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朱慈烺還是低估了這些文人的無恥。以至于後來,大明王朝出現了震驚天下的太子暴戾案。
這些讀書人因爲被取消了特權,從而開始忿忿的懷恨在心。他們不敢明目張膽,卻暗地裏極盡挖苦之能事。
說什麽朱慈烺乃是有名的暴君,什麽荒淫無度,什麽嗜殺成性。在領兵作戰的時候,對待滿清百姓兇狠殘暴。甚至于婦孺小兒都不放過,還說什麽太子爺有斷袖之癖,寵幸宦官等等,不一而足。
暗地裏,這些讀書人私下刊印羞辱朱慈烺的小說。書中極盡挖苦之能事,說什麽遼東邊關抵禦建奴不過是滿清不堪一擊,并不是太子的功勞。所謂的李自成和張獻忠,都是暴病而亡,功勞卻成了太子的。
什麽馳援陝西,蘭州城外太子爺墜馬,曾對黃台吉跪地哀求,黃台吉不忍肉麻,這才撤兵而去雲雲。
這些就着實過分了,朱慈烺本不欲理會,然他實在是低估了這些文人的無恥。私下裏,關于污蔑朱慈烺的史料不勝枚舉。
說什麽朱慈烺在全國各地遍地的私生子,他領兵打仗最大的愛好,就是去給寡婦家挑水。實際上,是行曹賊之徑。
就像三國裏的曹操,也被黑成了一個反面人物一樣。總之,關于朱慈烺的民間傳言,大多都是不利的。
後來此時傳的沸沸揚揚,乃至于崇祯皇帝雷霆震怒下旨嚴查。于是,錦衣衛出動,抓獲了大批的讀書人。此事,才算是終于得到了平息。
而雄縣的讀書人,被朱慈烺叮咣二五的一頓胖揍之後,再也沒了消息。他們無人再敢聚集,無人再敢鳴冤。
因爲這位不講理的太子,對待這些讀書人都是能動手絕不會吵吵。他從來不會聽從這些讀書人的抱怨,隻要你敢來喊冤,就是棍棒伺候。
然而,畢竟這種取消讀書人優待的事,隻是在小小的雄縣試點。要想在全國推廣,還是會阻力重重。
就像是曆朝曆代的變法一樣,一旦觸及了這些大地主階層的利益,他們必然會堅決反對到底。
所以說,崇祯皇帝隻能在雄縣這個小小的地方試點。一旦試點成功,那麽天下人就沒有話說了。到時候,再在全國推廣的話,就不會遇到太大的阻力了。
取消了讀書人的優待,嚴查雄縣大戶百姓的名下。一經發現他們私自庇佑他人避稅,輕則面臨巨額罰款,重則來縣衙大牢吃闆子。
一時間,二十多萬的雄縣百姓,最終确定下來可以免除賦稅的不過一百餘戶。剩下的,都得按人頭納稅。
而大明納稅的标準是,二十抽一,也叫二十稅一。
看起來,二十稅一并不多。也就是說,農民把一年收成中的二十分之一上交國庫。
可實際情況操作起來,完全不是這個樣子。從漢代漢高祖時起,實行“十五稅一”的政策,及至漢文帝時期,又有“田租減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稅一”的政策。并有13年“除田之租稅”。
漢景帝時複“三十稅一”之制。東漢時,劉秀曾經實行過“什一之稅”,但不久又恢複“三十稅一”的舊制。縱觀兩漢賦稅制度,除桓帝、靈帝增加畝稅十錢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稅一”或“三十稅一”的實物地租。
正因爲漢代的文帝景帝寬松政策,才開創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
所謂的“十五稅一”是指地主向佃農收取土地産量的十分之五即産量一半的地租後,地主再向國家交納土地産量的十分之一的稅賦。也就是土地産量爲十份,地主與佃農五五開後,地主再向國家交一份的稅。即地租率爲百分之五十,稅率爲十分之一。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十五稅一”。
佃農是不向國家交稅和交租的。同樣,所謂的“三十稅一”,也并不是指地主向國家交土地産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稅賦,而應該理解爲,土地産量爲十份,然後三七開,佃農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爲田租,地主再向國家上交一份稅賦。
也就是說,不管怎麽算,吃虧的都是普通百姓。而得利的,永遠都是那些地主階層還有朝廷。
到了雄縣,才開始真正的執行均田制。百姓們的土地都是私有的,不再屬于地主階級。土地隻有轉讓權,而不能有買賣權。
買賣土地視爲重罪,而大明王朝二十稅一,則是真正的收入二十份,上繳國庫一份。
百姓們不再将賦稅交給地主階層,而擁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階層,也不得不按照賦稅政策繳納。
此政令一出,整個雄縣的稅收暴漲。漲的有多恐怖呢,一個小小郡縣的稅收,竟然超過了一個省。
當崇祯皇帝看到賦稅賬簿的時候,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原本,一個小小的雄縣賦稅,隻有區區的不到一萬兩銀子。
平常,也就每年在六七千兩賦稅的樣子。而自從賦稅改革之後,直接暴漲到了十三萬六千餘兩。
一個小小的郡縣,其賦稅高達十三萬多兩。整個大明,大概有一千多個縣,即這樣算下來的話也得近億兩白銀的稅收。
便是除去那些小的郡縣,每個郡縣的稅收不同。大明王朝的郡縣有窮有富,可每年國庫稅收個五六千萬兩白銀,也跟玩一樣。
五六千萬兩,想想之前國庫每年區區四百多萬兩的稅收已經弄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了。而五六千萬兩是什麽概念,有了這筆錢,區區的建奴渺小如螞蟻,區區的流寇随手就能捏死。
其實從努爾哈赤後金起兵開始,并沒有受到明朝廷的重視。因爲在他們眼裏,區區後金不過是一群蠻人,不足爲懼。
隻是後來的大明實在内憂外患糜爛不堪而已,若真如雄縣這般的改革下去,大明國富民強豈不是很簡單的事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