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了。”
這次,百裏十步終于讓闫儒玉進了山莊。
北方的春天比貓脖子還短,山腳的植被争先恐後地抽枝長葉,已有了幾分盛夏的意思,百裏山莊反倒更加蕭瑟,去年的落葉還堆在院子裏,風一帶,呼啦啦地滿院子跑。
百裏十步伸手想要接過闫儒玉手中的包袱,闫儒玉卻沒遞給他。
他走到院裏的石桌前,仔細地用袖子擦幹淨石桌上的灰塵,輕輕将包袱放在桌上,解開包袱,打開第一層木匣。
兩層木匣中間的冰塊還是新鮮的,堅硬透徹。
闫儒玉伸了伸手,卻又将手縮回來,沒去打開那第二層木匣。
他揀出三塊冰,放在手裏搓揉着,直到冰全化了,手也洗得幹幹淨淨。
将手在袖子裏層擦了擦,這才打開第二層木匣。
連日颠簸并沒有讓吳大公子露出一絲疲态,她的表情依舊安詳,許是過了屍體的僵硬期,皮肉軟化後臉上的表情更生動了幾分,好似随時都可能睜開眼對人笑。
闫儒玉看得癡了。
一旁的百裏十步看得更癡,他甚至想伸手摸摸,以确認這是不是他要殺的人。
闫儒玉伸手攔住了他,那隻攔住他的手力道奇大。
“我答應過别人,善待吳大公子,送他回去安葬。”
說話的時候闫儒玉手上的力道始終不減,這已經表明了他的态度。
百裏十步又深深看了一眼木匣中的腦袋,終于收回目光道:“你這一路想必遇到不少吳大公子的朋友。”
闫儒玉道:“總共三十六個。”
“這些朋友在哪兒?”
“死了。”
“死了?”百裏十步捋了捋胡子,眼中露出些許贊許,“你殺了他們?”
“貂如意殺了他們。”
疑惑代替了贊許,“貂如意爲何殺他們?”
“因爲那些人都想要我的命,而貂如意……”這還是闫儒玉第一次感到難以啓齒,“她……她想嫁給我。”
闫儒玉的聲音小得如同蚊子哼哼,百裏十步卻還是聽見了。
“哈,哈哈哈……你小子桃花運倒還不錯,”一笑起來,百裏十步的臉色終于回暖了些,可是轉瞬他的臉上又覆了一層霜,“你既然知道死的是吳大公子,就應該也知道他是吳錯的哥哥。”
“我知道。”
“等你把吳錯救出來,他會如何對你,想過嗎?”
“無論他如何對我,我都要去救他。”
“哪怕他要殺你?”百裏十步走上前,逼視着闫儒玉的眼睛。
“他要殺,就讓他殺。”闫儒玉直視着百裏十步,毫不閃躲。
“明天早起練功。”
丢下最後一句話,百裏十步轉身進屋了。
沒有人招呼闫儒玉,百裏山莊的老奴來來回回從他身邊過了三趟,卻壓根沒瞧他一眼。
一個粉綠的身影自院外一躍而起,輕盈地坐在了院牆上,晃着穿雲頭錦履的腳。
還未開口,先傳來了笑聲,“小沒良心的,姐姐又來找你玩了。”
闫儒玉已經習慣了她突然出現,除了喜歡殺人,她也不算太壞。
“你還敢來?不怕我殺你?”
聽聞闫儒玉答話,院中老奴不動聲色地移開了摸上腰間砍柴刀的手。看來,他們總是用砍柴刀招待百裏山莊的不速之客。
“你不舍得殺我,因爲除了我,沒人能把吳大公子送回去。”
貂如意毫無防備地躍下院牆,走到闫儒玉身邊,嬌笑道:“你自己說,若是娶了我這樣一個善解人意夫人,是不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你?”闫儒玉其實有些心動,他确實急需一個可靠的人護送吳大公子回家。
“你不相信我?”
“不太相信。”
貂如意皺起了眉,叉着腰嗔道:“我有沒有說過要宰了所有想取你性命的人?”
