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動,我是警察!”趙岚緊追了兩步大聲咋呼了一句。
不說還好,趙岚一說自己是警察,路人甲乙毫不猶豫撒丫子就跑,而且還分了兩邊,一左一右非常默契。
趙岚也是習慣性的這麽一喊,喊完了一摸兜才想起來警員證和配槍都上交了,他現在是停職狀态。眼看着前面倆人分開就快跑的沒影了,趙岚無奈之下隻得選路人乙逃走的方向追了上去。
看這兩個人說話的樣子,路人乙明顯應該知道的更多一些,不過這貨不知是不是做了什麽壞事,知道趙岚是警察之後跑起來簡直不要命。趙岚好歹也是警隊精英,體能和格鬥等等訓練從未停過,就這樣也是追了二十多分鍾才追上路人乙。
二十多分鍾的亡命狂奔讓路人乙氣喘如牛,被趙岚一把摁在地上的時候他整個人都癱了。趙岚也沒強到哪兒去,最近事情太多導緻整個人都不在狀态,盡全力跑了這麽久,這一停下竟然連開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
“呼,呼,呼呼……”
倆人大眼瞪小眼,對着喘粗氣……
良久之後,趙岚先恢複了過來,指着路人乙問道:“你跑什麽?”
“你,呼呼,你追,呼,你追我能不跑嗎?”路人乙還在大喘氣。
趙岚被氣笑了:“你不跑我能追嗎?”
路人乙愣了一下,一臉的“不想和你說話,并向你扔了一堆白眼……”
趙岚不以爲意,輕輕扶起路人乙說:“我雖然是警察,但不是什麽事情都管,也不是什麽人都抓,你沒必要跑這麽歡。”
路人乙仍舊一臉的“不想和你說話,并再次向你扔了幾個白眼……”
趙岚把臉一沉道:“我是刑警,按理說不怎麽管治安案件,但是對于賭徒這種破壞社會治安的貨色,我要遇到了該抓也抓,抓住了怎麽處置也是我說的算!尤其是那些出老千的家夥,哼哼!”
路人乙這回總算換了個表情,他驚恐地說:“你怎麽知道?”
作爲一個警察,察言觀色也是一項基本技術,要練就一雙火眼金睛才能和狡詐的犯罪分子做鬥争嘛。當然趙岚是沒有什麽火眼金睛,不過路人乙在逃跑的時候不小心丢掉了幾張麻将牌……
随身帶着麻将牌,不是賭徒還能是什麽?就算賭徒也未必會随身帶麻将牌,那麽出老千的賭徒帶麻将牌,這就合理了吧?
趙岚高深莫測一笑,沒有回答路人乙的問題,他當然不會說“我是詐你的,誰讓你這麽笨。”
“你要是老實回答我幾個問題,我就放過你,”趙岚和顔悅色地說,“不然的話我就要把你送到派出所,還要把你出老千的事到處宣揚宣揚。”
看得出來路人乙根本不怕去派出所,甚至他根本就是派出所的常客,不過宣揚他出千這件事一定對他威脅巨大,他強撐着說:“派出所我才不怕呢,那裏的人我都熟!不過你想問什麽問題盡管問就行了,我不是怕你啊,我主要是不想惹這個麻煩。”
趙岚看破不說破,讓了一根煙過去,等路人乙點着了吸上一口,這才問道:“你剛才說許志明賣了不該賣的東西,他到底賣了什麽?”
“原來你要問這個?”路人乙松了口氣,“嘿嘿,這個問題你也就是問我,換了别人那還真不可能知道!”
随着路人乙的講述,趙岚終于聽明白了一件事,所謂不該賣的東西,竟然有可能是許淑芬的屍體!
那是許淑芬被害之後的第五天,遺體被許家人領回了家。當天夜裏路人乙在外面閑逛,碰巧看到了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許家門口,而許志明和一個男人擡了個長長的包裹出來,那包裹看形狀根本就是一個人!
那天過後沒多久,就有消息傳出來說許志明不知怎麽發了财,竟然要包下一個冷庫來做生意。
路人乙記得很清楚,那是半夜兩點多的時候發生的事。至于他爲什麽記得這麽清楚,當時又爲什麽會在那附近閑逛,這就是題外話了,出千的賭徒有時客串一下梁上君子,這一點都不違和,正常得很。
其實路人乙也不能肯定那天晚上許志明擡出來的就是許淑芬的屍體,不過他深知許志明的爲人,更知道這個人是絕對不可能發财的。因爲許志明和路人乙是“同志”,這裏的同志沒有任何其他含義,純粹是志同道合而已——兩人都是賭徒,路人乙還會出千偶爾小赢一把,許志明則是個冤大頭,一天到晚輸錢輸個沒夠。
要說許志明能發财,而且還是不小的一筆錢,那你讓路人乙情何以堪?所以他才會惡意的猜測許志明是把許淑芬的屍體給賣掉了。
不過路人乙的猜測并非毫無道理,首先他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那天夜裏看到許志明擡出來的是一具屍體,當天在許家的屍體除了許淑芬還能有誰?其次,許志明做爲一個肥羊賭徒,他包下冷庫的資金來源也實在太可疑了一些,要知道那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最後,許淑芬的喪事辦的十分簡潔,甚至可以說得上是可憐,許志明沒有邀請任何親朋好友,也沒有舉行任何儀式,隻在家門口挂了兩個白燈籠就算完事了。
其實路人乙自己對于許志明賣掉屍體這件事也不能十分肯定,因此他才說隻是有可能而已,因爲他想不通怎麽會有人花那麽多錢來買一具屍體?不就是一具屍體嘛,能有什麽價值?尤其是許淑芬的屍體,據說死的爛透爛透的,心肝脾肺腎都被砸爛了,連器官都賣不出去。
路人乙的心情可以理解,畢竟他和許志明以前稱得上是一個賭桌上的牌友,現如今許志明發達了,他卻三餐難以爲繼,甚至偶爾還要客串梁上君子。
葡萄總是酸的嘛,難怪路人乙要以最大的惡意去猜測許志明的爲人,不過他卻不知道,這個猜測竟然是最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