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著名的高科技産業區矽谷便坐落于此。
在矽谷,幾乎聚集着全球所有的高科技公司或者分部。而大貓作爲全球新興的頂級互聯網企業,其在矽谷同樣有着龐大的基地。
公司與蘋果、谷歌、英特爾、臉書……等全球最頂級的互聯網巨擘分庭抗禮,堪稱華夏在北美的傳奇。
第二世界目前在舊金山的辦事處,便暫時寄居在大貓所在的大廈中。
負責來接機的是辦事處負責人黃明以及北美大貓總裁朱甯。
兩人目前的身份雖然天差地别,一人隻是辦事處經理,管理着僅僅幾十人;一人則是跨國總裁,管理着北美數千名員工。但在林軒眼裏卻是同一級别。
朱甯也不敢托大,而是和黃明兩人互稱老哥。
車上。
林軒問黃明:“黃總,北美這邊是如何看待我新專輯的?”
雖然他在網絡上了解了大概的情況,但肯定比不上黃明在當地了解的深刻。
黃明沉聲道:“首先是娛樂公司,北美這邊娛樂公司和各大唱片公司對您發專輯都持觀望态度,并沒有投入多少關注,估計這些公司判斷您的新專輯對他們沒有多少威脅,所以才不會上心。其次是媒體,媒體跟網絡上的态度差不多,爲了熱度無所不及,隻要他們覺得能夠帶去流量,那麽就不吝嘲諷。最後便是歌手……歐美這邊不少歌手似乎在蹭您的熱度。”
“蹭我熱度?”
林軒皺眉,還有蹭他熱度的?他想了想,開口道:“怎麽蹭?”
黃明道:“本來許多歌手不是在三四月份發布新歌或者新專輯的,但是因爲您新專輯帶來了巨大的流量,所以不少歌手将新歌全都放到了最近發布,然後利用您的專輯和他們作品做對比,以此來爲他們的作品引流。我收到的最新消息,這個月已經成了歌手發布新歌和專輯的熱門時期。”
林軒面無表情聽着。
在華夏,所有歌手聽到他要發布新專輯,全都是避之不及。
誰能想到在國外竟然反了過來,這些歌手居然一個個湧了上來蹭他熱度而牟利。
“呵呵。”
林軒忽然露出笑容:“還從來沒有人能夠薅我的羊毛。既然他們願意這麽做,希望他們不會後悔。娛樂公司沒動作,我們暫且不去管。至于媒體嘛……黃總,相信我來北美的消息很快就會傳遍全球,若是有媒體采訪我,讓他們全部都等到明天。”
在林軒看來,一天的時間……足夠了!
“是。”
黃明雖然不清楚林軒這話的意思,但還是認真點頭。
……
……
華夏。
當上午十點到來的時候,整個娛樂圈無數人呼吸都變得急促,想知道林軒的第六首歌到底是什麽。
“來了!”
“出來了。”
“甚麽歌曲?”
“卧槽?”
“什麽?”
接着,無數的驚呼聲響起,幾乎每一個人的眼珠子都瞪的滾圓。
因爲第六首歌,赫然是一首英文歌!
同一時間。
在北美Spotify公司,也是一片熱鬧。
不少人正在議論着。
“嘿,林軒第六首歌曲到解鎖時間了。”
“不得不說這部專輯是我看過的銷量最差的專輯之一。”
“沒辦法,誰會對幾首華夏歌曲感興趣呢?而且專輯的名字還如此嚣張,就連我都看不順眼。”
這時,負責音樂網站運營的博格微笑道:“各位,第六首歌曲已經解鎖了,我去瞅一眼,這次林軒又給我們帶來了什麽樣的歌曲。或許是……咦?哦,上帝!”
“怎麽了,博格?”
旁邊的布魯斯詫異出聲,但下一秒同樣驚呼起來。
然後此起彼伏的驚呼聲響起。
“英文歌?”
“我沒看錯吧?”
“居然是英文歌!”
