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月閉着眼,整個人真正代入了原主這個角色。
她嘴角帶着笑意,精緻的面容在陽光的照耀下,顯得有些晶瑩剔透,白晉冉突然有種感覺,仿佛這個女子,要随着這風,被帶到他觸摸不到的遠方……
原主和白晉冉相遇那天,微風不燥,暖陽正好。
她再次和孫信钰吵了一架,然後一氣之下,就跑了出去。
她那個時候,十分要強,從來不會在孫信钰或者馬月書面前掉眼淚。
那一天,她同樣沒有掉眼淚……
“該死的孫信钰!該死的……”
小李令月覺得,孫家人都不喜歡她,覺得她是馬月書帶過去的拖油瓶兒,哼,她才不在乎呢。
擡起頭,小李令月這才發現,自己周圍的環境根本沒有見過,臉上頓時閃過一絲害怕。
平日裏,再怎麽裝成熟,扮冷漠,可事實就是,她才是一個十歲的小姑娘,手短腳短,被壞蛋抓了,都跑不掉的那種。
她轉渾身,看了一下路,一點兒印象都沒有,然後找了一個看起來有點兒印象的路,就擡步往那邊走了過去。
周圍的建築物依舊很有檔次,也就是說,她根本沒有走太遠,隻是在這個地方的貴族建築林迷路了。
她強自定下心來。
從一個平民,搖身一變,成了一個公主,她自然明白了很多東西。
平凡的人,有的時候,往往有一顆真誠的,沒有被玷污過的真誠的心,而那些在外面衣冠楚楚的人,反而有可能在私底下,是一個變态。
她突然想起孫信钰給她說過,有意者怪蜀黍,就是喜歡她這般大小的女孩子……
想到這裏,小李令月就加快了腳步,在拐角處,一輛勞斯萊斯駛過,車主正好十一位看起來十分成功的男士。
他看着小李令月一個人在路上走,雖然面上鎮定,可是,因爲年紀小,那微微顫抖的手,還是顯露了她此時的心情。
停下車,男人聲音輕柔地問道:“小妹妹,是不是迷路了,你給叔叔說一下地址吧,叔叔送你回去。”
小李令月停住腳步,然後瞅了男人半晌……轉身跑了。
男人:“……”
他看了一眼跑開的小李令月,忍不住搖了搖頭,馬上就明白,這個小姑娘恐怕把他當成壞人了,想了一下,就對開車的司機說道:“你去跟着她,别讓一些心懷叵測的人接近她。”
司機當即就點了點頭。
男人下車,然後自己坐到了駕駛位上。
他這麽做,自然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小李令月身上穿的衣服,很明顯都是上千塊錢一件的,所以小李令月肯定就是這貴族建築林裏面,哪家走失的孩子。
而在這裏居住的人,大多數都是屬于地位和财富都有的人,而在這些人之中,他并不算多出色。
他心中是想過,保護這個小女孩兒,說不定還可以成爲他的機會。
如今這個社會,機會難得,轉瞬即逝呀,隻希望這個小姑娘可以幫他實現這個願望。
小李令月跑了很久,覺得終于跑到了怪蜀黍追不到的地方,立刻就喘氣起來了。
就在這個時候,一排氣派的車,從她的身前駛過去。
小李令月眼睛頓時就亮了起來,這裏這麽多人,就算有壞蛋,肯定也不敢搶她了。
就在她煩惱怎麽追上這些車子的時候,車子就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停了下來。
然後她就明白了,這裏肯定有什麽明星大咖出現,因爲這個陣勢,她在孫氏的周年慶典上看過,那個時候,孫國忠爲了氣派,特意邀請了很多明星大咖。
之所以印象這麽深刻,是因爲那天孫國忠好像和一個女明星跳了一支舞,中途那個女明星“腳崴了”,倒在了孫國忠身上,然後馬月書吃醋。
小李令月撇撇嘴,當時她就坐在角落,看得清清楚楚。
孫國忠全程跳舞身體都特别僵硬,因爲那個女明星總是在挑逗他,最後他實在是有些生氣,就一腳把那女明星腳踝,用腳來了一下。
結果誰知道,搬起石頭,把自己的腳砸了,那天一晚上回去,馬月書都在鬧騰。
其實小李令月雖然年紀小,可是也明白,相對于馬月書其他追求者,孫國忠的确是最适合的人,他雖然有很多錢,可是卻很愛馬月書,對她更是好。
可是,有的時候,知道的是一回事兒,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她跟着那些人進了那個花園,然後就初次見到了白晉冉。
二十歲的年紀,可是她從他的身上,卻根本看不出半點兒稚嫩,仿佛他已經曆經了很多事兒了。
小李令月不懂那個姿态娴然地站在台上的男子,究竟是誰,也不知道他是怎樣一個人。
可是,有一些人,的确是隻看一眼,就從此入了心,入了腦。
因爲小時候的經曆,她從小就比别人成熟,雖然大多數時候,在别人眼中,她都是不可理喻的。
那一天,小李令月就現在一棵樹下,看了白晉冉那麽久,直到拍攝的人離開,她都還站在這裏。
最後孫國忠找來的時候,她才回去了,至于那個站在孫國忠身邊的怪蜀黍,她也不害怕了。
那個時候,她滿心滿腦都是,如何離白晉冉近一點兒。
小李令月覺得,她看過那麽多人的笑容,卻隻有白晉冉的笑最觸動人心。
……
李令月睜開眼睛,轉頭看着神色同樣有些怔愣的白晉冉笑了笑:“是不是覺得很幼稚,就因爲見過你一面,這麽多年,我一直都想離你更近一點兒。”
說着,低下頭,掩藏掉眼中,因爲原主情緒而蓄積的眼淚。
“十年,白老師,我……因爲你,奮鬥了十年,還好,在今天,我終于,走到你面前了。”
十年。
原主沒有走完的路,在今天,用于結束了,她可以站在白晉冉身邊,說出這個因爲一眼,誤了終身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