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不是,我是說,我有些事情得先走了,你……你幫我和殷先生說一聲好了,我就不給他說再見了。”駱雪低頭,根本不敢看史密斯的眼睛,她說自己要走,但是誰都能看出來她不想走,想讓人挽留她。
可是,還沒等史密斯出聲挽留,她又像是受到了什麽驚吓一般,快速逃掉。
這是自尊心作祟。
史密斯到底是有生活閱曆的人,有句話不是說的很好嗎,說的是我吃的鹽比你吃過的米都多,說的就是一個閱曆的問題,所以别人看駱雪,可能是覺得莫名其妙,但史密斯卻一下子就明白,駱雪之所以會這種表現,完全是因爲剛才殷凜的态度,傷到她的自尊心了,她害怕留下了會再受到這種冷淡的待遇,又怕一直留在這,顯得太厚臉皮,讓人看不起,所以她選擇逃避,說自己有事情要離開,這就解決了兩個人見面的尴尬,也表示了她也有在生氣,顯得就不會的可憐了。
是的,可憐。
她剛才的樣子,可不就是可憐嗎?
雖然知道事情是駱雪錯在先,但是殷凜的冷漠,實在是有些冷暴力的意思,駱雪這麽喜歡他,所以被這麽冷漠的對待,怕是覺得天塌下來,不過如此了。
可就算如此,又怎麽樣,史密斯其實也不知道該如何挽留駱雪,難道說等一下殷凜就會好起來,像往常一樣?
不現實,因爲殷凜的樣子,可不像是很快就會好起來的樣子,倒是有長期作戰的打算,讓駱雪留下了,隻是會讓駱雪更受傷而已。
何況,他是真不知道該如何挽留,他甚至覺得,駱雪現在選擇離開殷凜的别墅,或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之所以會這麽說,是因爲在史密斯看來,駱雪她如果一直留在這,隻會讓殷凜總是不停的想起東西被駱雪摔壞的事情,而以殷凜這樣冷淡的态度,隻會把兩個人的關系弄得越來越糟。
所以倒不如讓駱雪先離開,自己把事情搞清楚,然後對症下藥的先勸好殷凜這邊,而駱雪因爲不在,殷凜看不到她,或許就會漸漸淡忘了東西被摔的事情。
想到這,史密斯又有些犯嘀咕,從他對殷凜的了解來看,殷凜應該不該爲一個東西,生那麽大的氣,哪怕在再值錢,也不可能。
所以,那個東西必定是非常重要才是,不然以殷凜對駱雪的喜愛,怎麽可能會這麽對她。
同樣,以殷凜對駱雪的喜愛來看,或許幾天不見,就會開始想念起駱雪了。
也就是說,到了那時候,殷凜應該也會後悔,開始逐漸淡忘東西被摔的事情,轉而把心思都考慮在是不是對駱雪的行爲有些過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