就在這時,一名金發女子鄙夷道:“有什麽值得驚呼的?顯然林軒也知道華夏歌曲在國際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在專輯中定然會有英文歌來沖擊歐美市場。隻可惜,估計依然沒有多大作用。若歐美歌壇隻是幾首英文歌曲就能夠沖擊的話,那麽華夏歌手早就沖擊成功了。在我看來,華夏歌手的英文歌曲,就是套了一層皮的華夏歌,改變不了本質,該撲還得撲。”
旁邊幾人紛紛附和。
“說的沒錯。”
“一首英文歌而已,不值得大驚小怪。”
“若是林軒的專輯裏面沒有英文歌,我才奇怪。”
“……”
在大家議論紛紛的時候,博格卻是眼裏透露出了好奇,他的目光定格在了這首英文歌的名字上:《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翻譯成華夏語:僅此而已。
“僅此而已?”
博格喃喃自語,他戴上耳機坐到了電腦面前,想認真聽一下這首歌。作爲一個音樂發燒友,每一次有新歌來的時候他都會聽一下,過過耳瘾。這也是他來到Spotify工作的原因之一,可以借着職務之便,聆聽任何音樂而不收費。
很快,博格就點開了音樂播放難。然後閉上眼睛,摒棄了周圍一切的嘈雜靜靜等待着。
随着前奏音樂結束。
略帶一絲低沉的歌聲響起:
“I've been reading books of old
我曾飽覽古老的書籍
The legends and the myths
那些傳說與神話
Achilles and his gold
阿喀琉斯和他的戰利品”
博格臉上露出微微的詫異,這首歌似乎并沒有多少東方的韻味,而是帶着濃濃的西方氣息。尤其是阿喀琉斯,就是西方神話中的人物……看來林軒爲了寫這首歌,費了不少的功夫。
他繼續聽了下來。
當然,林軒将蜘蛛俠和蝙蝠俠的部分改成了其他的英雄,畢竟這個世界可沒這玩意。
接下來的歌曲出乎意料的流暢。
讓博格心中微微臉上的訝異越來越濃。
“But she said, where'd you wanna go?
她說,你想去何方?
How much you wanna risk?
你甘願承擔多大的風險?
I'm not looking for somebody
我并不渴求”
當聽到這裏的時候,博格臉上已經現出了震撼。身爲音樂發燒友,他對于音樂的鑒賞能力比許多歌手還要深,不然他也不會勝任這個工作。而此刻他發現這首音樂的韻律、歌詞、曲調全都在無形中開始撼動他的心靈。
他一顆心開始加速。
直到高潮來臨的時候。
直到他聽到耳機裏響起林軒似乎對着天空傾訴和宣洩的聲音。
“Oh I want 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噢我想要的僅此而已
I want 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我想要的,僅此而已”
那一瞬間,博格感覺自己身上雞皮疙瘩都泛了起來。
很久……似乎已經很久很久,他在聽歌的時候沒有這種悸動了。
怎麽會這樣?
博格沒有說話,但心中卻開始翻滾。
每一次旋律響起的時候,他都有種似乎發現新天地的感覺,讓他身體上每一個細胞都跟着自己的情緒開始顫抖。
當第二遍的旋律響起的時候,他依然沒有停止傾聽的念頭。而是腦海中開始跟着旋律走了起來。因爲這首歌似乎帶着某種特殊的魔性,讓他在第二遍的時候就開始對它變得熟悉。這種感覺很不可思議,但就是如此。
有的歌曲,你聽十遍都感到陌生。
但有的歌曲,你隻要聽一遍就覺得融入了自己的靈魂。
而現在,博格就是這種感覺。
一遍。
兩遍。
直到過了十多分鍾後,他才被人拍了一下肩膀,讓他渾身一激靈睜開了眼,剛好看到旁邊的布魯斯正一臉訝異看着他。
博格連忙暫停音樂,然後問道:“布魯斯,怎麽了?”
布魯斯奇怪道:“博格,我已經喊你三遍了。你怎麽回事?”
