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心地再加一把力氣,車廂門再向内挪了一點點,徹底卡在門框裏動彈不得。
葉涵向九号車揮揮手:“後退!”527等人立即會意地退入車廂。
翻身翻到車廂外,葉涵先用斷裂的車廂外殼擋住自己,然後将散彈槍對準車廂門的絞鏈,轟轟兩聲響,打飛了門上的絞鏈。
527突然蹿出車廂,沖葉涵打了個危險的手勢,再指指葉涵的側後方。。
葉涵趕緊回頭,立即看到左後方百多米外跑過來幾隻巨蟻。
他不緊不慢地掏出兩顆子彈補滿彈倉,摘下腰後的催淚彈掂了掂,感受了一下風力風向,拔下拉環抖手一甩,催淚彈劃過一道弧線落在四十多米外的地面上,一股青白色的煙霧從鐵罐中冒出來。
催淚瓦斯随飄散,迅速将附近的地面籠罩起來。
擔心一枚催淚彈的作用範圍太小,葉涵又接連甩出兩枚催淚彈,直到八号車左側再無死角,這才滿意地收手遙望那幾隻巨蟻。
幾隻巨蟻離催淚彈還有十多米的距離,一直很有節奏的觸角突然定在巨蟻頭頂。
葉涵暗叫一聲有門兒,卻不想巨蟻并未逃走,而是像鬼打牆般圍成一圈團團亂轉。
目睹這一幕的幾個人面面相觑,腦子都有點不夠用。
“它們怎麽不逃?”527問出了所有人的心聲。
“是不是聞不到氣味兒,迷路了?”葉涵不怎麽确定地猜測。
527更加疑惑:“那它們一個勁轉圈什麽意思?找路?”
“不管它們!”葉涵決定把想不通的問題放到一邊,“留下兩個人看着八号車,有巨蟻靠近馬上扔催淚彈,其他人跟我走!”
卡住的車廂門依舊屹立不倒,葉涵一腳踹過去,直接踹倒了殘破的車廂門。
四個人依次鑽進八号車,一股混合着惡臭的血腥氣撲面而來。
幾個人警惕地端着步槍搜索前進,不過這一節車廂裏确實沒有任何一隻巨蟻,順利抵達車廂的另一側之後,葉涵長長地松了口氣。
打開不久前親手關閉的車廂門進入結合部,再打開七号車廂的門,剛剛散掉的血腥味兒,頓時被屎尿的臭氣取代。
“靠,你怎麽還在這兒!”葉涵大驚失色,趕緊讓到一邊。
廁所掉出來那個警員縮在門邊一臉悲戚:“他們不讓我過去。”
“換成誰也不敢讓你過去啊!”葉涵無奈地歎了口氣,從另一側繞過那個倒黴的警員,再次進入七号車廂。
翻倒的車廂裏隻能看到頭頂的一方天空,壓根兒沒人知道葉涵冒險從外面跑向車尾,一見葉涵和其他幾個人從車尾方向回來,衆人頓時湊過來問打聽情況。
葉涵沒心思說那些沒用的,大聲喊道:“快快,馬上後送傷員,十号車有醫生和藥品!”
人群頓時嘩然,輕傷的警員馬上行動起來,或攙或背地開始挪動傷員。
葉涵擠過人群,找到了倒地上的周雲,一把抓住經過他身邊的法醫:“老周的情況怎麽樣了?”
法醫神色凝重:“骨頭不是問題,傷口也縫好了,但是他失血太多,必須盡快輸血。”
“沒問題,但是他傷在腿上,最好用擔架!”法醫說。
“擔架?”葉涵一下子難住了,他将腦子裏的記憶搜刮了一遍又一遍,卻怎麽也想不出列車上有什麽東西可以替代擔架。
法醫也知道這樣是強人所難,幫着出主意說:“拆車門……”
葉涵一巴掌拍在腦門上:“說的對,車門!”
靠八車的門因爲屎尿的波及不能使用,葉涵分開人群擠向車廂另一側。
等他趕到的時候,車門和休息室的門已經被幾個手快的警員拆了下來,幾個人正湊在一起研究六号車的門。
葉涵見狀吓了一跳,趕緊阻止他們幾個作死的舉動。
六号車裏眼下是看不到巨蟻,可是那個有兵蟻看守的蟻洞不可能挪走,一旦巨蟻沖出六号車廂,後果不堪設想。
爲首的中年警官級别比葉涵高得多,原本不理理會葉涵,可是看葉涵說的鄭重,又有527等人不斷幫腔,幾個人總算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那個中年警官卻抹不開面子道歉,沉着臉扭頭便走。
527湊到葉涵耳邊悄悄地說:“哥們兒,你不認識他吧?”
“不認識,怎麽了?”葉涵突然有一種不妙的預感。
527咧咧嘴:“他叫魯海,是南城分局的副局長,出了名的小心眼兒,今天這事放别人身上屁都不算,到他這兒至少記半年!”
葉涵驚詫非常:“至于麽?”
“怎麽不至于?”527斜了一臉地鄙視,“你知道他怎麽當上副局長的嗎?”
見葉涵搖頭,527撇着嘴說:“當初田隊跟姓魯的一起競争副局長,姓魯的找了幾個人,專門挑田隊帶槍的時候請吃飯,飯桌上還一個勁勸酒,田隊推不過喝了一杯啤酒,結果讓姓魯的告了。”
葉涵豁然一驚:“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527露出一副你很無知的表情,“全局有一個算一個,你随便問誰都知道這事。”
葉涵的目光轉向其他人,短發女警立即點頭:“吳哥說的一點沒錯。”
葉涵直到這時才知道527姓吳,倒是跟527這個号碼很配。
527又道:“知道這事怎麽傳出來的麽?田隊剛挨了處分,姓魯的就在走廊裏堵人,明說就是我告的你!”
葉涵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人品,也太那個什麽了吧?”他也算有些見識,卻從沒聽說過如此惡劣的人。
“太什麽?姓魯的根本不在乎,不然敢自己說出來麽?”527突然又換上幸災樂禍的語氣,“出了這事兒之後,姓魯的名聲徹底臭了,誰也不敢往他身邊湊。”
葉涵若有所思地點點頭:“行了,八卦以後再說,咱們先封了蟻洞,把人救回來再說别的。”
他很想說那個田隊一點也不可惜,什麽叫推托不過?既然身上有槍還明知道不準帶槍喝酒,爲什麽不堅決拒絕?還不是抱着僥幸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