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遠沒打算和誰攤牌,在資金沒有回來前,說這些都是虛的。
就算薛院士願意牽線搭橋,蕭遠拿什麽來組建研究所。
無論是設備,還是人才,都是要用海量的資金堆出來的。
沒錢,寸步難行!
陸可十分不爽的咬着筷子,說:“約翰的辦事效率越來越慢了。”
約翰的辦事效率一項高效,可這次他好像遇到什麽棘手的問題,完全沒有表現出初夥應有的能力與效率。
到現在時間已經超出他所給的預期,可蘭登那邊依然沒有正式的回音。
這讓陸可不由多了幾分擔心,難道說蘭登想要放棄這次合作嗎?!
這也并非什麽不可能發生的事。
要知道每天向蘭登投稿,被丢進垃圾桶的作品舉不勝數。
那些投稿的作品,放在普通出版社已經是難得的佳品。
但在蘭登眼裏,它們不過是食之無味的雞肋。
味如嚼蠟,枯燥幹澀。
經由蘭登出版的經典之作,太多了。
自然而然也養刁了他們的胃口和品味,雖然自己和約翰都認爲那是一部上佳的作品。
但他們都是外行,對方才是内行。
并且是站在行業金字塔尖的巨頭,它的判斷才是‘真理。’
何況,一本作品是否優秀不僅在于作品本身。
還有資本與文化的博弈及運作。
他們想要獲得更多的利益,這無可厚非。
但如果資本判定,自己的投入不足以獲得心理預期的彙報利潤。
那麽,作品本身是否優秀已經不再重要。
就像梵高的畫作,活着的時候還不足以換一瓶酒。
隻有死掉的梵高,才能被譽爲19世紀最偉大的畫家。
在其擁趸者的口中,甚至連‘之一’都不存在,他就是唯一。
“要不,我給約翰打個電話問問?”陸可有段時間沒去關心,蘭登事件的進展了。
因爲一直要忙怪獸的事兒,她這個母公司的合夥人倒是成了最忙的一個。
老闆每天忙自己的學業和實驗室的工作。
創始人團隊三句不離技術,一提行政方面的工作就頭疼。
先前去找設備駐紮點的時候,吳用甚至還想用‘裝病’這種幼稚的方法來逃避。
“诶,我到底是造的什麽孽啊?”陸可拍着腦門,實在想不通事情怎麽會變成這樣。
對于陸可的感慨,蕭遠無話可說。
他可不想惹火上身,沾上這些複雜繁瑣的麻煩事。
倒是和蘭登的談判,拖得時間确實太久了。
“嗯,我來打給約翰。”蕭遠撥通約翰的私人号碼,剛響兩聲電話被挂斷了。
“挂掉了。”蕭遠把手機放在桌上,等待他的回複。
肯定是有重要的事,約翰才會挂斷他的來電。
往常過不了多久,他就會回過來或是以短信的方式另約時間。
今天,直到兩人吃完午餐,手機依舊保持安靜。
“走了,還沒消息嗎?”陸可擦了擦嘴角,起身就要離開。
蕭遠點點頭,說:“我來結賬。”
“不用了,簽字就好。”說着陸可已經在服務生拿來的賬單下簽上名字。
“陸女士請慢走,感謝您的光臨,期待您再次光臨本店。”
在工作人員熱情的道别聲中,兩人并肩離開餐廳。
餐廳門外,蕭遠有些好奇追問:“這裏你也常來嗎?”
蕭遠沒忘記,她的工作地址是在魔都。
這裏是帝都,走到哪兒都可以簽單會不會有些奇怪?
“嗯,和朋友來過幾次。”
看他一臉好奇,陸可笑道:“别管這些了,我先送你回去吧!”
看她不願細說,蕭遠也沒有再追問的意思。
開車回去的路上,約翰的電話回了過來,語氣興奮的告訴他一個好消息:“蘭登同意了我們的條件,祝賀你,未來的百萬富翁。”
剛才之所以沒有接蕭遠的電話,隔了這麽長時間才給他回電。
約翰就是在和蘭登進行最後的談判,雙方在細節上耽誤的時間太久了。
這一次,雙方都不想再無功而返。
于是,在适當做出讓步,彼此妥協尋找到平衡點後。
這次的合作,終于達成統一。
蘭登書屋給出5.3萬美刀的預付稿酬,簽署合同後先付一半,拿到手稿再支付另一半。
版稅分成方面,蘭登也做出适當的讓步。
這次,并不是約翰的功勞。
他是有想法借助‘種族偏見’的熱點,來逼迫蘭登做出妥協。
但還沒等他下定決心,開始行動。
蘭登就主動聯系他,表示願意繼續推動談判進展,并給他更好的條件。
因爲,蘭登書屋的現任當家人很欣賞這部小說。
其中是否有擔心‘種族偏見’爲蘭登帶來惡劣影響的因素,對于約翰和蕭遠來說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們拿出了足夠好的條件。
10%的版權分成,這對一個新人來說聞所未聞。
要知道當世最頂尖的暢銷作家,其所能拿到的版權分成最高不超過百分之15。
像大多數成名多年的作家,有過不錯銷售成績的才能拿到百分之9~12。
蕭遠一上來,憑借一部作品就拿到百分之10的分成比例。
等消息正式對外公布後,必定會引發巨大的轟動及抗議。
行業内部一定會對他産生不滿與質疑,有的熱鬧了。
“但是,對方還有一個條件。”
約翰示意他别先急着高興,能夠拿到如此高的分成比例是有額外條件的。
“什麽?”蕭遠問。
“魔戒,他們想要魔戒這部作品。”
約翰有些無奈的說:“抱歉,蕭,是我無意說漏了嘴。”
約翰在某次談判期間,提到‘魔戒’并非劇本,而是一冊完整的系列叢書。
這個消息最終傳到蘭登高層的耳朵裏,并引起他們的重視。
在了解到環球對《魔戒》的重視和投資金額後,蘭登立刻意識到這是個機會。
隻要能夠拿到《魔戒》這部作品,在電影上市後的熱度期間進行發行。
幾乎不需要任何的宣傳,就能賺取大量的利潤。
這,才是蘭登願意妥協,并給出百分之10版權分成的重要因素。
至于蘭登書屋的當家人是否真的喜歡《冰與火之歌》,除了他本人又有誰知道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