博格定了定神,才道:“我剛才在聽林軒的這首新歌。”
布魯斯更奇怪了:“啥情況?你聽他的歌能聽得這麽癡迷?我記得你對音樂可是很挑剔的,很少歌曲能夠讓你上心。”
博格認真道:“林軒這首歌,似乎不一樣。你可以去聽聽。”
說完,在布魯斯呆滞的目光中,博格點開了《No.1》的專輯頁面,點下了購買按鈕。
叮~~~
幾秒鍾後,支付成功。
布魯斯徹底傻眼了:“你……”
博格眼裏露出複雜的表情:“真的,你去聽一下。作爲一名Ins上有着數十萬粉絲的音樂博主,請相信我的眼光。林軒的這首音樂,真的不一樣,它值得我購買……僅此而已,是的,僅此而已。”
說完後,他登上了Ins。
他已經有幾個月沒有在自己的主頁推薦歌曲了,但今天他覺得自己似乎要做點什麽,就爲了那句此刻依然盤旋在他腦海中的“I want 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
……
【林軒現身舊金山】
【震驚:林軒現身北美】
【林軒來北美,意欲何爲?】
【林軒:我将專輯取名爲《No.1》的目的隻是單純爲了自己的執念】
【林軒:專輯成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努力了……僅此而已】
【林軒:我想要的,僅此而已】
在林軒第六首歌曲發布的時候,國際上依然沒有多少人關注此事。
反而是全網鋪天蓋地的新聞再次冒了出來,剛才林軒現身舊金山的消息終于被記者們爆料了出去。
直到這時候,大家才知道林軒居然去了北美!
“林軒想幹什麽?”
“他對專輯的銷量和成績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隻是自己努力過了?”
“他又在搞什麽?”
“呵,别被他的表面迷惑了。專輯銷量慘淡是事實,他這是給自己台階下吧?”
“哈哈哈,笑死我了。專輯失敗就開始找理由了。”
“……”
便在此時,忽然有人爆料。
某個歌迷:“林軒那番話似乎有别的意思,你們快看他專輯的第六首歌!”
衆人定睛一看,愣住。
第六首歌:《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不僅僅是英文歌帶來的視覺沖擊,關鍵是第六首歌的名字,赫然跟新聞上采訪林軒時候說的話一模一樣:Something just like this(僅此而已)。
幾乎所有人心中泛起驚濤。
這個時候,他們才明白林軒剛才面對媒體時說的話是什麽意思。
什麽狗屁對銷量不在意!
什麽狗屁不關心專輯的成績!
什麽狗屁隻要從心即可!
原來林軒的采訪内容,就是爲了宣傳他的新歌,而且還以一種如此巧妙的方式讓全世界都在爲他第六首歌打廣告。
皮特便是一名歐美記者,當看到林軒新歌名字的時候,他便意識到自己被林軒利用了,不過他心中沒有生氣,而是冷笑:“有用嗎?”
是的!
有用嗎?
歌能否火看的是質量,并不是這種投機取巧。若是林軒的新專輯能火,那麽在全球地毯式的廣告轟炸和媒體播報下,早已經火了。
還能到現在才四萬出頭的銷量?
他心中呵呵,便想将這個笑話發到一個記者群裏,然後再次撰寫一片諷刺的新聞。
然而打開某個記者群。
他忽然愣了愣,隻見群裏不知道何時已經熱鬧了起來。
派恩:“你們聽了林軒的新歌嗎?”
彼得:“沒聽,有必要聽嗎?而且聽歌還得花8美元,我有這個錢去買丹尼爾的專輯不美嗎?非得聽幾首完全沒感覺的華夏歌?”