“你說過。”
“我是不是把他們都殺幹淨了,一個都沒漏?”
“的确。”
“那你就該信我,因爲我言而有信。”
闫儒玉突然覺得,隻要一遇上女人,他就成了世界第一的笨蛋。
“況且,遇見你之前我的确是想嫁給吳大公子的,送他回去,也算最後爲他做一件事。”貂如意狡黠地一笑,繼續道:“小沒良心的,你不必吃醋,倘若有朝一日你也這般身首異處,我同樣會想辦法把你的腦袋送回去,讓你有個全屍。”
“我謝了你這份心意,”闫儒玉歎了口氣,“隻可惜,你一定會忍不住打開匣子瞧瞧,等你發現自己想嫁的原來是個女人,免不了撒潑打滾耍起瘋來,到時萬一傷了吳大公子……”
貂如意笑彎了腰,“你見過我耍瘋?”
“女人耍起瘋來總是差不多的。”
“原來吳大公子是個女人。”貂如意既沒有撒潑,也沒有耍瘋,反倒盯着闫儒玉手中的包袱認真思索起來,“她可真不簡單……哈哈,能讓我牽腸挂肚的女人……我更應該送她一程。”
闫儒玉提起包袱,遞到貂如意面前,他終于決定将這個一路上都不離手的包袱交出去。
對貂如意,他當然不是百分百信任。
但他已經沒有更好的選擇,吳錯已經受了整整十五天罪。
接下來他要心無旁骛地營救吳錯,哪怕是吳大公子也不能成爲這一戰的負擔。
遞上包裹,他低聲對貂如意道:“我欠你一個人情,若你以後……”
“若你以後娶了我,就算你還了人情,一言爲定。”
又是輕盈的一躍,粉綠色的身影消失在牆頭。
百裏山莊沒有爲闫儒玉安排住處,他也覺得自己壓根不配擁有住處。
困了,縮在柴房門口打個盹,醒了,掬一捧井水喝下,繼續練功。他的朋友還在受苦,而他又害死了朋友的姐姐,他受的罪實在太少了。
距離天亮還有一個時辰(一時辰約等于2小時),闫儒玉已經在院裏蹲了大半夜馬步,又練了一趟劍。
“你太慢了。”
不知何時,百裏十步已經站在闫儒玉身後,闫儒玉詫異地轉身,他怎麽會沒發現?
“你已經死了一回。”百裏十步擡手,手中赫然是吳錯的劍穗。
那條始終與他的劍相伴的劍穗,劍是銀白的,劍穗卻是張揚的降紅色。
闫儒玉還曾經調侃過他。
“又不是文劍(文士所佩的劍,多用于裝飾、禮儀,挂劍穗。),挂個劍穗還當你多有學問,也不害臊?”
“挂着它,叫那些找我打架的人知道,我不想動手。”
如今,劍在闫儒玉手上,劍穗卻已不在。
“這,這不可能,你怎麽會……”闫儒玉不信,要不是使了花招,天下怎會有人在他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拿走他的劍穗?
可他又記得很清楚,就在他開始練劍的時候,劍穗明明還挂在劍上。
“出招。”
簡短的一聲招呼,百裏十步的劍已經出鞘。
很快!
闫儒玉還沒看清,他已經收了劍。
清風徐來,吹動了闫儒玉有些淩亂的頭發,也吹掉了他的一圈衣領,衣領的斷口處十分平整,連一根線頭都沒有。
還是那件青布長衫,沒了衣領,顯得不倫不類。
割掉一個人的衣領可比割掉他的腦袋難多了,用劍割一塊軟塌塌的布料,就像用拳頭打一團棉花。
拳頭能把棉花打爛嗎?當然不能。
況且,還要不傷及那人的脖頸。
偏偏百裏十步出手精準得鬼斧神工,不僅割下了他的衣領,還一絲都沒有傷到他。
闫儒玉終于信了,百裏十步的确有這個實力,與他一比自己就是個小學生,什麽雙譜上排名第四,笑話!
這是一個真正的世外高人。
百裏十步已經将劍穗系在了自己的劍上。
“把它拿回去,你就可以出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