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能夠摸得到的,那也是要非常好的邏輯性,才能夠僅憑摸到嘴角的弧度,判斷出自己臉上的表情,而駱雪顯然不在這種邏輯缜密的範疇中。“我隻是,在想殷凜的事情。”
殷凜?
她居然直接喊凜少爲殷凜?
沈詩蘭瞪眼,一般來說,表達和一個人的親疏關系,叫先生女士這類的,明顯是關系比較遠的,或者剛認識沒多久的,因爲直接自來熟,在沒有對方允許的情況下,直接叫别人的名字,其實是非常不禮貌的。
也就是說,直接叫名字的話,就要顯得親密一些,像是家人或者熟悉一些的朋友之類的,叫名字才非常合适。
但是,這一類人際交往之間的說辭,如果在駱雪和殷凜的身上的話,卻是完全不适用的。
沈詩蘭有注意到,駱雪在稱呼殷凜爲殷先生的時候,叫的十分親密,而且表情也明顯有害羞的迹象。
但是,此時她稱呼殷凜爲殷凜的時候,則是口氣冷淡,眉頭也是皺着的,所以隻憑這一點的,聰明如沈詩蘭,也已經很自然地猜出了殷先生這個稱呼,才是真正地等于親密的象征,反而直接稱呼名字,是不夠親近,或者故意疏遠的意思。
還有,如果真的要說到和殷凜疏遠的稱呼,其實應該是“凜少”這個稱呼,因爲凜少這個稱呼,完全是大家想要和殷凜親近,但又沒有資格,可是直接稱呼殷先生,又覺得太疏遠,所以才想出了“凜少”這個折中的稱呼。
與凜少這個稱呼相同,其實H市的這些“少”字輩的青年才俊,可不在少數,也有自稱的,但哪些有含金量,大家還是分得清的。
随後,駱雪便簡單的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沈詩蘭,包括自己賣了房子,給殷凜買了領帶的事情,聽的沈詩蘭暴跳如雷,就差沒一巴掌甩在她的臉上,“你!你XX的是白癡嗎?!”
“……”
“該死!”沈詩蘭注意到自己的聲音又一次引起了周圍人的注意,隻能把駱雪給拽到了旁邊,還特别地用眼神剮了那些人一遍,看到那些人一個個都慌忙避開視線,才又回過頭對駱雪低聲道:“你瘋了是不是?你知道不知道那裏現在有多值錢?你傻了嗎?居然爲了争那麽一口破氣,就把你外公外婆留給你的房子給賣了!”
“我也很後悔,可是……再給我十次機會,我也會這麽做的。”
“十一次呢?”
“也會。”
“十二次呢?”
“會。”
“十……算了,你已經魔障了。”沈詩蘭知道駱雪這是有了心魔,不過駱雪的話,撇開她賣房子這個氣人的事情不提,她也發現了幾個不太對勁的事情,比如……“凜少爲什麽會和她認識?你介紹的?”
沈詩蘭口中的“她”,自然是指駱雨。
沈詩蘭心想,如果駱雨會認識殷凜,是駱雪介紹的話,那駱雪就是引狼入室,蠢到家了!