派恩:“林軒這次發布的是英文歌曲。”
彼得:“英文歌又如何?華夏歌手唱的英文歌,說實在話,比華夏歌更沒特點。要氣勢沒氣勢、要特點沒特點,聽得相當尴尬。”
派恩:“可是這首歌似乎不同,而且它有MV版本,建議大家去聽聽。怎麽說呢,這首歌似乎有點上頭。”
彼得:“哈哈,派恩莫非你收了林軒的廣告費?這麽爲他說話,而且我記得你可不懂音樂,這話說的太假了。”
西裏爾:“@彼得,派恩說的好像沒錯,我剛才聽了兩遍,也是越聽越上頭。”
伯尼:“上帝!這首歌真的不一樣!”
西裏爾:“确實如此,這首歌好觸動人心,我隻是一介平凡人,我沒有超然的力量和神的能力,我要的僅僅隻是做自己一些力所能及的士氣,僅此而已……僅此而已……我有點想哭。”
彼得:“???”
怎麽回事?
這些人的話,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走錯了片場,有種不現實的錯覺。他感覺自己應該找幾個歌迷了解下真正的情況。
彼得并不知道,此刻不少歌迷群已經沸騰起來。
在某個北美音樂愛好者群裏,平時沉寂的群此刻變得躁動。
“上帝,強烈推薦林軒的新歌《Something just like this》,越聽越上瘾。真的沒想到林軒居然真的唱出了一首好歌。”
“我剛剛也聽了,吊炸天啊!”
“意外的好聽,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
“是我華夏的朋友推薦給我的,原本我以爲是跟前面幾首華夏歌一樣沒感覺,可是剛剛聽了幾遍,登時喜歡上了。爲了這首歌的無損音質版本,我幹脆買下了整首專輯。”
“我也是,因爲一首歌而買了整張專輯,八美元,聽這首歌,值了!”
“唱的太好了,很少有能夠給讓我單曲循環的歌,但現在我已經聽了無數遍。”
“或許大家都小瞧了林軒啊,就憑這首歌,他真的能夠在國際歌壇站穩根基。”
“黑林軒的媒體要傻眼了,他們估計沒想到林軒真的寫出了一首好歌。”
“呵呵哒,前兩天你們也沒少黑林軒吧?”
“有嗎?我怎麽不知道?”
“啊呸!”
“……”
歌迷們都是牆頭草,隻要聽到了好歌,大家瞬間就會将之前不好的記憶忘記。
罵過林軒?
抱歉,不記得。
他們隻記得眼前這首《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的歌曲,讓他們激動,讓他們驚豔。
這就夠了。
尤其是許多音樂發燒友,在聽到一首歌後都會将它分享給自己周圍的好友。能夠給自己的朋友分享一首好歌,是他們最得意的時光。就憑這一點,當《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發布出來後,就在一個小範圍内開始悄然發酵。
哪怕此刻這首歌并沒與在任何音樂榜單上有成績,但大家要的就是這種發現好歌的悸動,猶如發現了寶藏一般,小心翼翼守着自己的驚喜。
某個歌迷的小群裏。
有人奇怪道:“我看到好幾個歌迷群在分享這首歌了,甚至還有不少音樂發燒友對其大肆贊譽,說明這首歌質量絕對不錯。這種情況怎麽沒有音樂博主出來推廣它?”
一般來說,若是有人發現了一首好歌,很快就會傳到某些音樂博主的耳朵裏,若是對方同樣認可的話,就會對歌曲進行點評分享,以此來吸引人氣。
畢竟,音樂博主就是幹這事的。
“對啊,好像沒看到。”
“莫非音樂博主覺得這首歌不好?”
“不太可能,那麽多音樂發燒友都沉迷了,他們的眼光不可能錯。你要知道那些音樂發燒友一個個都眼高于頂,既然這次他們那麽多人推薦此歌,定然是歌曲得到了他們的認可。”
“應該是時間太短,許多人來不及撰寫文章。”
“……”
但正當大家議論的時候。
某個歌迷喊道:“各位,Ins上已經有音樂博主推薦此歌了。大家快去看看,是一名叫‘音樂森林’的人發的。哦,上帝,這人對《Something just like this》的評價好高!而且他粉絲似乎也不少,有着足足八十多萬。有這樣一名音樂博主大力推薦,看來林軒這首歌真的要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