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元神法修行不易,其中需要不少資源。因爲第二元神乃是從自身元神上分化出來一部分元神。然後用特殊的方法凝練而成。
首先分化元神是很危險的,一不小心就可能是精神分裂,神志混亂。分化之後還需要準備特殊的丹藥按照功法療傷。這其中需要的丹藥多是珍貴之物,價值不菲。
第二元神法在施展之前需要先修煉一段時間,将自身元神壯大到一定程度。元神對于修士來說很重要,元神若是受到傷害,比身體上的傷害影響更大,而且也不容易治愈。
修煉第二元神法最危險的就是分裂元神這一步。分裂元神這個過程就相當于将神魂撕裂成兩部分,其中的痛苦需要有強大的意志力才能堅持下來。
分裂的元神需要第一時間進入玄牝珠當中。分裂元神不能大也不能小,若是大了會影響到主元神,導緻主元神傷勢不容易恢複,或是無法恢複到原來的樣子。若是分裂的小了,就會導緻分裂元神無法凝聚,直接潰散,或者神志失常。
通常這個比例是在七三分,主元神占據七成。同時在分裂元神之前,其元神越強,效果越好。通常會使用各種天材地寶或者丹藥增長元神,也有一些特殊的功法可以直接增長元神。就比如陸凡手中的《竹山千衍訣》。
這本功法乃是竹山教不傳之秘,功法共有七層,第一層功法修煉之後,可以增長一成元神,第二層增長兩成元神,到了第七層,可以直接增長一倍的元神。
這門功法若是修煉圓滿可以增長三倍的元神,隻是這功法修煉艱難,需要不少天材地寶配合,就算是陸凡現在也隻修煉成了四層,元神增長了一倍之多。
竹山教能夠在修行界占據一席之地,成爲旁門中有數的大派,除了其精湛的機關術外,這門功法占據了很大的原因。機關傀儡術雖然厲害,但是也需要操控的,雖然操控機關傀儡需要的元神之力并不多,但是傀儡數量多了,或者想要讓其進行更複雜的操作需要的元神就多了。
竹山教的弟子爲何能操控大量機關傀儡,除了他們獨特的操縱之法外,這門《竹山千衍訣》才是關鍵。同時這也是竹山教爲何能操控竹山劍陣的原因之一。
這門《竹山千衍訣》竹山教的弟子隻能修煉第一二層,隻有長老才能修習第三層,至于後面的幾層就隻有掌門才能修煉。
第二元神法雖然名叫第二元神,但實際上在修煉了第二元神之後,還可以繼續分裂第三元神,第四元神。隻不過通常情況下沒有人會去修仙第三第四元神罷了。畢竟隻修煉第二元神,分裂元神的時候就很危險,若是再繼續分裂元神,很有可能會造成元神神志混亂,甚至第二元神反客爲主,吞噬主元神之禍。
陸凡現在的元神幾乎是同境界修士的兩倍,也正是有此底氣,他才敢繼續修煉第二元神法,并且準備分裂第三個元神。
修煉第二元神除了這個隐患之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玄牝珠了。玄牝珠乃是用來寄托元神之寶物,需要挑選特殊的珠類寶物用珍惜材料煉制而成。
最常見的就是蘊含靈性的寶珠,玄牝珠的品質好壞也會對第二元神的實力有影響,其中最好的可以寄托元神的寶物有雪魄珠、乾天火靈珠、玄陰寶珠、元陽神珠等等。這些寶珠基本上都是天地所孕育的奇珍,可遇而不可求的寶物。
第二檔次的就是蛟珠、牟尼珠、混元珠等寶珠,這些寶珠大多是選取上等寶珠,然後輔以各種珍惜材料煉制,再用法力溫養而成。這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佛門的牟尼珠。
這珠子據說是用了舍利子,然後制作而成,終年用佛門法力溫養調和,最終煉制而成的。其中佛光充沛,誅邪不侵,乃是難得的寶物。
至于在次一等的陸凡是不會使用的,畢竟潛力有限。
現在他得到的這枚蛟珠品質很高,乃是那漢水神君用神力凝練數百年而成,是其以後蛻變化龍的根基所在,現在被陸凡所得,正好可以用來煉制成玄牝珠寄托元神。
陸凡現在修煉混元大五行真解,他甚至想要試試搞出五個元神化身出來。到時候揮手一招,直接出來五個元神化身,完全可以橫着走了。
修煉第二元神在分裂元神之後,主元神所損失的元神需要花費一段時間來彌補,若是沒有天材地寶或者丹藥彌補,主元神通常隻能恢複九成到九成五。而分裂出去的元神則最高隻能成長到主元神的五成。
陸凡手中有不少丹藥,完全可以讓主元神恢複到之前的狀态,同時第二元神成長到主元神的七成。就算是第二元神隻有主元神的七成,也絲毫不比其他修士的元神差。
陸凡拿起這枚龍珠,隻見這龍珠通體呈現出黃玉狀,大小和雞蛋差不多,入手微涼,珠子散發着盈盈寶光,看上去靈性十足。陸凡揮手打出一道靈光,靈光瞬間沒入龍珠當中,頓時耀眼的光華瞬間綻放開來。
“神韻十足,靈氣盎然,乃是上等的寶珠!”檢查了一邊這蛟龍珠之後,陸凡忍不住贊歎道。用這種品質的龍珠煉制成玄牝珠,其品質隻怕僅次于那些天地孕育出的靈珠了。用來當做第二元神寄托之物綽綽有餘。
陸凡高興的将這蛟龍珠收好,緊接着繼續輕點這次的收獲,這漢水神君還有一隻獨角,蛟龍在未化龍之前,大多隻有一根獨角,其質地堅韌,乃是上好的靈材。
這麽好的材料自然要認真煉制。陸凡準備用這蛟龍獨角煉制一枚攢心釘,剛好蛟龍獨角鋒銳非常,很适合煉制這種法寶。
攢心釘乃是偷襲利器,一經發出,快如閃電,鋒銳非凡,若是沒有防備,或者沒有上好法寶護身,甚至可以造成一擊緻命的效果。乃是殺人越貨,打家劫舍必備之佳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