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呵呵。
石超對制毒業務的确一無所知,不過他說了兩件小事。
第一,他爸經常回老家石楠村。
可是據我們調查,老家已經沒什麽親戚了,死的死,散的散,爲什麽還要經常回去呢?
第二,石超一家三口沒什麽正規經濟收入,全靠他爸幫襯你的生意賺點錢,這才衣食無憂。”
“就憑這個?”
“憑這個,可以推斷出石楠村有一處窩點,由石超的爸爸負責,至于制毒的結論,來自一條社會新聞。”
“社會新聞?”
“近3年裏,石楠村陸續有7位村民出現過頭痛眩暈、痙攣寒戰、瞳孔散大、心律失常的症狀,其中一人死于心力衰竭,兩人死于呼吸衰竭。
醫院查不出病症,也無法解釋發病原因,死去的村民家屬懷疑是因爲不遠處的造紙廠污染了水源,去上訪過幾次,有一家媒體就此事進行了報道,可惜,事情最後不了了之。
你可以去網上查查,搜石楠村,排在第一的搜索結果就是這條新聞。”
“那又怎麽樣?這跟制毒有什麽關系?”
“症狀,這些人的症狀與麻黃堿中毒的症狀相符,而麻黃堿正是制毒的重要原料!
這種特殊的藥物中毒,隻有進行特殊的檢測才能查出來,所以當時醫院無法确定病因。
麻黃堿中毒反應,再加上販毒團夥主要成員經常出沒,以此推測制毒窩點就在石楠村,這說得過去。”
中年男人臉上閃過一絲陰冷,他終于從座椅下方摸出了一把手槍。
“去死吧!你沒機會傳遞消息了。”
吳錯不慌不忙道:“沒有消息也是一種消息,你開槍打死我試試看。”
“你……什麽意思?”
“除非我傳回去消息,否則,3點40分開始抓捕行動。現在隻剩……”吳錯看了一下表,“……5分鍾,即便你打死我,再電話通知你的同夥,也來不及了。
要知道,和其它環節不同,制毒往往是人贓并獲,一抓一個準兒,隻要抓了幫你制毒的人,就等于掌握了你的犯罪證據。
想自救也行,咱們做筆交易。”
“什麽交易?”對方也看了看表,明顯放快了語速。
“幫我抓住阮森。”
“什麽?”
“你上頭,那個叫阮森的人,團夥裏真正的高層,我要拿到他的犯罪證據,你懂的,足以讓他把牢底坐穿的證據。”
對這個中年男人來說,今天晚上真是驚吓不斷。
先是外甥被人劫持,接着是經營多年的犯罪窩點暴露在警方眼皮子底下。
可是與阮森這個名字相比,之前種種不過都是開胃小菜。
阮森是怎樣的人?
當他想要收拾你的時候,你不會察覺到任何異常。
他會輕柔地剪斷你的羽翼,拔去你的翅膀,奪取對你重要的一切,等你成了籠中之鳥,就知道何爲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他是天生的演員,心理學家,罪犯。
他有時心狠手辣面目猙獰,有時又風度翩翩溫文爾雅。
别說出賣他,僅僅是聽到他的名字,就足夠讓人手腳發涼,渾身發冷。
坐在吳錯旁邊的中年人打了個寒戰,握槍的手都出汗了。
“我勸你先把槍收了,自制手槍,連保險都沒有,萬一走火,指不定誰死誰傷。”
“阮森……你怎麽知道?”
“沒時間了,”吳錯又看了一下手表,“還有四分鍾,告訴我一件阮森的犯罪事實,要有證據。”
“我……”
“出賣阮森,我去抓他,給你時間收拾金銀細軟跑路。或者幹脆殺了我,再跟其他的警察火拼。”說到此處,吳錯朝車窗外瞄了一眼,仿佛窗外埋伏着千軍萬馬。
“他們會把你抓進去,還會把你手下的制販毒窩點一個個揪出來。不過,警察還不是最可怕的。
還有一個阮森。
就算你僥幸逃脫警方的追捕,就憑你把毒品生意搞砸了,說不定阮森會在我們之前對你動手,你真要當心了。”
“你是警察!你會放我跑路?!我不信!”
“抓你是公事,抓阮森是私事,所以我破例放你。信或不信,你隻能賭……還有三分鍾。”
“私事?什麽意思?!你跟阮森有仇?”
“兩分50秒,别再拖時間了,對你沒好處。”
“犯罪證據……阮森……我一時也想不……”
“兩分40秒,38秒,35秒……”
“讓我想想!讓我想想!”
“他手裏有槍!”
“槍?”
“非法持槍!夠抓他的吧?我知道槍在哪兒!……别的我真想不起來……聽說他殺過人!隻是聽說啊!我上哪兒找證據去?!”
“槍藏在哪兒?!”
“在他家!”
“他家哪兒?!”
“在……在在……書房!書桌抽屜裏!我親眼看見過!”
“你開車!現在就去阮森家!”
“什麽?不!”
“我答應放你跑路,條件是你幫我抓住阮森。抓住他之前,你休想離開我的視線。
最後一哆嗦,沒時間了。”
男人一咬牙,将槍别進褲腰,從後座下車,換到駕駛座上,并探出腦袋對站在車外的小弟道:“都留這兒!不準跟着!”
吳錯也換到副駕駛的位置。
“槍交出來!”
“你先打電話!”
“槍!”
“你先……”
“槍!拿來!”
男人将槍交給吳錯,吼道:“你滿意了吧?!”
三點40,差10秒,吳錯終于撥通了闫儒玉的電話。
“怎麽樣?”
電話那頭傳出的三個字都走音了,可見說話的人焦慮擔憂緊張到了極緻。
“順利。”說話時,吳錯始終拿槍指着男人,“跟上來了嗎?”
“嗯,看到你上車,看到車開,我和一隊特警就在後頭跟着。”
“我們現在去阮森家。”
電話那頭明顯深吸了一口氣,“他的犯罪證據……找到了?”
“到他家才知道。”
“幾成把握?”
“最多三成。”
“夠了。”沉默了一秒鍾,闫儒玉繼續道:“我通知了緝毒組,不走緝毒程序調不來這麽多人。”
“好!毒品犯罪相關的證據、嫌疑人全歸緝毒組,我們隻要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