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倆攙着屍體,裝作扶着喝醉酒的同伴,就出了賓館。
上車以後,心裏慌得厲害,我們在城裏轉了一圈,想了好幾個埋屍地點,又都覺得不理想……對了,當時是我開的車,李霞坐副駕駛位置,朱華的屍體被我們放後備箱裏了。
開着開着,我就覺得有人對着我的後脖頸子吹涼氣,太可怕了……後來,我也不想了,幹脆就把車一路往南開,開了将近兩個小時,還真找到了一個适合埋屍的地方——也不知是誰家荒廢的田地。
我和李霞下車挖坑,挖了一個特别深的坑,中途還不知從哪兒冒出來一個老大爺,吓死我們了。
埋完人,我們約好這事打死也不能往外說。
我把李霞送回家,自己去夜總會玩了一晚上,說實話……真害怕啊!頭一天還在一塊喝酒的朋友,就這麽被我親手埋了,換誰誰不怕?那幾天我根本不敢回家,隻想在人多的地方待着,要是周圍隻有我一個人,我就總覺得朱華的鬼魂來找我了……”
出了審訊室,之前那獄警緊張地問道:“孫金成是不是還犯了什麽事兒?”
闫儒玉一笑,“就是找他了解一些情況。”
出了二看,吳錯來電話了。
“怎麽樣?”闫儒玉接起電話問道。
“李霞隻承認埋屍,不承認殺人。”
“跟這邊情況差不多。”
“那……你覺得他們說的是真話嗎?”
“從孫金成交代的情況來開,應該是真的。他的描述很細緻,涉及到視覺、味覺,越生動的描述往往可信度越高。
不過,還應該多審幾次,隻要審得足夠細緻,謊話就會露出馬腳。”
“嗯,審訊的事我來吧。對了,朱華不是有個前妻嗎,雖然離婚了,但兩人終歸有個兒子,總會有些聯系,我覺得應該走訪一下他的這位前妻。”
“不急,龐氏騙局案的案宗裏有不少對朱華前妻的走訪記錄,或許已經幫咱們做足功課了,還是先以審訊爲主吧,确定或者排除孫金成和李霞的嫌疑,咱們才能開展下一步的工作。”
轉眼到了臘月二十八,在京北市,不少外地打工者已經提前回家,平時異常熱鬧的早市在今天格外冷清,早點鋪子大都關門不賣了,這可苦了留在廳裏辦案的一群單身漢。
正是單位放假人心浮動的時,審問和走訪工作已經結束,排除了孫金成和李霞的作案嫌疑。
闫儒玉幹脆一門心思研究龐氏騙局案的案宗,吳錯則承擔起了全部的外勤工作。
大清早,闫儒玉啃着漢堡進了重案一組辦公室,正看到吳錯往桌上的泡面裏倒水。
組裏的其他刑警有的回家過年了,有的去支援下面的轄區派出所了。
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喝酒聚餐等行爲容易引起危險、騷亂,是各地轄區派出所最忙的時候,人手總是不夠,市廳會根據各地情況加派人手,偌大的辦公樓裏一下子空曠了許多。
吳錯愁眉不展道:“看來這個春節得在廳裏過了。”
“不見得。”
吳錯驚訝得瞪大了眼睛,“你……不會吧!”
闫儒玉挑了挑眉算是回答。
“你要在……兩天之内……破案?”
闫儒玉指了指電腦顯示器上的案宗,“好在當年留下的資料夠細緻,我發現有一個人始終沒露面。”
“誰?”
“朱華的情婦,一個外号叫麗姐的女人。”
“麗姐?”
“你來看這段,”闫儒玉翻開一本案宗,指着其中一處道:“這是當年辦案的刑警走訪朱華前妻時的一段記錄。
他前妻說,朱華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歡沾花惹草,麗姐當年可是京北市出了名的交際花,手段不知有多高明。
自從朱華認識了麗姐,他就跟家裏徹底撕破臉,無論怎樣都要離婚。他前妻一看,再這麽耗下去也不是辦法,就同意了離婚。
朱華本來跟妻子一起經營服裝店,前幾年生意好做的時候多少也賺了點錢,這一離婚,他幾乎是淨身出戶,房子、車子、錢全沒了。
麗姐這樣的女人當然不會跟一個窮光蛋在一起,兩人就分開了一段時間。後來朱華幹起了詐騙的營生,幾個月就成了千萬富翁,麗姐看朱華頗有些能力,就又與他複合了。
不過,大概是朱華也看透了這個女人,兩人雖然出雙入對,卻并沒有結婚。這讓麗姐隐隐有些着急,甚至給朱華的前期打電話,在電話裏破口大罵地撒氣。
後來東窗事發,孫金成和李霞被捕,朱華下落不明,随之消失的還有這個外号叫麗姐的女人,當時的結案報告上寫的是朱華帶着麗姐一起潛逃了。
現在看來,朱華死了,那這個麗姐究竟去哪兒了?她可是當年跟朱華走得最近的人。”
闫儒玉翻了幾頁案宗,又指着其中一處道:“還有這條信息,你看。
8月31号,許久沒跟前妻聯系的朱華突然打來電話,說是給前妻和兒子留了一筆錢,存在國外的一個賬戶裏了,他要跟前妻見面,辦一些交手續。
那個時候兩人已經離婚好幾年了,朱華的前期也看開了許多事,并不像剛剛離婚時那樣連面都不見,況且這次朱華的态度很誠懇,還說明了那是他留給兒子的錢。
兩人就約定第二天見面,可是到了第二天怎麽都聯系不上朱華,給朱華的好友孫金成、李霞打電話,兩人也說不清朱華的去處。
直到2個月後,孫金成、李霞被捕,朱華的前妻才知道,原來朱華帶着情人潛逃了。”
吳錯思忖道:“8月31号朱華還跟前妻有聯系,第二天他就失蹤了,說明案發時間應該就在8月31号晚上。”?“沒錯,這跟孫金成、李霞,還有農戶大爺描述的大概時間正好相符。現在,我們知道了朱華的死亡時間,還知道朱華曾經給前妻和孩子準備了一大筆錢。”
“你等等!”吳錯像是想起了什麽,翻着筆記本道:“孫金成和李霞的海外賬戶中,總共隻有一千五百萬,可是警方辦理龐氏騙局案的時候曾經做過具體調查,屬于朱華的贓款至少有兩千萬,平白少了五百萬!”
“這五百萬應該就是朱華想要留給前妻和兒子的,可惜被麗姐知道了,這引起了麗姐的極度不滿——大概是朱華并沒有給她留下錢,也并不打算帶她一起潛逃吧。麗姐一不做二不休,幹脆殺了朱華,奪走了五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