走于通往後宮的偏門。隻見魏宮的正門打開,着紅色深衣的侍官們分立兩側迎接賢者。

魏國一向以承襲了晉國正統而自居,所以國色也是以火德的紅色爲主。放眼望去,隊伍甚是雄壯。

鬼谷子雖然名聲漸響,到底是個鄉野散人,可是魏王竟然這般高規格的款待,也讓人頗爲詫異。

等莘奴随着王诩下了馬車,聽了一旁禮官細細向王诩講述一會入宮廷後的落座次序,才明白,原來這隆重的禮隊不光是迎接鬼谷子,還是在迎接着另外一人——陶朱公。

這位幫助吳王卧薪嘗膽戰勝了宿敵吳國的功臣,當年卻是功成身退,謝絕了越王勾踐的厚賞,攜着美人夷光西施,隐遁遠遊去了。

沒想到這位據說經商成了巨賈的高人竟然現身大梁,當真是讓人深感詫異。

當莘奴走在王诩的身後,跟随引路寺人一路來到宮廷前廳時,自然而然地遇到了也在此等候的範蠡夫婦。

莘奴不禁扶了扶頭上的章甫,細細地打量着這位昔日越國的名臣。

陶朱公已經兩鬓微霜,早年随越王入吳爲奴的凄楚日子也在他的樣貌上呈現了出來,面色滄桑,額頭布滿了皺紋,花白的胡須垂落道了胸前。而他身旁的那位婦人,便是鼎鼎大名的美女西施了。

然而歲月對美人最是兇殘,雖然現在依然能看出她美好的輪廓,可是到底經曆了歲月浸染,美人明麗的眼角也布上了細紋,當年“沉魚”之容,衰減了幾分。

看見鬼谷子前來,範蠡倒是笑言到:“沒想到尊駕竟然能涉入紅塵,離開雲夢山,竟能在此處與你重逢,範某此行收獲足矣。”

二人顯然是早先認識的熟友,一時笑着互相寒暄一番。

就在這時,寺人尖利着嗓子宣鬼谷子陶朱公入庭見魏王。

能夠一次性接見兩位當世賢者,對于一向注重賢命的魏王來說,可以算得上是榮耀一件,是以,身邊的重臣也随侍左右。

昨夜被恩師拒之門外的龐涓也在隊列之中,當看見恩師出現在庭前時,龐大将軍的眼底閃過一絲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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