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并沒有逃跑,當小黃等警員趕到的時候,那兇手一手拿着尖刀,滿臉顯出茫然之色,好像完全沒有意識到,他已經成了殺人兇手。
而他的身份,居然是被害人的親弟弟。
被害人姓丁,兇手自然也姓丁。兇手的名字叫丁輝,目前也在電力局負責工程計劃方面的事務。而且他這個職務,完全是靠他副局長的哥哥才能得手。
這件案子立刻引起縣政府高度重視,責成刑偵科曹科長親自主理。
曹科長跟黃警員一起,對丁輝進行了審訊。
丁輝今年才三十多歲,長相應該算是頗爲帥氣,隻是他目前這個職位油水很多,被人請吃請喝的多了,年紀輕輕已經開始挺出了一個啤酒肚。
坐在審訊室裏,丁輝面色蒼白,渾身顫抖。而當曹科長問他爲什麽要殺死自己親哥哥的時候,他蒼白的臉上,更是顯出驚恐之意。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連連搖頭,語無倫次,“我看見我拿着刀,也看見我連連捅了我哥幾刀,我不想捅的,我真的不想捅!我看着我哥身上冒血,我甚至尖叫出來!可是……可是我嘴裏尖叫,手裏……手裏卻根本控制不住!好像……好像那根本不是我的手了,我根本控制不了我的手!”
——在黃警員跟我講述的時候,曹科長将審訊記錄也拿給了我,我是一邊看,一邊在聽黃警員講。
所以我問黃警員:“他說他有尖叫,有沒有人聽見他尖叫?”
“有!”曹科長點頭作答,“第一個目擊者,正是在丁副局長隔壁辦公的一個姓錢的文員,他聽見尖叫聲闖進丁副局長辦公室的時候,親眼看到丁輝一邊尖叫,一邊卻拿着尖刀,不斷捅向他哥的身體。”
“還有一件事!”黃警員接口,又瞄了一瞄曹科長的神情,大概是見曹科長沒有阻止,他才接着說下去,“姓錢的文員說,在他也跟着尖叫出來的時候,丁輝回頭看了他一眼,他看見丁輝眼中,好像……變成了綠色。不過這一點,曹科長說不能記錄在案,所以,案卷上沒有記錄。”
我明白曹科長的用意,事實上我跟孟響經曆的那些詭異可怕的事情,雷局長也從來不讓我們據實寫進報告裏去。
而如果“眼睛變成綠色”是真實發生,那麽我可以百分百肯定,這不是一件普通案子。
不過我沒有馬上下結論,而是想了一想,才問曹科長:“能不能讓我見見這個丁輝,再問他幾個問題?”
“恐怕沒法問了!”曹科長苦笑,“他在前天晚上,已經在拘留所裏自殺了!是碰牆死的,而且死前還用他自己的鮮血在牆上寫了兩行字。”
曹科長遞過來兩張照片給我,那應該是現場的照片。一張是一個男子仰躺地上,頭上明顯撞破了一個大洞,以至滿頭滿臉都是鮮血。
另外一張是對着牆壁拍的,上面有兩行清晰的大字:“我哥貪腐好色,我下流無恥,我們兩個罪有應得,不用追查!”
“你看他撞成這個樣子,居然還能沾着自己的鮮血在牆上寫字,我覺得就憑這一點,就不是……一個普通人可以做到!”黃警員說。
他說得沒錯,我現在愈發肯定,這絕不是一件普通兇殺案,而是有什麽東西上了丁輝的身,先讓丁輝殺了他哥,緊接着又撞牆自殺在了拘留所裏。
事實上在看到審訊報告上說丁輝能夠看到自己拿着尖刀、捅向自己的親哥哥、但卻控制不了自己的手的時候,我就已經有了這種判斷。
因爲從前張小雲附上我身體的時候,我同樣能夠清楚看到我手腳的動作,但是那些動作,不是我在做,而是張小雲在做。
我同樣感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好像那隻手已經不是我的了。
但問題是,張小雲已經消失。雖然丁輝在牆壁上留下了“好色、下流”這樣的字眼,感覺好像是個“好色下流”的受害者實施的報複,但如果張小雲真的曾經被丁家兄弟傷害過,她也不會等到如今才報複。
更何況,我堅信她已經消失,要不然她不會到現在不來見我。
那麽,是不是曾經在襄陽市“借屍還魂”的那個東西,跑到保康縣來做怪來了?
有這個可能!但是我,卻忽然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那是因爲孟響的态度——
孟響說我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導緻“人家”找到了她身上。
我沒有做過任何一件會讓孟響如此生氣的事,起碼現實中沒有。
但是,如果張小雲将我跟她在夢裏做的那些事告訴給孟響知道,甚至于進入孟響夢中,讓孟響親眼看到那種情形,孟響就算再怎麽大度,又怎麽可能不生氣?
至于說張小雲如果沒有消失,爲什麽不來找我,其實理由也很簡單,我跟孟響在一起的情形,也令她看着難受。
所以她才會讓孟響看到可怕的影子,并且警告孟響離我遠點;
所以孟響臨睡前還在跟我恩恩愛愛,卻很突然的在睡夢之中驚醒哭泣。到了第二天,更是對我冷若冰霜。
我越想越感覺自己所想不錯,雖然我無法解釋在襄陽“借屍還魂”的又是什麽東西,但是我,就像鑽進了牛角尖一樣,根本不再考慮其他。
“高顧問你想到了什麽?怎麽突然臉色這麽難看?”曹科長一聲問詢,将我的思緒拉回來。
“沒什麽,我隻是想到了一個可能!”我定定神,勉強一笑,“不過我現在還不敢确定,能不能讓小黃跟我一起,找相關人員調查一下?”
“當然可以!我們現在正不知如何結案呢,高顧問肯幫忙我們是求之不得!”曹科長馬上說。
我估計我難看的臉色,也讓他們有些驚吓,黃警員甚至直接問了一句:“是不是……真有什麽可怕的東西呀?”
我苦笑了一下,沒有作答。
(請看第188章《貪色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