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木不仁的幹活挖礦,反而使得崇祯皇帝想的更多。他的耳邊想起了兒子朱慈烺對他勸谏的那些話:
凡銀中國所出,浙江、福建舊有坑場,國初或采或閉。江西饒、信、瑞三郡有坑從末開。湖廣則出辰州,貴州則出銅仁,河南則宜陽趙保山、永甯秋樹坡、盧氏高嘴兒、嵩縣馬槽山,與四川會川密勒山、甘肅大黃山等,皆稱美礦。其他難以枚舉。
古代的百姓們早已找到了采銀之法,銀礦的開采多種多樣。比如說書中記載凡石山硐中有鉚砂,其上現磊然小石,微帶褐色者,分丫成徑路。采者穴土十丈或二十丈,工程不可日月計。尋見土内銀苗,然後得礁砂所在。凡樵砂藏深土,如枝分派别,各人随苗分徑橫挖而尋之。上榰橫闆架頂,以防崩壓。采工篝燈逐徑施镢,得礦方止。
凡土内銀苗,或有黃色碎石,或土隙石縫有亂絲形狀,此即去礦不遠矣。凡成銀者曰礁,至碎者如砂,其面分丫若枝形者曰鉚,其外包環石塊曰礦。礦石大者如鬥,小者如拳,爲棄置無用物。其礁砂形如煤炭,底襯石而不甚黑,其高下有數等。
然而,這些銀礦的開采都是伴随着一段段的心酸血淚史。這些礦主們爲了利益的最大化,那裏還會顧及這些礦工的死活。他們雇傭打手,對這些礦工們肆意壓榨剝削。
銀礦坍塌,染病而亡,還有不聽從管束被活活打死者不計其數。這些黑銀礦中,這樣的事經常都在上演着。
而崇祯皇帝八成是别帶到了這樣的黑礦坑中去了,若是他堅持不下來,後果不堪設想。
更嚴重的還是官府的盤剝,官辦的銀礦同樣剝削嚴重。也有些私人礦主爲了利益和官府公然抗争的。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
在浙江一帶,出身礦工的葉宗留曾因私自盜礦被罰做官府隸役。而後又靠行走四方積累了一小筆财富,開始雇傭了不少自願投靠的工人。
甚至敢對官府放出“聽我采取,不聽殺人”的硬氣口号,以示對嚴禁私礦的鄙視。最後私自制造武器,據守山川險要與官府公然對抗。
所謂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前來彈壓的官軍大都死傷甚重。葉氏武裝幹脆分兵兩路,一部分轉戰于福建、浙江交界地區,攻占福建蒲城、建陽、建甯、薄州縣和浙江的金華與武義。
另一路進攻江西鉛山,控制車盤嶺。所過之處的民衆紛紛響應,讓浙閩贛三省頓時呈星火燎原之勢。
一開始,這些礦工大多還是由軍戶、囚徒、流民和貧農共同組成。其中的軍戶地位稍高,但仍然免不了被官府盤剝。
大明王朝擁有世界一半以上的白銀,爲何最終還是滅亡。究其原因,就是藏富于官商。
藏富與國這沒錯,藏富于民也是對的。無論哪一種政策,都會使得王朝興盛。然而藏富與官商,那就是在自掘墳墓了。
巨額的财富在這些爲富不仁的官商手裏,海外貿易爲大明帝國帶來了巨量白銀,卻沒有帶來真正的海外财富,畢竟白銀本身不可能提高國民福利,最終所有的财富還是要來源于每一個普通人的生産勞作。
這些白銀最終成爲超量的土地兼并的利器,封建官僚再一次徹底洗劫了整個社會的财富,流民再—次充斥了大明帝國。
所以要變法,能夠順利變法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得到崇祯皇帝的支持。
要想得到崇祯皇帝的支持,就不得不讓崇祯皇帝深入民間,親曆一下民間疾苦。這樣,崇祯皇帝變法的決心才不會動搖。
曆史上,數次的變法都把國力從衰弱的邊緣拉了回來,從而變得強盛。
就連大明王朝,要不是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怕大明王朝早就中道完蛋了。張居正曾這樣評價“變法”二字:今上繼承了祖宗的皇位、臣民、江山與輿圖,變法、變法,今日豈無法、祖宗之法豈惡法?治新者仍舊是原來的那些人,新法不過是幾個新名目,焉能指望舊人依新法?所謂變法,不過是一群宵小自作主張,試圖打破現行利益分配框架另謀利益!
所以,法絕不可輕變!
挽狂瀾于既倒、扶大廈于将傾,最需要的不是變法,而是變人、變心,尤其要變官。惟在于核吏治,隻要“悉遵成憲”就能管住這些不可—世的封建官僚。
“考成法”說白了就是業務考核。治事并不在那些毫無用處的一紙空文,而難在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如果從來不去考核、不去總結教訓、不去追究責任,人人就會都懷着苟且之念,縱使堯舜爲君、禹臯爲佐,也難有回天之力!所以,要“月有考,歲有稽”,一月一小考、一年—大考。
二條辦法是丈量土地,核查财産,向富人征稅。大明帝國太倉年年虧空,完全是因爲有錢人通過各種名目掠奪小民土地曰飛訪、曰影射、曰養号、曰挂虛、曰過都、曰受獻……,掠奪土地又隐瞞土地。
可以說,張居正是拯救了大明一點也不爲過。張居正推動“一條鞭法”,拿走強勢分利集團千辛萬苦聚斂來的土地。在權力巅峰的時候,數十年宦海沉浮的洞察力就告訴張居正,他極有可能不得善終。在一封與地方督撫的信箋中他這樣說:世事變遷,他日高台可平、诏令可毀,我怕是連一寸葬身之地尚不可得,隻不過國事維艱,就讓我做霍光、宇文護吧。
結果正如他所言,張居正死後就被萬曆皇帝清算了。張居正死後九個月,萬曆皇帝宣布張居正犯有謀反、叛逆、奸黨三大罪,甚至險些将他剖棺戮屍。
之前,朱慈烺的這些勸谏崇祯皇帝并不會放在心上。現在他才徹底的明白兒子的一片苦心,即便是身陷囹圄,崇祯皇帝倒也沒有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