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闫儒玉皺眉,毫不掩飾煩躁的情緒,這使得小白十分緊張,話都快要說不利索了。
“呃……那個……哦,對了,我給中介打了電話,就是帶飯館老闆看門面房的中介,他們不是要開分店嗎?
據中介說,沈記羊肉粉湯店的老闆明确表示,新店面還是用來開羊肉粉湯店的。
可是,開分店的事兒他卻沒跟伍大廚商量過……難道新店不需要伍大廚的配方嗎?
或者說……他已經得到了配方?如果真是這樣,伍大廚就沒了價值,老闆兩口子肯定不會再跟他分賬了……這樣一來,雙方會不會産生什麽矛盾?
當然,這些隻是推測……我其實還沒太想明白,因爲即便雙方有矛盾,跟小孩兒也沒什麽關系,好像……沒有必要殺死小孩兒來洩憤。”
闫儒玉繼續搓着煙不說話,吳錯便接過話頭。
“好……那咱們現在已知的信息有這麽幾條:
第一,在孩子的死亡一事上,劉洋撒了謊,他應該是發現我們勘察屋頂上的腳印,就順水推舟,說爬房頂的人就是兇手。
再詢問他一次,搞清楚他爲什麽撒謊。
第二,孩子的父親也撒了謊,他進過店,還碰過收銀箱,是爲了拿錢嗎?他又爲什麽撒謊?
第三,伍大廚和老闆之間,究竟是否存在利益矛盾?
除此以外,外圍走訪再沒發現了嗎?”
明輝搖頭,“沒有了,沈記老闆兩口子平時爲人和善,沒什麽仇家。”
闫儒玉問道:“屋頂上的鞋印是40碼的,這三個撒謊的人的鞋碼……”
闫儒玉皺眉,陷入思索。
“那天你确認過,孩子他爸穿42号的鞋子,伍大廚長得敦實,個子不高,腳應該不大……”
“伍大廚應穿40碼的鞋子……”闫儒玉道,他依舊閉目思忖,看來是在回想詢問當天幾人腳上的細節,“至于那個劉洋,他那天到是穿了一雙皮鞋……鞋碼應該在40、41左右。
等等,還有一個人穿着皮鞋……是店老闆!也是40号左右的鞋碼。”
“不會吧……”吳錯道:“他進自家店裏,難道還要爬屋頂?”
“我就是想起來了,随口一說,不必在意。”
會議結束,衆人散去,車裏隻剩下闫儒玉和吳錯。
“哎!還生氣呢你?我承認,向人透露破案方向是我不對,可我相信我的老師,他絕不會……”
“呵——”闫儒玉冷笑一聲,“犯不着跟我解釋,反正也不是不知道,那些人揪着規矩做文章的本事,到時候被人整,吐了血你自己咽回去,别跟我哭就行。”
“看你說的,兵來将擋水來土淹,還沒到眼前的事兒我不想考慮得那麽悲觀,倒是有一間事迫在眉睫。”
“什麽?”
吳錯從口袋裏掏出一把糖,有話梅、酒心巧克力、太妃糖,還有一盒口香糖。
他把這些通通的給闫儒玉。
“你幹嘛?”
“某些人啊,戒煙戒得脾氣暴躁,把小朋友都吓着了,吃點兒甜食緩緩吧。”
闫儒玉接過糖,也不分哪個是哪個,胡亂地往嘴裏塞了兩三塊。
“照你這吃法……小心得糖尿病啊。”
闫儒玉翻了個白眼,“你說是得糖尿病死比較好,還是笨死比較好?”
吳錯歎氣,“算我沒說……我就不該招惹你,行了吧?”
……
沈記羊肉粉湯。
從外面看,關了門的店面冷冷清清,進門兒一看,焦灼之感彌漫。
前幾位刑警進門兒,店老闆兩口子迎上前來,問道:“警察同志,有什麽進展嗎?”
“麻煩諸位回後院宿舍,我們還需要一輪詢問。”
“有結果嗎?……要是沒個結果,可怎麽跟我那苦命的妹妹交代啊……”老闆娘作勢又要哭,被老闆一把拽住。
“哭什麽?!頭發長,見識短!警察同志不是正在查嗎?!”老闆轉頭對吳錯道:“放心吧,我們配合!絕對配合!”
第二輪詢問,第一個接受詢問的是孩子的父親——王煥之。
出事以後,他一點兒去醫院探望妻子的意思都沒有,反倒抱着看熱鬧的心态留在店裏。
“王煥之,你是孩子的父親,照理說我們不該懷疑你……”
“可不是,怎麽也懷疑不到我頭上,死的那可是……哎!我家的獨苗啊!……把他養到三歲,光奶粉錢花了多少你們知道嗎,他一死……哎!虧本了!虧大發了!”
吳錯一拍桌子,“少他媽廢話!爲什麽撒謊?!你的指紋爲什麽在收銀箱上?!”
“啊?……這……”
“裝蒙什麽是?不說清楚我們現在就抓人!”
吳錯深知,對待這種老油條,得速戰速決,等他回過勁兒來,開始考慮如何撒謊,事情可就不好辦了。
闫儒玉也在旁添油加醋地配合道:“既然指紋在收銀箱上,我看八成就是爲了圖财,難道圖财不成你還想害命?……我看就以你對孩子的态度,爲了不再花錢養孩子,你自己親手殺……”
“喂!你别瞎說!”王煥之嚷道。
他停頓了一會,終于道:“好吧,我是偷偷進過店裏,我就是想拿點錢。
剛我說過了,到了京北市我身上已經沒剩幾個錢,别說住了,連飯都快吃不上了。
再加上,我之前就知道,我老婆這個姐姐沒安什麽好心,成天勸她帶着孩子跟我離婚。
我們家有矛盾,她姐也有責任!我心裏本來就憋了一口氣。
其實我大概知道店的位置,一到京北市我就找到地方了,可我想着他們肯定不會給我錢。
他們不給,那我就偷!反正……他們欠我的!”
“你怎麽偷的?”
“嗨!我根本就沒偷着!那天晚上我從天窗進了店裏……”
“等等!是你翻天窗進來的?”
“對呀!我爬了房頂。”
“你穿什麽鞋爬的房頂?”
“皮鞋,不過我前兩天把那鞋子賣了,就賣了十塊錢,我得換口吃的啊!”
闫儒玉又看了一眼他腳上的布鞋,“你這個……是從哪兒來的?”
“撿的。”
王煥之拽了拽褲腿,露出鞋子的全貌,那鞋子被他當拖鞋拖拉着,的确大了些。
“這都不是重點,重點在于……我遇見賊了,就是那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