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處嗎?你知道的,我這可是要冒着生命危險給你幹活呀!”
“好處?你确定跟我要好處?好吧,那你走吧,我絕不攔着你,你日後也别指望在我們這兒混吃混喝了!另外,隻要讓我在熱河看到你,我就打斷你的狗腿!”
“我擦,馬程峰你不用玩的這麽絕吧?哥們吃的也不多,喝的也不多!你也太小氣了?”
“是是是,我小氣,住賓館,一晚上能花我好幾千塊錢,這叫我小氣?你這采花賊還真難養活呀?你還是繼續流浪去吧,沒準能碰到個什麽富婆把你包養了呢?”馬程峰抱着肩膀幸災樂禍,就知道花不樂肯定離不開他們。花不樂現在已經不是野生的了,完全習慣了現在的富貴日子,再過不得苦日子了,跟着他們多好呀,有吃有喝的。
“額……我覺得這事咱們還能再商量下,比如,咱們是不是能談下條件?如果我找到葉珊,幫你捉住了她,嘿嘿……那能不能讓哥們我先嘗嘗鮮?你知道的,男人總有征服欲嘛!”
“滾犢子,想哪去了,葉珊對我有恩,就算我們之間現在有什麽誤會,我也不能加害于她!你想都别想!還不快去?要不然中午沒飯!”馬程峰一腳踹在他屁股上給他蹬了出去。
靈州雖是小城,那個時候人口不過是十來萬,可想從這是來萬人裏精準地鎖定一個目标那也不容易呀!人們形容尋找一樣東西困難總用大海裏撈針,可最起碼撈針知道它肯定是沉到了海底了,沒準就飄在海底的泥沙上。靈州城是古城,也不小,三教九流都有,城裏城外那麽大的面積,葉珊真要是故意藏在什麽地方不讓你找,那誰能找到啊?
可天底下唯獨這花不樂有這門本事,花不樂一副吊兒郎當的打扮,頭頂耳畔斜上方,還插着一朵火紅火紅的玫瑰花,走在街上極爲炸眼,老百姓碰到了還以爲這小子是個GAY呢!其實呀,這朵玫瑰花就是他們采花賊延續到今日的一種身份象征了。這朵花也有講究,的的确确是鮮花,但你聞吧,沒味兒,一點多餘的氣味也沒有,還以爲是朵絹花呢。
玫瑰花上的香味隻有他們采花賊能嗅到,而且這氣味是可以控制的。采花賊的本領可是從不外傳,各門各派都有自己的獨門功夫,那采花賊的功夫其中有一部分就在這朵玫瑰花兒了。
花不樂坐在馬路牙子上,旁若無人一般從鬓角發絲間把這朵玫瑰花摘了下來。他拿着鮮紅如血的玫瑰花在手中把玩着,原本人家花不樂長的就俊,再加上那年頭能穿着這麽前衛,手上拿着一朵玫瑰花,不免就惹的經過的女孩子們紛紛駐足觀瞧,指指點點,說這小帥哥有可能是從國外回來的,氣質真好。
“花兒花兒,告訴我美人在何方。”花不樂舉着玫瑰花湊到鼻子前嗅了嗅,煞有其事地自言自語道。
說完後,他做了個十分潇灑的動作,徑直把這朵玫瑰花抛向了半空中,隻見玫瑰花飛到半空中後,好似一個降落傘般,四邊的花瓣展開,然後慢慢飄落而下。
“哇哦……好帥呀!!!天呀!姐,我不行了!我能不能上前搭讪?”一個小迷妹看着花不樂,滿眼都直冒紅心。
花不樂飄逸的發絲随風而動,那可真是絲絲順滑,再加上他這張白嫩的小臉蛋,哎喲喲……那臉上你就算拿放大鏡看,都看不到毛細血空,那是得多白淨吧!不大會兒功夫,路口前都堵住了,全都是迷妹們手舞足蹈躍躍欲試着,但那個年代,女孩子的思想畢竟沒那麽開放,并沒有哪個好意思上來主動搭讪他。女孩子們都希望這時候花不樂可以向自己投來一個暗示性的目光,哪怕隻是微微一笑,哪怕他要說帶自己去天涯海角,她們也會前仆後繼地跟上。
花不樂縱身一躍,把飄在半空中的玫瑰花又接在了手中,這一躍那動作潇灑的好似靈州城中的貓兒一般,足足飛起來三米多高。看的姑娘們一陣陣尖叫!完了,沒治了!!!徹底淪陷了!!!
這朵玫瑰花落回他手中後竟少了一朵花瓣,花不樂重新把玫瑰花插回耳垂上,擡頭一看,隻見前方不遠處,一朵鮮紅的玫瑰花瓣被無名風吹向了正南方,花瓣輕飄飄的,越飄越遠。
“嘿嘿……諸位姑娘,勞煩讓一讓?不好意思哈,今兒我實在沒空,要不改天再約你們?哎哎哎,姑娘,說你呢,别看我,讓讓好吧?”花不樂被美女們環繞,那真是裏三層外三層,城中交通都陷入了癱瘓,街頭巷尾,這時候還有不知多少姑娘正在趕來呢,都想一睹尊容。
不管他怎麽勸,姑娘們一個個犯了花癡病,可是比現在那些追星族的孩子們還要熱情,根本沒人讓開,那眼神,恨不得一個個沖上去把花不樂的衣服全都扒光,真是如狼似虎呀!
“真麻煩,看來長的帥也是罪過呀!”花不樂淡淡一笑,那一笑真是猶如天使下凡,猶如久旱逢甘霖一般。“姑娘,哎?跟你說話呢,來,過來過來。”
花不樂隻好把一個小迷妹叫了過來,姑娘都徹底淪陷了,見他沖自己說話,竟激動地大頭朝下倒了過去。花不樂趁機身子一晃,嗖地下蹿了出去,朝着那朵花瓣的方向追逐着。
玫瑰花瓣飄的速度很快,而他追的速度更快。這花不樂的輕功雖然跟馬程峰比不得,但想來睡了人家大姑娘,還不趁早腳底下抹油,難道等人家父母過來打斷自己的腿呀?所以,采花賊最入門的本領就是輕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